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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3 00:3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当前位置:课程学习>>第三章>>知识讲解>>文本学习>>知识点一 第三章 日本学前教育 继续学习 单元一:日本学前教育沿革 一、初创和起步阶段(明治初期—20世纪40年代初)

1868年,日本进行了自上而下的资产阶级性质的改革,即明治维新运动。明治初期学校教育制度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学前教育方面,日本创立了学前教育机构,制定和颁布了《幼儿园保育及设备规程》和《幼儿园令》等重要的法令。但由于经济不发达、政府对学前教育重视不够等原因,这一时期学前教育发展比较缓慢。

(一)创立学前教育机构

1876年,在文部省大辅田中不二麿建议下,东京女子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创立。东京女子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是日本学前教育史上的第一所公共学前教育机构,归文部省管辖。幼儿园设有监事(相当于现在的园长)1人,首席保姆1人,教育对象是社会上层阶级的子女。

幼儿园的教育目的是:发掘学龄前儿童的天赋知觉,启迪其固有的心智,滋补其健全的体魄,使其通晓交际情谊,具备良好的言谈举止。教育思想、教育内容和方法完全受福禄贝尔思想的影响,以“恩物”为中心进行教育。保育科目有物品科、美丽科、知识科。幼儿园首批招收3-6岁幼儿75人,按照年龄分班。

1890年,民间人士赤泽钟美夫妇在新泻市开办了日本第一所托儿所。托儿所是由私人出于慈善动机开办的私立机构,专门为贫民子女开设,招收0岁至入学前的儿童,收费很低,主要是照管孩子。每天的保育时间为11-12小时。托儿所对工作人员的资格要求也很低。

(二)颁布《幼儿园保育及设备规程》

1899年,日本颁布了《幼儿园保育及设备规程》。这是日本首次由政府颁布的有关幼儿园的综合而又详细的法令,它在幼儿园的保育目的、编制、组织、保育内容、设施设备等方面均做了详细规定。

《幼儿园保育及设备规程》主要内容:

1.入园年龄为3-6岁(即3岁至上小学前);

2.每天的保育时间,包括就餐时间为5小时以内;

3.每个保姆所承担的幼儿数在40人以内;

4.每个幼儿园的规模原则上以100人为限;

5.保育目的在于“促进幼儿身心的健全发育,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辅助家庭教育”;

6.保育内容为游嬉、唱歌、谈话、手技4项;

7.园舍应为平房,要设有保育室、游嬉室、职员室等;

8.保育室的大小,每4名幼儿不得少于3.3平方米;

9.要备有恩物、绘画、乐器、黑板、桌椅、钟表、温度计、取暖设备等;

10.有关占地、饮水、采光等要求,均参照小学校令执行。

《幼儿园保育及设备规程》在日本学前教育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它奠定了日本学前教育体制的基础,推进了日本学前教育逐步走向制度化。

(三)颁布《幼儿园令》

日本文部省于1926年4月颁布了《幼儿园令》及其实施规则。

《幼儿园令》规定:幼儿园是为父母都从事生产劳动,无暇进行家庭教育的3岁以上幼儿设立的保育机构。幼儿园以保育幼儿,促进其身心健全发展,涵养良好的情操,以及辅助家庭教育为目的,旨在更加全面地奠定人格发展的基础。幼儿园放宽了幼儿入园的年龄限制,原则上3岁入园。但特殊情况下,根据文部大臣的规定,不满3岁的幼儿也可入园。公立幼儿园的园长要由小学校本科正教员以及具有保姆资格证者或教员资格证者担任,保姆要由具有保姆资格证的女子担任,公立幼儿园的园长和保姆可以享受国家委任官的待遇。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美英对日宣战,整个日本进入战争状态。很多幼儿园和托儿所毁坏、倒闭或停办,战争严重影响了日本学前教育的发展。

二、战后恢复阶段(20世纪40年代末—80年代)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战后的日本经济严重崩溃,社会秩序混乱。在美国的干预下,日本进行了一系列资产阶级性质的改革。这次改革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等多方面,学前教育在改革中得以恢复并逐渐发展。

(一)颁布《教育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

1947年3月,日本政府颁布了《教育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其基本精神是彻底清除日本教育的军国主义和极端国家主义思想,普及民主教育,改革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教育基本法》提出国家的教育目的是“培养和平国家与社会的建设者”。

《学校教育法》是日本政府遵循《教育基本法》而制定的一部法令。《学校教育法》明确幼儿园是学校教育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规定幼儿园是受文部省管辖的正规学校的一种。幼儿园以保育幼儿,赋予幼儿以适宜的环境,促进其身心发展为目的。《学校教育法》规定幼儿园教育的目标:

