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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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办法》的通知

2024-07-03 14:0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办法》的通知 宁规规范字〔2017〕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以颁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南京市建设项目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宁规字〔2012〕254号)、《南京市规划局关于建筑工程规划许可面积的管理规定(试行)》(宁规字〔2013〕23号)、《南京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宁规规范字〔2014〕2号)同时废止。

  凡2017年7月1日前已签订正式土地出让合同的,可不执行本办法,但须在 2018年1月1日前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否则应按照本《办法》执行。其中分期实施的项目,在2018年1月1日前只领取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未领证的建筑应按照本《办法》重新审定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同一栋建筑已有部分领证的除外。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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