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总部三种基本的价值创造方式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日本软银集团总部联系方式是什么 集团公司总部三种基本的价值创造方式

集团公司总部三种基本的价值创造方式

2024-07-13 21:4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母合分析的第一步就是要思考总部的价值创造。“互联网+”时代,集团母公司(总部)存在的理由就是集团母公司具有价值创造的能力,这种能力必须是作为单体公司所不具备且无法培育的,它也是集团战略与执行力在母公司层面的能力折射。

然而在集团化运作的实践中,我们也经常无奈地发现很多母公司不仅没有创造战略价值,反而损毁和侵蚀了分子公司(含权属孙公司)的价值创造:例如一些集团公司总部在战略投资决策方面出现重大失误给分子公司带来灭顶之灾;还有一些集团公司在分子公司高层任用上出现不恰当的决策导致集团整体利益受损等等。

因此集团公司必须要认真思考战略价值创造与损毁预防能力的培育:即一般情况下集团公司总部本身不直接从事生产运营,它只投资和管控着若干个子公司,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培育何种能力有效地防止自身价值毁损行为的发生并创造价值?

我们将集团总部的价值创造的方法与手段总结为三种:

1.创造战略协同

无论在多元控股还是单一经营产业集团,集团公司都可以通过创造分子公司之间协同效应来实现价值增值:首先母公司可以通过业务的关、停、并、转、投等战略重组手段,促使分子公司之间在业务上形成相互支持态势。这种相互支持不仅仅体现在多元控股集团打造“端到端”的产业链,即使在单一经营的产业集团也可以促使分子公司之间形成规模化协同效应,例如合理利用资产促使边际成本降低等等;

其次集团公司还可以通过战略质询、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内部交易价格干预、统一协调外部利益相关方等多种管控手段促使分子公司统一战略行动,避免分子公司之间产生无序的内部竞争;再次对分子公司战略资源实施关联性管理,创造资源的组合共享,共同抵御经营风险,实现集团战略利益最大化。

2.挖掘经营潜力

集团母公司可以运用战略质询、经营计划财务预算、人员外派、业绩评估、集中采购研发、管理标准制定等管控手段,充分挖掘分子公司单独经营时无法实现的经济潜力。例如多元控股集团可以通过设计子公司的盈利模式、经营计划与财务预算、业绩评估、重大战略决策审批等手段,促使分子公司不断加压以实现更好的业绩目标,防止子公司的价值毁损;在单一经营的产业集团,还可以通过人员外派、建立统一的运营管理标准提高业务板块运营效率;同时集团公司也可以通过集中运作某些运营职能(如集中战略物资采购)等多种手段,有效的引导并影响外部战略利益相关方,挖掘业务板块单独经营时无法实现的经济潜力。

3.提升运营管理

集团企业可以组织分子公司开展运营与管理变革,甚至集中运作部分管理职能等方法来改进分子公司运营与管理,促使分子公司提升自身的战略执行力:例如集团统一组织分子公司开展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或为分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提升提供专业技术支持;集团总部可以成立统一的集中结算中心,设计集团财务管控体系以达到规范财务管理的目的;集团企业总部还可以集中研发资源开展战略预研,为分子公司提供研发技术支持以提升集团整体的研发能力与管理水平等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