(1)为了健康、安全、幸福地生活,要养成日常生活所需的习惯,谋求身体诸项机能的协调发展。

(2)通过园内的集体生活,培养幼儿愉快参加集体生活的态度以及协作、自立、自律的精神萌芽。

(3)培养正确理解周围的社会生活和事物的态度。

(4)引导幼儿正确地使用语言,培养对童话、画册等的兴趣。

(5)通过音乐、游戏、绘画以及其他方法培养幼儿对创造性表现的兴趣。

《学校教育法》规定幼儿园设园长和教谕,并规定与小学的园长和教谕的资格相同。由于幼儿园划归学校教育体系,使过去为少数人服务的幼儿园开始面向全体国民。

(二)制定与修订《保育大纲》

为了规范和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1948年,日本文部省遵循《学校教育法》精神,颁布了日本第一个由国家制定的幼儿教育指南—《保育大纲》。《保育大纲》以当时在美国盛行的儿童中心主义和自由教育为指导思想,注重幼儿的本能需要,肯定直接经验在幼儿成长中的价值。

20世纪50年代初,日本开始实施独立自主的立国路线,经济迅速发展,政府开始实施“人才开发政策”,重视英才教育和早期智力开发。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文部省于1956年修订了《保育大纲》,并改称为《幼儿园教育大纲》。《幼儿园教育大纲》强调幼儿园教育与小学教育的一贯性,突出幼小衔接,幼儿园课程内容设计和小学的分科教学十分接近。《幼儿园教育大纲》推行后,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严重,于是日本文部省自1961年开始重新修订《幼儿园教育大纲》,并于1964年颁布了新的《幼儿园教育大纲》,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的偏差。新的《幼儿园教育大纲》要求根据幼儿的年龄身心发展特点进行全面发展教育,保持幼儿园教育的独特性,注意幼儿园教育和小学教育的区别,要求结合幼儿的生活经验、兴趣和要求因材施教,实施全面教育,完善幼儿园环境,并与幼儿家庭教育密切配合,力求使幼儿身心协调发展。

(三)实施幼儿园教育振兴计划

20世纪60年代,世界各国日益重视学前教育,并采取诸多措施发展学前教育。在国际形势的影响下,日本日益注重学前教育的发展,提出了诸多改革和发展学前教育的具体措施,其中重要的措拖就是实行幼儿园教育振兴计划。

1964年,日本文部省开始实行第一次幼儿园教育振兴计划(也称七年计划)。该计划旨在提高五岁幼儿的入园率,明确要求一万人以上的市、镇、村入幼儿园(所)率达到60℅。到1971年数据显示,幼儿的入园率已达到了63.5℅。首次幼儿园教育振兴计划全面完成。

1972年开始实行第二次幼儿园教育振兴计划(又称十年计划),旨在提高4-5岁幼儿的入园率,要求到1982年实现4-5岁幼儿全部入幼儿园或保育所。尽管这一目标并没有完全实现,但是日本政府在此期间积极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大力推动了学前教育的发展。

1991年,文部省开始实施第三个幼儿园教育振兴计划(十年计划)。要求到2001年,让所有希望入园的3-5岁的幼儿都能入园。

日本这一时期推行的三次幼儿园教育振兴计划以提高幼儿入园率为落脚点,彻底改变了日本以往家庭和社会不重视学前教育的传统观念,有力地促进了日本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四)颁布《儿童福利法》,制定《保育所保育指南》

为推动日本学前教育的整体发展,1947年12月,日本厚生省颁布《儿童福利法》。《儿童福利法》对保育所保育提出了新的规范和要求,该法被誉为是尊重儿童权利和国家负有养育儿童责任的宣言。

《儿童福利法》将战前的各种不同称呼(如托儿所、保育园等)统称为保育所。保育所作为学前教育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对婴幼儿进行保育。保育所统归厚生省管辖。保育所的招生对象更为广泛,不问家境如何,只要是因劳动和疾病等缺乏保育条件的家庭,其婴幼儿都可以进保育所。《儿童福利法》中还明确规定了保育所中从事保育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

为了提高保育所的保育质量,促进保育所的发展,1956年8月,厚生省以《幼儿园教育大纲》为范本制定发表了《保育所保育指南》。《保育所保育指南》指出保育所由于所接纳的婴幼儿年龄不同,其教育内容也应有所不同。2岁以下的幼儿注重生活和游戏。随着年龄的增长,活动内容逐渐增加,2岁增加社会教育内容,3岁增加语言教育内容,4岁以上的教育内容与幼儿园相同。

《保育所保育指南》的颁布,标志着日本的保育所制度进一步得到充实和完善,对促进日本保育所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快速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至今)

为了适应科技革命和信息化社会带来的一系列挑战,适应当前经济发展趋势,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日本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全面推行第三次教育改革。在持续至今的教育改革中,日本学前教育的地位日益受到重视,学前教育制度不断完善,学前育质量得到提升。

(一)两次修订《幼儿园教育大纲》

为迎接新世纪的挑战,日本文部省于1999年对《幼儿园教育大纲》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于2000年开始正式实施。《幼儿园教育大纲》的修订是日本20世纪末中、小、幼教育整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日本学前教育改革迈向21世纪的重大举措。

与1964年的《幼儿园教育大纲》相比,此次修订在总体结构上没有变化,但根据上述原则,新修订的《幼儿园教育大纲》强调按照《学校教育法》的有关条例发展幼儿园教育,进一步强调了实现幼儿的主体性和幼儿主动的、可持续的发展,突出了家庭在幼儿教育中的重要性,鼓励幼儿园在课程建设中发挥创造性。

