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混(增程)纯电续航不低于43公里 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新规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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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混(增程)纯电续航不低于43公里 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新规开始执行

2024-06-23 17:4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安宇航)自10月1日起,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续航里程有调整。其中,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航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43公里。之前的规定是50公里以上就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从这一点来看,新规降低了免征购置税的要求。

图片来自工信部网站

新规来源于5月13日,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公告里称为适应新能源汽车技术标准变化,做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政策执行工作,对免征购置税新能源车的技术要求作出调整。

自2021年10月1日起,《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航里程试验方法第1部分:轻型汽车》等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正式实施。《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以下简称第172号公告)有关技术要求作出了调整,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航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43公里。

另外,《公告》还强调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产品需达到一定的能耗标准,并给出了具体公式。《公告》显示,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中车型对应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当小于70%;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应小于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135%。按照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整备质量(m,kg)的不同,百公里电能消耗量目标值(Y)应满足以下要求:m≤1000 时,Y=0.0112×m+0.4;1000<m≤1600时,Y=0.0078×m+3.8;m>1600时,Y=0.0048×m+8.60。

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日前,只有满足新版规定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才可以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同时,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其它技术要求将继续适用第172号公告的规定。

从以上的新规定来看,对于消费者的影响不大,因为现在的插电混动车辆基本纯电续航都在50公里以上,可以无缝切换至新规定。不过,新规定有可能会影响新车的技术规格,部分厂家可能会把纯电续航里程调整至43公里,所以未来消费者购车时,还应询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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