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8月无锡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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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人社职〔2023〕33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有关单位: 按初定要求,经考核合格,认定万国庆等255人具备工程师资格,认定施瑶等267人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认定桂艳艳等7人具备讲师资格,认定冯超等11人具备三级律师资格,认定马肖迪等7人具备规划师资格,认定陈相洁等3人具备助理研究员资格,认定陈玉洁等2人具备建筑师资格,认定谢东具备三级舞美设计师资格,认定唐雨洁具备三级艺术创意设计师资格,认定张盼具备馆员资格。以上555名专业技术人员名单附后。 根据《无锡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办法(试行)》,认定丁弘同志机械工程工程师资格,名单附后。 上述人员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自2023年8月20日起算。 附件:2023年8月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2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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