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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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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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0183242/2022-00230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主题分类: 有效性:有效 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内容概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30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2021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健全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引领带动全区各级党政干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不断增强推动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履行政治责任,驰而不息推进法治建设。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实地调研,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扎实推动法治新疆建设。建立领导干部法治讲堂工作机制,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制定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依法治疆、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紧盯责任落实,推动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相关制度,召开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会议,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在全区走深走实。

(三)坚持依法治疆,全区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深入推进平安新疆建设,全疆连续五年无暴恐案(事)件,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首获平安中国建设最高奖—“长安杯”,全区群众安全感达到99.14%。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积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出台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化拓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增强。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不断加强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有力促进了宗教和睦社会和谐。

(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持续放宽市场准入、优化审批流程、下放审批权限,实现“二十六证合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一般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全疆登记在册市场主体同比增长6.75%。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互联网+监管”水平。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全程网办比例97.19%,评价满意率99.98%。119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建强应急人员队伍,建立应急绿色通道,建成救灾物资储备库,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突发事件应对体系进一步健全。

(五)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划清行政权力边界。坚持系统思维,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围绕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保障“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服务乡村振兴国家战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完善依法决策机制等重点,研究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加快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等一批自治区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地方立法项目,为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202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共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6部,制定政府规章5部,废止政府规章4部。同时,开展4轮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有效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

(六)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研究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自治区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制定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着力推动应审尽审、有审必严、有错必纠,全区合法性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764件。实行高标准备案审查,狠抓报备规范化、审查科学化、纠错精准化,全区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417件,废止659件。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完善公职律师工作制度。发挥法律顾问“法律智囊”作用,确保决策事项于法有据、决策程序依法履行、决策内容依法合规。

(七)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动改革配套制度建设。全面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推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各类行政执法专项整治、重点行动,查处违法案件23020起,涉案金额6.96亿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制服、标志及执法证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把资格审查关,加大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和执法考试力度,确保执法资格合法有效。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扎实开展权责清单合法性审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调研督察,完善自治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制,保证行政权力依法正确行使。坚持党内监督主导,推动各类监督协调、贯通。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深化政治巡视,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强化整改落实,推进贯通融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5650件、政协提案6671件。推动形成纪检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衔接的配套制度体系,放大监督治理效能。建立行政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协同配合机制,增强政府督查专业性、开放性。加强和规范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升行政应诉工作水平。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0799条。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疆)归集政务失信主体相关信息46条,查询涉及公务员录用、调任人员社会信用记录9661人次。

(九)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加快形成。围绕乡村振兴加强基层治理,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扎实推进信访制度改革,信访源头治理有力有效。实行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管理,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规范案件审理程序,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员制度,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的主渠道作用。推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加强行政调解组织建设,建立行政调解案件分析研判、信息数据月报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2021年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17.4万件,调解成功率99.43%;排查矛盾纠纷14.6万件,预防矛盾纠纷2.2万件。

(十)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八五”普法工作扎实推进。高位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制定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印发自治区“八五”普法规划,审议通过“八五”普法决议,召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选强配优普法师资力量,成立“八五”普法讲师团,举办全区普法依法治理业务骨干培训班。突出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基层群众等重点对象普法,全疆2万余名领导干部开展“与法同行”宣讲活动,近70万公职人员参加无纸化学法考试,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的指导意见》,制定《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具体措施》,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基础进一步夯实。召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印发普法责任清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向“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延伸。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新疆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一是法治观念树得不牢。“关键少数”法治意识仍需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仍需提高。二是依法决策能力有待提高。有的地方和部门作决策、定政策时找不准法律依据,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行政执法水平亟待提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仍有瓶颈,“一刀切”式执法、简单粗暴执法、过度执法、消极执法等执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现象仍时有反映。四是政府职能转变还需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后一公里”仍存在梗阻,营商环境仍需进一步改善,政务信息化建设亟待提速。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政治自觉,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真功夫下实功夫。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各级党政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党中央把依法治疆摆在首位的深刻用意,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依法治疆、依法行政的工作实践。

(二)加强党的领导,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全面开展县级以上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推动建立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加强法治督察督办,强化督察结果应用。抓住“关键少数”,补齐短板弱项,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以及自治区3个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数字政府”改革,积极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最大限度减束缚、添动力。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便利畅通。强化诚信政府建设,大力开展清理政府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

(四)坚持立法、执法、普法综合发力,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制定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抓紧补齐制度供给短板。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联动执法机制,释放综合执法效能。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法、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贯彻落实,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实施“八五”普法,推进以基层为重点的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五)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树牢法治思维,健全完善反恐维稳法规体系,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取得实质性进展。提升治理效能,全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持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市域社会治理典型经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以“零容忍”态度查处群众反映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加强公职律师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法治框架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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