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石门山国家森林司法保护基地正式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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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石门山国家森林司法保护基地正式设立

2024-07-09 00:1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自然资源和动物的保护。4月6日,陕西石门山国家森林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在旬邑县石门山国家森林公园举行。旬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文海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万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冯义,旬邑县林业局局长第五耀林等参加揭牌仪式。

石门山国家森林公园1994年经陕西省林业厅批准成立,2010年晋升为国家森林公园。地处子午岭南段余脉,总面积8856公顷,森林覆盖率95%以上,是渭北高原沟壑区最大的植物景观群落,被誉为“渭北高原上的西双版纳”、“西安咸阳的后花园”。石门山环境优美、气候宜人,自然资源丰富,野生动物200多种,野生植物1200多种,珍稀保护动植物有金钱豹、黑鹳、白鹤、杜松、水曲柳等,是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也是四季观光旅游的理想胜地,同时石门山有历史上秦朝的高速公路“秦直道”,历史文化深厚,保护好这里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是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法解决环境生态领域突出问题,形成生态司法保护、生态旅游司法协作新格局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们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职责和使命。

陕西石门山国家森林司法保护基地是由旬邑县人民法院、旬邑县人民检察院携手联合设立,旨在打造集环资审判、法治宣传、环保教育、环境保护、志愿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司法保护平台,构建信息共享、多方共建、协调配合、通力合作的联动工作机制,在审理涉自然资源保护案件时,与共建单位联合开展法治宣传、巡回审判及警示教育等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自然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形成石门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全方位环境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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