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电力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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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电力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2024-07-17 05:5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阳供电公司文件精神,为了深入掌握农村电力体制现状,为下一步国家农村电力体制改革提供基层决策依据,我们联合对方城农村电力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方城电力发展现状

(一)方城电力发展历程

1、方城基本情况:方城县地处南阳盆地东北边沿,号称南阳“北大门”,面积2542平方公里,山区、丘陵、平原各占三分之一。全县辖16个乡(镇),560个行政村,4790个自然村,供电人口112万,方城是个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省级贫困县,工业化水平较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相对还不太富裕,属经济欠发达地区。2009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100.3亿元,首次突破百亿大关,同比增长12.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63亿元,增长11%。

方城县电业局目前共设局长工作部、企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市场营销部、农电工作部、政治工作部、纪检监察部、调度运行中心、工会委员会等十三部(委、中心)及规划设计办公室、信息中心、新闻中心、用电稽查大队等办事机构,下辖17个乡(镇)供电所、电力发展总公司6个经济实体。共有变电站15座,开关站2座,其中110KV变电站2座,35KV变电站13座,均为有人值班变电站。主变共计20台,总容量245.4MVA。拥有110KV输电线路4条,线路长度合计64.982KM;拥有35KV输电线路19条,线路长度合计199.141KM;拥有10KV及以下配电台区2787个,总容量241.415MVA,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4213条,线路长度为6939KM。

2、电力发展历程:方城县用电起始于1955年,县委大院购进一台12.5千瓦发电机,用柴油机作原动力进行发电,仅供县城部分单位和部分街道照明。1967年,方城县成立了“农电指挥部”,同年6月,从社旗青台变电站引一条10千伏线路至方城,从而结束了县城小机组发、供电的历史。1972年,方城县电业局正式成立,隶属方城县人民政府管理,1992年县政府与南阳地区电业局按照产权关系、独立法人地位、财税体制、核算方式、趸售政策“五不变”原则签订代管协议,县电业局交地区电业局代管至今。

1971年,方城县区域内建成第一个35千伏变电站,即姬庄35千伏变电站。

1988年,方城县区域内建成了第一个110千伏变电站,即方城110千伏变电站。

2009年,方城县区域内建成了第一个220千伏变电站,即韶华220千伏变电站。

至此,初步形成了方城县电网整体供电格局,拥有了2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10千伏、0.4千伏五个电压等段。

3、农网改造情况:自1998年2009年,方城县进行了6期中低压电网建设改造工程,投资总额为2.31亿元。

一期农网改造工程投资7830万元。其中10KV线路:新建322KM/改造323KM;400V线路:新建512KM/改造516KM;配电台区:新建514个/改造135个;改造7台35KV高耗能变;新建杨楼、小史店、北关3座35KV变电站。已于2001年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合格。

二期农网改造工程投资3400万元。其中10KV线路:新建97KM/改造62KM;400V线路:新建275KM/改造442KM;配电台区:新建133个/改造222个;35KV完成新建线路3.62KM;完成局营销呼叫系统。已于2003年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合格。

县城电网改造工程投资2800万元,完成工程项目为:10KV线路:新建改造47.05KM;400V线路:新建改造162.89KM;配电台区:新建改造115个;新建西关35KV变电站一座,容量6300KVA;新建裕姬35KV线路一条,长度18公里,完成调度自动化工程46万元。

户户通电工程投资3300万元,建设工程项目为:10KV线路:新建79KM/改造5.11KM;400V线路:新建24.04KM/改造664KM;配电台区:新建73个/改造183个。解决2224户无电户和22858户盲点户的用电问题。

中西部农网完善(含盲点村改造)工程总投资3150万元,建设工程项目为:10KV线路:新建68.73KM;400V线路:新建523.7KM;配电台区:新建9个/改造220个。

扩大内需电网建设工程总投资2620万元。第一批工程投资1500万元,建设工程项目为:10KV线路:新建31.72KM/改造2.11KM;400V线路:新建1.76KM/改造237.35KM;配电台区:新建3个/改造115个。第二批工程投资520万元,建设工程项目为:10KV线路:新建27.36KM;400V线路:新建70.76KM;配电台区:新建67个。第三批工程投资600万元,建设工程项目为:10KV线路:新建5.82KM/改造84.55KM;400V线路:新建12.35KM/改造4.85KM;配电台区:新建10个/改造62个。

