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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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学院,2017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规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由新华通讯社所属的中国图片社负责。为做好我校2017届毕业研究生的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采集对象:2014级硕士研究生及2015级教育硕士(专硕) 2、采集时间:2016年11月13日8:30--10:30 3、采集地点:第一组:温州商学院2-110,候拍地点:2-109; 第二组:温州商学院2-112,候拍地点:2-111。(原城市学院) 4、采集顺序: 请同学们按以下学院和学号顺序进行拍照: 第一组:人文学院-->法政学院-->马院-->外国语学院--> 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教育学院-->商学院 第二组:数学学院-->物电学院-->化材学院-->生环学院-->机电学院 5、注意事项: (1)请同学们提前30分钟到候拍地点,拍摄后需校对信息采集表上的信息,特别是身份证号,确认无误后签名。(请携带身份证) (2)请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务必提前通知所有毕业研究生。个别同学确有特殊原因的,须提前向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请假,然后将名单告知研究生部。拍摄时,请班长组织好本班同学,按照学号顺序排队入场,不得插队、掉队。 (3)拍照时要求服装整齐、端庄,最好着白色或除黄色系列外的浅色上装。拍摄背景为蓝色,毕业生所穿的上衣应避免接近蓝色或与肤色相近的土黄、浅黄等颜色。最好穿着有衣领的服装。 (4)一般在拍摄一个月后,同学们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对自己的图像信息进行校对,具体校对时间及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5)今年学校将不再另行组织补拍,请假同学自行联系各省新华分社进行散拍。拍摄后照片请寄或送至: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南校区行政楼研究生部(325035)。 温州大学院校代码:10351。 逾期不拍摄,影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和毕业者,一切后果自负! 联系人: 陈老师(660487,86598062)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新华社各分社图像采集联络方式新华社各分社图像采集联络方式 研究生部 2016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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