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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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4-07-16 21:5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普查背景

根据国务院《“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发〔2021〕32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2〕94号)、省文旅厅《关于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甘文旅厅通字〔2023〕12号)精神,为摸清我县旅游资源家底,提高保护利用与管理水平,促进我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规范、有序地开展全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顺利完成普查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普查意义

会宁县旅游资源丰富,但从未全面系统开展过旅游资源普查。在大众旅游时代,要大力发展旅游经济,加快文旅深度融合,打造旅游产业,就必须摸清旅游资源家底,用全新的资源观和价值观重新认识和评价我县的旅游资源。通过旅游资源普查,将有利于深刻了解会宁县旅游资源存量现状,进一步发现、拓展和整合旅游资源,为优化旅游空间布局、科学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动态管理旅游资源、宣传促销旅游产品、招商推介旅游项目提供基础依据。通过旅游资源普查,有利于促进优质旅游资源向优质旅游产品转化,向广大群众展示更多、更优、更具特色的旅游资源,对推动全县文化和旅游工作展现新风貌、取得新突破,助力文化旅游强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普查对象和范围

旅游资源普查对象为全县范围内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现象。根据《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17)国家标准,旅游资源分为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建筑与设施、历史遗迹、旅游购品、人文活动八大主类、23个亚类和110个基本类型。

普查范围是会宁全县28个乡镇、284个行政村、38个社区。

四、普查原则

坚持“应普尽普、全面覆盖”的原则,坚持普查与调查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协调统筹推进的原则。

五、普查方式和组织实施

采取普查与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已有资料的资源进行调查统计、分析、评价等工作,对尚无资料的资源开展普查工作。普查主要是针对尚未开展过相关工作的资源,开展全新资料收集、整理、实地调查等;调查主要是针对已经开展过相关工作的资源,对原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评价、补充完善等工作。

根据省文旅厅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统一部署,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统筹,公开招标甘肃蓝海旅游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为第三方机构,会宁县各相关单位、各乡镇抽调工作人员配合第三方机构完成普查工作。

六、普查工作步骤

普查准备阶段(2023年8月—2023年9月10日):编制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组建普查队伍、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普查实施阶段(2023年9月11日—2023年10月15日):制定普查时间计划、路线,分乡镇推进,10月15日完成全县28个乡镇284个行政村、38个社区的实地调查、普查、信息采集等工作。资料整理和数据库建设阶段(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1月30日):形成全县和各乡镇资源普查实际资料数字表单,完成旅游资源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成果编制和验收阶段(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形成《会宁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总结》《会宁县旅游资源普查报告》《会宁县旅游资源单体普查表》含照片、视频等资料,《会宁县旅游资源名录表》《会宁县旅游资源汇总表(实体材料表)》《会宁县旅游资源普查图集(旅游资源总图、旅游资源类型图和旅游资源评价图等3类图件)》等普查成果。完成项目总体验收,发布普查成果。

七、普查工作任务分工及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分管领导及抽调工作人员,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按期限保质保量完成前期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后期配合第三方机构实地普查调查等工作任务,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相关文档: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宁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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