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阳阳江青洲四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变更前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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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阳阳江青洲四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变更前的公示 申报单位 阳江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变更前核准:阳江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变更后为:阳江明阳蕴华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阳江市阳西县沙扒镇以南海域 建设期限 24个月 总投资 900229万元 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比例30%,由项目业主自筹,其余资金通过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500兆瓦,选用5.5兆瓦级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机组实际单机容量以设备招标最终结果为准),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35kV集电海缆、220kV登陆海缆,一座陆上集控中心。风力机组发出电能通过35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220kV海上升压站,通过220kV海底电缆送至陆上集控中心接入电网。 审批科室 电力与能源发展科 联系电话 0662-3367378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529500 邮政地址 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310号 本公示的期限为 2020年4月26日 至 2020年4月30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商标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附件: 1.附件: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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