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强排核污水,哪些进口食品存在风险?如何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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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强排核污水,哪些进口食品存在风险?如何鉴别?

2024-07-13 08: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7月7日,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负责人就国际原子能机构发布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综合评估报告回答记者提问。其中提到,确保日本输华食品安全,严防存在风险的产品输入。

那么,与日本福岛核污水相关、哪些属于“存在风险”的进口产品?消费者如何鉴别这类产品?

禁止日本12都县的

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

记者了解到,2011年,我国开始对日本福岛县等可能遭受核污染影响的日本进口食品进行入境管理,原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禁止部分日本食品农产品进口的公告》,公告明确指出,禁止进口日本福岛县、栃木县、群马县、茨城县、千叶县的乳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水生动物及水产品。

同时,公告要求加强检测这些地区生产的其他输华食品农产品中放射性物质浓度,对日本其他地区生产的输华食品农产品一并予以监测和风险分析,严防受放射性污染食品农产品进口。

同年,原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2011年44号),其第一条对地区范围有更加严格的规定,除上述地区外,还需禁止日本宫城县、山形县、新潟县、长野县、长野县、山梨县、埼玉县、东京都等都县的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共涉及日本12个都县。

记者查阅知乎,发现有人向海关法律师询问“公司以保税电商方式进口润喉糖,被海关调查认为该票货物运输途中曾经过日本东京都,为禁止进口商品,我们公司会因此被处罚吗?”

这位律师回应:商品运输途中经过日本东京都,依然属于国家禁止进口货物。

在该海关法律师列举的典型案例中,一些进口食品的产地或原材料产地属于国家明令禁止从日本进口的都县范围,货物到港后被予以封存,某海关向当事人出具《责令退运决定书》,要求当事人将涉案货物予以退运,无法退运的,当事人申请销毁货物。同时,当事人受到一定金额的处罚。

多个商家违规售卖被罚

记者关注到,企查查App显示,今年以来,多个商家曾因售卖日本核辐射区进口食品被罚。

其中,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汇洋行百货有限公司因销售采购自日本长野县的“不二家白桃饮料”、 产自日本群马县的“ORIHIRO蒟蒻果冻”、产自日本新潟县的“布尔本豆乳威化饼干”,被监管部门罚款1万;四川省成都神乐町餐饮有限公司因销售来自核辐射区日本福岛县的“大七酒”被罚款3万;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亿柒零零食店因销售原产地为日本东京都的龙角散白桃味夹心糖果、薄荷味夹心糖果被没收非法财物;位于山东省青岛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念日咖啡厅因销售产自日本千叶县的威士忌被罚款1万。

查阅资料发现,一些违规案例中,还有公司弄虚作假,比如日本食品的外包装上都被贴上了产地为日本的中文标签,但揭开中文标签后,露出的产品真实产地却是东京都等禁止进口地区。

在佛山市顺德区汇洋行百货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产自日本辐射区的食品中,包括一些司空见惯的零食,如饮料、果冻、威化饼干等,大部分已售卖,公司违法售卖所得人民币795元,被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

不少媒体报道指出,鉴于这些食品不可能从正规渠道进口,所涉的商品绝不仅是被查的几瓶饮料、几盒饼干、几包果冻那么简单,让人怀疑背后有一个非法的黑色产业链条。

消费者应留意产品标签、原产地等信息

在佛山市这起案例中,监管部门检查还发现,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而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实施食品可溯源的重要依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为避免采购到有问题的进口商品,商家在进货的时候要做好进货查验的义务,要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要向供应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相关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那么,消费者应该注意什么?应选择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市场信誉度较高、经营状态稳定的商家,并妥善保存消费凭证。同时,要关注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标示的内容是否齐全,留意所购食品的原产地。

2022年4月26日,消费者谷某网购“森永太妃糖”一袋,并支付价款15.2元。该产品外包装均为全日文标识,没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生产地为栃木县小山市大字出井1523-1,属于禁止日本进口食品的地区。谷某将涉事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定谷某可以请求退款退货及十倍赔偿。本案中原告谷某主张1000元赔偿金,法院予以支持。

因此,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到食品产地为禁入区域,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拨打12315举报,或诉诸法律以保护自身的权益。

海关总署:100%查验!严防存在风险的日本食品输华

7月7日,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负责人就国际原子能机构发布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综合评估报告回答记者提问。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防范受到放射性污染的日本食品输华,保护中国消费者进口食品安全,中国海关禁止进口日本福岛等十个县(都)食品,对来自日本其他地区的食品特别是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严格审核随附证明文件,强化监管,严格实施100%查验,持续加强对放射性物质的检测监测力度,确保日本输华食品安全,严防存在风险的产品输入。

2011年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发生以来,中国海关一直高度重视事故导致的日本输华食品放射性污染问题,密切跟踪日本政府对福岛核泄漏事故发生后采取的相关措施,持续开展对日本食品放射性污染风险的评估并及时应对。

当前,日本核污染水排海问题已成全球关注焦点,也引起中国消费者对自日本进口食品安全的担忧。这位负责人表示,将保持高度警惕,以对国内消费者绝对负责为原则,视事态发展及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中国消费者餐桌上的安全。

记者了解到,我国此前对日本福岛县等可能遭受核污染影响的日本进口食品的入境管理,具体依据《关于禁止部分日本食品农产品进口的公告》(2011年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2011年44号)等原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至今尚未失效。

原标题:《日本强排核污水,哪些进口食品存在风险?如何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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