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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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
发文机关:
卫生健康委
发文字号:
2020年第1号
来 源:
卫生健康委网站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公文种类:
公告
成文日期:
2020年01月20日
标 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
发文机关:卫生健康委
发文字号:2020年第1号
来 源:卫生健康委网站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卫生
公文种类:公告
成文日期:2020年01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20年第1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二、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20年第1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二、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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