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二、三、四、五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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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二、三、四、五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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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在14个地、州、市中,0-14岁人口比重在30%以上的地、州、市有2个,在20%-30%之间的地、州、市有5个,在20%以下的地、州、市有7个;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地、州、市有11个,在60%-65%之间的地、州、市有2个,在60%以下的地、州、市有1个。

  有9个地、州、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5个地、州、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低于7%。

表3-2 各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区

占总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全 区

22.46

66.26

11.28

7.76

乌鲁木齐市

14.56

72.19

13.25

9.13

克拉玛依市

14.44

71.61

13.95

9.69

吐鲁番市

22.32

67.27

10.41

6.92

哈密市

15.67

69.59

14.74

10.29

昌吉回族自治州

14.96

69.49

15.55

10.99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17.33

68.89

13.78

9.70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18.67

69.40

11.93

8.13

阿克苏地区

24.80

65.73

9.48

6.35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29.63

61.61

8.76

5.89

喀什地区

31.11

60.40

8.50

5.72

和田地区

34.34

58.35

7.31

4.79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县市

21.83

66.13

12.04

8.34

塔城地区

16.41

68.35

15.24

10.91

阿勒泰地区

20.38

67.87

11.75

8.03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15.91

71.31

12.78

9.20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本公报中部分指标合计数与分项数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均未作机械调整。

  [2]全区人口是指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的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6118388人,16-59岁人口为16816948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四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4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14个地、州、市及自治区直辖县级市(以下简称地、州、市)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在全区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27482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41445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15862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34348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0635人增加为1653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582人增加为1320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096人降低为3155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075人降低为28405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27年提高至10.11年。在14个地、州、市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地区有7个,在10年以下的地区有7个。

表4-1 各地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区

2020年

全区

10.11

乌鲁木齐市

11.57

克拉玛依市

11.70

吐鲁番市

9.82

哈密市

10.69

昌吉回族自治州

10.22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10.36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10.32

阿克苏地区

9.41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9.80

喀什地区

9.30

和田地区

9.03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县市

9.85

塔城地区

9.83

阿勒泰地区

10.38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10.34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本公报中部分指标合计数与分项数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均未作机械调整。

  [2]全区人口是指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的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五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4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的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在全区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613622人,占56.5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238723人,占43.4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277870人,乡村人口减少1241340人,城镇人口比重增加13.73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

  全区流动人口8051404人,其中:跨省流入人口为3390712人,省内流动人口为466069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4061118人,增长101.78%。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本公报中部分指标合计数与分项数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均未作机械调整。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区人口是指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的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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