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军今起更换新式军车号牌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新式军车号牌大全 全军今起更换新式军车号牌

全军今起更换新式军车号牌

2024-07-11 05:1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本报北京11月30日讯杜晓东、记者刘明学报道:日前,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04年12月1日起更换全军军车号牌,“97式”军车号牌至2004年12月31日废止。全军更换“2004式”防伪军车号牌,是军委、总部为进一步强化军车及军车号牌管理,适应军队体制编制调整需要,落实从严治军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我军正规化建设,维护军队的良好形象和声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指出,新式军车号牌由总后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统一制作,其使用范围包括:列入武器装备实力的车辆,列入后勤装备实力的车辆,军队事业单位车辆编制数内用于生活勤务保障的车辆,经总部、大单位批准配发的专业用车及自购顶编使用的车辆,军队保留的保障性企业和担负军事保障任务的军地联合办事机构限额使用军车号牌的车辆。私人车辆和车辆来源手续不全的车辆,以及军委、总部规定不准使用的超标准高档豪华小轿车,不得使用军车号牌。自购顶编和限额使用军车号牌的车辆,仅限于军队已装备的主要车型。军车号牌的核发权限,统一集中到四总部和全军各大单位。

  通知要求,军车号牌必须与车辆、《行车执照》相符。军车号牌不得挪用、出租、出借,不得给私人或地方车辆使用,不得擅自变更车辆使用,不得将临时号牌和试车号牌作正式号牌长期使用。部队跨建制调动,必须更换为新建制单位的军车号牌;部队待退役、报废车辆的军车号牌由师以上军事交通运输部门集中保管,待批准退役、报废后逐级上交至大单位联(后)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核发军车号牌,必须统一使用全军《“2004式”军车号牌网络管理系统》。

  通知强调,军以下部队每半年、大单位每年要对军车号牌核发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部适时组织抽查;对违反规定审批、核发、使用军车号牌,要追究核发单位或使用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各级军交运输部门要会同军务部门,指导军车监理机构和城市警备部门,组织好军车路检,对军车及军车号牌实施有效的管控,并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加大打击假冒军车的力度。各级、各单位要按照总部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圆满完成军车号牌更换任务,切实加强军车及军车号牌管理,维护我军良好形象。(来源:解放军报第1版)

  相关专题:解放军换发新式士兵常服专题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