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整手续(日本)|授信管理用语集|利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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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整手续(日本)|授信管理用语集|利墨

2024-07-13 04:0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是以公司重整法为基础的,再建设型法律破产手续。只适用于股份公司,其他的法人或个人不可以申请。主要适用于一旦破产会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大企业。与日本的民事再生手续一样,在无能力支付或债务超过等企业濒临破产状态之前可以申请。民事再生程序仅由普通债权人可作为权利变更的对象,而对于由债务人主导进行的重建,公司重组手续中,抵押权人和股东都是权利变更的对象。高层在经营中被排除,由法院主导进行。(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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