农网改造实施后,方城县的电网结构将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和加强,明确了供电范围,解决了大部分供电“卡脖子”问题,老旧设备进一步升级,同时通过对部分台区和线路的延伸,增加了部分中低压配电网的供电能力。部分线路导线截面增大,供电半径减小,负荷分布更加合理,使配电台变功率因数提高到了0.9以上,从而使电能损耗得到降低。

随着配电网的建设改造,配电网的装备水平得到明显改善,为积极开拓电力市场,适应电力公司商业化运作,努力提高经济效益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方城县电网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的电能,满足城乡的广大居民生产、生活用电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条件。

(二)方城电力企业成本分析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发生的成本主要包括购电成本和供电成本。其中方城购电成本占成本总量的70%以上,对企业效益的影响较大,供电成本虽说占成本总量的比重不高,但处在较为合理的控制之下,也为企业带来了经济效益。

近几年来方城局的购电成本受电价上涨因素、用电负荷增加等因素影响,一直增幅较大,但在科学调度、增收节支、节能降损等措施下,增幅一直小于销售收入的增长幅度。例如2009年,购电成本同比增长20.5%,销售收入同比增长了26.25%,说明方城电业局经济运行方式较为合理。

方城局非常注重采取措施,加强对供电成本的核算管理,对工资、折旧、社会保险等按规定进行提取使用,尤其是注重可控费用的管理,重点对各项维修及材料购置进行严格的计划管理,对车辆费用、办公费、差旅费等实行定额考核管理制度,使可控费用有效降低。在此基础上我们更是开源节流降低供电成本,争取企业利润的最大化,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至2009年底,企业运行使用的固定资产达9144万元,均为企业自有资产。

(三)城乡之间电力价格分析

方城是农业大县,经济相对落后,城乡之间电力价格不均衡,利润空间极小,严重阻碍了电力企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农村用电电价倒挂造成亏赔,因为农村用电利差小,方城是农业大县,农村用电比例大,按照现行电价,农村居民电价为每度0.56元,农业生产电价为每度0.521元,核减正常供电线损(低压线损11%,10千伏线损4.5%,35千伏以上线损2%),再核减农电管理费每度0.07元后,居民生活每度0.3631元,农业生产每度0.3965元,而省网购电成本为每度0.4392元,收入出现倒挂亏赔现象。

2、在方城供电总量中,工业用电所占比例较小,狭隘的利润空间,只能勉强维持电力企业的正常运营。实行优待电价企业用电所占比例又较大,如多晶硅享受优惠价0.4308元/千瓦时,该部分工业用电不加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致使方城县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收入低,不能支付城市路灯用电和维护等基本费用。

3、2004年7月以来,新上大宗工业用户每度电优惠0.06元,而从2009年11月起,几个大宗工业用户又开始执行产业聚集区电价,即省直供电价,每度电优惠0.086元,致使电力经营利润有很大的降低,导致整个电力部门处于亏赔或微利经营状态。

购售差价小使县局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员工工资需要逐年增长,电网建设需要不断加大投入,地方政府在基础建设上要求电业部门投入又加重了电业局负担,使得电力企业经营困难。

(四)方城电力系统人员构成

方城县电业局截止2010年3月末共有人员1653人,人员构成有三大块,一是长期职工,共995人。其中本科学历32人,专科学历283人,中专(技校)学历140人,高中及以下学历540人。技师及以上59人,高级工66人,中级工191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27人,初级职称107人。二是农村电工,共有467人,其中中专及技校学历68人,高中及以下学历399人。三是离退休职工,共计191人。

方城县电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与在岗长期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书》,并在当地的劳动部门审查备案签章。规范农电工养老保险及劳动用工形式,依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全部参加了地方劳动人事部门的人事代理用工方式,运行状况良好。

二、电力体制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制约方城电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一是代管模式粗放。上级部门虽然实现了对县供电企业的代管,但只是宏观方面的管理,管理的重点只是在人的管理,对于农村供电企业的经营状况、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等都未深入管理,导致县供电企业管理粗放,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经济效益不平衡。

二是制约地方经济发展。代管县与直管县在电价上有显著差别,每度电电价代管县至少高8分左右,使得代管县度电价偏高,导致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难,上项目难,制约了县域经济发展、制约了弱势群体、制约农村经济发展。