《幼儿园教育大纲》将教育内容划分为五大领域:健康、人际关系、环境、语言、表现。

2008年1月,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发表了《关于改善幼儿园、中小学及特殊学校学习指导大纲》的审议报告。根据这一报告,2008年3月,日本文部科学省修订了2000年实施的《幼儿园教育大纲》。新《幼儿园教育大纲》中修改最多的是人际关系领域,在目标、内容和注意事项三方面都有所修改。其次是健康领域,在内容和注意事项方面有修改。总体而言,新《幼儿园教育大纲》的修改均为“增补”性质的修改,但进一步强调了幼儿教育的重要性,强调要确保幼儿发展及其学习的连续性,加强幼小衔接,注重幼儿园生活和家庭生活的连续性,支援儿童养育。

(二)制定“天使计划”

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少子化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尽快在全社会形成一个能使儿童健康成长的、能使父母安心生育和养育孩子的良好社会环境,日本文部省、厚生省、劳动省和建设省于1994年联合制定并颁布了《关于今后为了支援育子而进行施策的基本方向》(即“天使计划”)。旨在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建构起对育子进行全面支援的社会。

“天使计划”的基本方向及其施策重点包括:

1.提供支援以缓解家长育子与工作之间的矛盾。施策重点包括:改善雇佣环境,如充实育儿休业制度、缩短劳动时间等,使养育者既能安心地养育子女,又能安心地参加工作;发展低龄儿保育事业;发展延长保育事业;完善保育所的多功能化;充实放学后儿童教育的设施。

2.支援家庭育子。施策重点包括:强化支援家庭育子的政策,完善能使母亲安心生育子女的母子保健医疗体制;推进地区乳儿健康支援服务事业的发展;完善育子支援基础的建设。

3.改善育子家庭的住宅以及生活环境。施策重点包括:尽可能为养育子女的家庭提供优良的住宅条件。同时,进一步完善与儿童成长有关的各种社会设施(如完善地区中儿童游戏场的建设等),为儿童提供一个丰富并且安全的生活环境。

4.实现宽松式的教育,促使人才的健全育成。施策重点包括:推进宽松式的学校教育;完善家庭教育。

5.减轻育子的费用。施策重点包括:推进入园奖励事业的发展;适当减轻乳儿保育费和多子女家庭的保育费;在学校中发展育英奖学事业等。

为配合各地区实施“天使计划”,日本政府有关部门又颁布了《紧急保育对策 5 年计划》和《儿童育成计划制定指针》,以确保计划目标的实现。

(三)修改《教育基本法》

1947年颁布的《教育基本法》是日本的教育宪法,这部法律确立了以自由、民主、平等、和平为核心的民主主义的教育基本理念。在《教育基本法》的引领下,日本各级各类教育获得了长足的发展,60多年来一至没有修改。2000年以来,日本开始实质性地修改《教育基本法》,2006年,新《教育基本法》正式公布施行。新《教育基本法》就其精神实质而言,是试图修正旧《教育基本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个人主义倾向,其根本旨归是在日益深化的全球化背景下,谋求重新确立日本教育的国家主义路线。

与旧《教育基本法》相比,新《教育基本法》有很多修改。其中新增了幼儿教育的条款。新《教育基本法》第11条规定:“鉴于幼儿教育对于人之一生人格形成的基础培养具有重要作用,国家以及地方公共团体,必须为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以及适当的方法,以努力使之振兴。”这些规定把幼儿教育纳入法制化轨道,为幼儿教育发展提供了完善的法律环境。2007年,部分修改的《学校教育法》又将“幼儿园”一章的位置由第七章提前到了第三章,强调要从根本上改革整个幼儿教育系统。

(四)继续实施幼儿园教育振兴计划

为了巩固和发展前三次幼儿园教育振兴计划的成果,2001年,日本提出了题为“面向幼儿教育的充实——幼儿教育振兴计划”的改革计划,实施期间为2001——2005年。该计划把注意力放在学前教育质量的提高方面,注重提高教师素质,加强对社区和家庭养育儿童的支援,提高幼小衔接质量。其核心内容是整顿幼儿园教育的条件。具体的目标包括:幼儿园应注重充实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和环境、充实幼儿园中的育儿援助、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的协作、推进幼儿园与保育所的协作。幼儿期的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要重新审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促进提供思考机会、充实体验活动机会等社区中育儿环境的整备。

2006年10月,日本又制定并实行了新的幼儿教育振兴计划(2006-2010),此计划的制定是源于2005年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所提出的《关于适合环境变化的今后的幼儿教育的应有的状态——为了幼儿的最佳利益》的咨询报告。

在该报告中,提出了振兴幼儿教育的“七大政策支柱”:促进幼儿园和保育所的合作、认定儿童园制度的灵活利用;为所有幼儿提供所希望的充实的幼儿教育;基于幼儿的发展提供连续的幼儿教育;提升教员的资质和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家庭和区域社区的教育能力;不断提高关于终身学习振兴政策实施的家庭、区域社会教育能力;强化地区幼儿教育的配套基础设施。

让我们继续进行日本学前教育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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