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关于社区提高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为社区减负的建议》(59号)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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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关于社区提高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为社区减负的建议》(59号)答复

2024-07-11 17:0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蔺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提高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为社区减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社区工作者的关爱和关注,社区工作者作为社区社会治理的生力军和主力军,肩负着协助政府工作职能和社区自治方面的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特别是近两年的疫情防控工作,社区工作者既要做的数据排查、人员管控,还要做小区封闭管理、信访接待等工作。随着脱贫攻坚、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基层工作越来越多、任务越来越重,而城乡社区作为承接顶层设计的“最后一公里”,人少事多、权小责大的结构性矛盾一直很突出,村(居)委会的行政化日趋加重,社区根本忙不过来,需要加强力量提高补贴待遇。

  近几年,在社区减负及提高社区工作者补贴待遇方面,我们也做了些工作。

  一、在基层减负方面。2021年市民政局以清理规范挂牌和改进和规范证明为抓手,持续发力,在基层减负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紧盯基层权责界限不清、挂牌繁杂等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城乡社区减负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市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城乡社区挂牌问题的工作方案》;三是印发了《阜新市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阜民发〔2020〕114号),明确2021年各县区和相关部门以办事指南方式,细化证明样式,提供统一证明样本;四是清理规范挂牌,经反复规范清理,我市最终确定将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15项予以保留,其他项全部清理。五是依法厘清乡镇(街道)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明确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承担社区主要事项11类、31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20类、48项,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事项由原来的16项减少为9项。

  二、在提高社区人员工作补贴待遇方面

  (一)社区平台人员。2021年全面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开展,全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中的80%人员离岗。人员待遇问题拟从2022年开始,协商市财政部门同意后,由市劳动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为代理服务单位,统一为平台人员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工资由目前的1300元调整到目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此项工作目前正在积极沟通进行当中。(市人社局协办)

  (二)社区工作者。目前社区居委会中委员的生活补贴已达到3255元。2018年为保障社区工作者根本利益,激发社区工作者工作积极性,我市五个城区成立了社区工作者指导中心,统一为社区工作者上缴五险,分别是: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阜蒙县为养老、医疗两个险种。彰武县为养老保险。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积极主动与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沟通,为社区工作者积极争取更多的权益。

  (三)推行绩效考评办法。太平区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推出《太平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太平区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细则(试行)》《2021年太平区社区工作绩效考评操作办法(试行)》,参照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形成“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奖惩挂钩、激励导向”的社区工作绩效考评体系,目前考评日臻成熟,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以太平区为试点,以点带面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特别社区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诚恳接受,也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工作落实。

 

阜新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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