三是人员结构不合理。上级部门对县局的代管,主要是人员进出控制,造成人员结构不尽合理,县供电企业虽然人员不少,但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体制不顺,造成县局职工没有机会交流,致使人员思想保守,不求上进,小富即安,行为单一,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

四是农网资产维权分离。由于代维护农网资产的所有权不属于县供电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县供电企业不能计提折旧费用,但代维护资产自1998年网改开始至今,每年需要发生一定的维护费用,而这部分维护费用无资金来源,县供电企业也无力负担,急需上级部门给予政策及资金支持。

(二)农村电力营销管理上的问题

一是新老大宗工业及产业聚集区用电电价执行价格不一,有失公平性。例如产业聚集区内多晶硅执行的是优惠电价(且县局无差价空间),比一般大宗工业电价每度少0.20元。县级供电企业用户用电与省网直供用户用电价格不一致,造成经营企业意见大。

二是由于电网发展滞后,变电站布点不足,目前,17个乡镇仅有35千伏变电站13座,35千伏供电半径大,设备陈旧,过负荷现象突出,网损整体偏高。

(三)企业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

1、由于方城县电业局是代管县局,上级电力部门只是业务指导部门,但地方政府仍把电业局作为县里的职能部门看待,在城市建设、电力线路拆迁等方面硬性摊派,大大加重县供电企业负担。

2、《物权法》、《森林法》的实施,使线树矛盾、线房矛盾锐化,一方面导致安全隐患加大,另一方面随着民主进程的加快,特别在电力基础建设、通道处理等方面群众要求赔偿的标准越来越高,工程进度与地方协调的矛盾日益突出,使县级供电企业左右为难。

3、农电企业职工的收入水平普遍偏低,十多年来仍套用原来的工资标准,很难吸引人才,新进人员大都是学历不太高的子弟,导致企业人才缺乏,技术工人缺乏,出现了技术断层的情况,阻碍着农电企业的发展。

三、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的有关建议

(一)构建新型的农村电力管理体制

农电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农电企业在保证农村供电安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加快直管步伐,深化农电管理体制改革是促进农电企业和农电事业发展的动力,主要有以下意义:

一是所有用电企业能在同一个平台竞争,解决电价差异带来的矛盾。

二是可以根据区域内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优化电网规划,合理确定电网布局,保证在城市电网与农村电网间、主电网与配电网间、区域内农村电网间的统一管理,促进农村电网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直管后,上级电力部门可以对农村电网统一规范行业管理,减少供电成本,提高农村供电企业经济效益。

四是直管后减少了趸售环节,电价可以降下来,使地方政府受益,在招商引资方面占据优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可以调动电网和地方政府两方面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发挥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

五是能给干部和员工发展拓宽空间,激发企业整体人员的工作激情。

(二)探索建立促进农村电力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是在体制上要尽快改变代管方式,实施直管,理顺农电管理体制。从有利于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惠农政策出发,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和大电网的规模优势、投资优势、管理和技术优势,发挥大电网对农电企业的扶持与带动作用,促进城乡电力事业协调发展。

二是电网建立长期有效的投资方式,解决农网发展滞后问题。方城县的农网改造工程虽然投入巨资,但投资重点放在10千伏及以下,35千伏、110千伏网架改造建设投资较少,因而电源点偏少、10千伏线路偏长,供电半径大,供电可靠性、电压合格率还比较低,线损仍然偏高。同时由于方城地域面积大,农电台区多且分散,当时就存在电网改造面不足、建设标准偏低的问题;近年来,随着国家推行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农村用电需求旺盛,一些农村电网供电能力明显不适应当地经济发展要求。如遇到大的自然灾害,出现大面积停电的风险很大。

三是在人才的培养上要形成长效机制,县级电力企业的直管能更好地促进干部员工培养,形成良好的工作和管理氛围。

四是多给予县级电网发展以优惠的政策,特别是对于类似方城这样的农业大县、粮食主产区,要积极的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倾斜和帮扶。

推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对眼下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农电体制改革应该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围绕电力为农业、农民、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目标,以减轻农民负担、实现农村电气化、开拓农村市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目的,使我国农村电力建设与管理上水平、上台阶,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河南省南阳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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