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昆明文旅宣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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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昆明文旅宣传项目

2023-04-28 03:5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拟开展“2023年传统媒体宣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相关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码及名称:

项目编码:B1205-旅游形象宣传

项目名称:2023年昆明文旅微信公众号、微博内容更新维护及线上媒体宣传项目

二、采购单位: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项目开展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四、经费预算:40万元

五、经费来源:2023年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预算—旅游新媒体宣传推广专项资金—微信公众号、微博内容更新维护;旅游形象媒体宣传专项资金—线上媒体宣传。

六、项目基本情况:

线上媒体宣传是昆明市文旅局对外宣传重点工作。2023年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会有关精神,推进《昆明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宣传落地,为高质量推动昆明市文旅产业发展提供宣传支持。通过高质量原创产品丰富宣传内容,提升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品牌美誉度,提升昆明文旅线上媒体账号影响力,提升昆明文旅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内容运营水平。

七、项目实施要求

(一)工作内容

1、昆明文旅微信公众号线上媒体内容生产及运维

组建专职运营团队负责市文旅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昆明文旅)的日常选题策划、稿件采编、页面设计、内容发布、评论互动等,让关注者能够获得昆明文旅最权威、最详细的资讯外,了解昆明城市文化和旅游品牌。

(1)运营编辑:包括编辑、设计、视频生产团队。负责日常内容收集整理、审核校对、编辑发布;负责执行产品生产;负责就日常运营工作与市文旅局对接;负责一部分原创内容生产并参与部分选题策划;负责后台舆情监控。负责与市文旅局日常沟通、采访,挖掘新闻线索,讨论选题;负责就编辑监控到的舆情信息及时形成分析报告,对接市文旅局开展后续工作。

(2)每月更新量至少微信45条以上,一年540篇,原创率不低于60%。原则上不晚于当日17:00推出第一次预览,推送时间不晚于当日19:00。

2、昆明文旅微博号线上媒体内容生产及运维

组建专职运营团队负责市文旅局官方微博账号内容生产及运维,包括:原创编辑或转发日常短视频;负责对内容的质量、方向进行把控和策划,对重大话题的主持和引导,负责原创主持话题及活动运营;负责参与日常回复和短视频平台互动,重点用户留言回复不超过12小时。每月更新量至少110条以上,一年1320条,话题发起或主持每月至少4个,一年至少48个,互动(抽奖、投票、直播)每月至少1次,一年至少12次。原则上发布运营每日上午12点以前2条,下午6点以前3条。

(二)项目承接标准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局将按照“昆政办〔2016〕34号”文件要求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八、购买服务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拟按照市文旅局内控管理相关规定,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自行确定承接主体。

九、咨询方式

法定代表人:杨明俊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

邮编:650500

联系人:李金蝶  

联系电话:0871-6316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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