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公报汇总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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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 公报汇总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2024-07-11 02: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21〕2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2021年12月27日

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关键阶段。为加快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根据《“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为总抓手,聚焦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全面走好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共同富裕之路、质量兴农之路、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乡村文化兴盛之路、乡村善治之路、中国特色减贫之路,激活城乡要素、乡村资源和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优化提升乡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全面推进农产品优质化、乡村田园生态化、乡村产业融合化、农业农村数字化、基层治理规范化、农民增收持续化,更好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新向往、新需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绿色发展,生态化引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

  2.坚持创新驱动,数字化转型。大力推动科技创新、业态创新和模式创新,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加快发展乡村数字经济。

  3.坚持深化改革,集约化经营。不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体制机制,集聚要素资源,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4.坚持城乡统筹,融合化推进。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5.坚持农民主体,共享化发展。发挥农民在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切实保护农民权益,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发展定位。

  1.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把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大胆探索、培塑典型、系统总结、推广经验,稳步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

  2.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先行省。充分发挥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优势,树立大数据经济战略资源理念,全面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全面提高农村生产、生活、生态质量。

  3.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建设引领省。立足自然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科学制定农业现代化指标体系,加快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不断提升农业供给保障水平、质量效益水平、技术装备水平和适度规模经营水平。

  (四)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现代农业强省建设实现重大突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高,乡村建设行动扎实推进,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加,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初步构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亮点纷呈。全省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县(市、区)达到80%以上,确保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二、发展布局

  坚持城乡互补与工农互促统筹规划,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坚持全面布局与重点突破协调推进,坚持梯次发展与节点引领相互促进,加快形成“区域产业协同、集群创新引领、县域全面统筹、百园优化提升、千镇融合互动、万村示范辐射”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格局。

  (一)区域产业协同。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经济水平、市场需求、产业基础等因素,以农业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深化区域产业发展定位,全面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重点打造六大优势特色产业带。

  1.鲁西平原粮食畜牧产业带。重点在菏泽、聊城、德州、滨州等市,稳定发展优质小麦生产,扩大饲用玉米种植,加快发展草食畜牧业,实现农牧结合、种养循环。

  2.黄河流域生态农业产业带。重点在东营、济宁、聊城、滨州等市,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现特色产业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3.沿海地区海洋渔业产业带。重点在青岛、烟台、威海、日照等市,优化海水养殖空间布局,加快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发展远洋渔业,推动深远海智慧养殖,实现海洋渔业绿色健康发展。

  4.胶东半岛高端农业产业带。重点在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等市,充分发挥濒临日韩优势,推进地方农业对外合作综合试验区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种业,集约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国际知名品牌,实现农业创新引领、开放发展。

  5.泰沂山区特色农业产业带。重点在泰安、枣庄、临沂、淄博等市,立足丘陵山区立体空间优势,大力发展水果、茶叶、中药材等特色种植,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创意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实现乡村产业多元融合发展。

  6.胶济沿线数字农业产业带。重点在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等市,建设一批智慧设施农业应用基地、数字农业产业园区,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转型。

  (二)集群创新引领。以创建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为契机,启动省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创建工程。强化区域意识、集群意识、融合意识,做强产业链、优化价值链、提升创新链,通过串珠成线、连块成带、集群成链,培育品种品质优良、规模体量较大、融合程度较深的区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到2025年,全省力争培育千亿级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达到8个以上、500亿级省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8个以上。

  (三)县域全面统筹。强化制度设计,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平等交换的制度性通道。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以县(市、区)为单位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积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镇,推动在县域就业的农民工就地市民化,增加适应进城农民刚性需求的住房供给。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县乡村统筹,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统筹乡村小规模学校布局,支持多层次农村养老事业发展,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四)百园优化提升。立足县域优势特色产业,规划明确地理界线,在规模种养的基础上,通过生产、加工、科技、质量、品牌、营销全产业链开发,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经营、农民受益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充分发挥现有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引领作用,园区内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在保持现代农业产业园数量稳定增长的同时,对100家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改造提升、拓展功能,实行政策、项目资金集中投入,实现资源要素集聚配置优化,进一步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和示范引领效应。

  (五)千镇融合互动。围绕区域特色种养业、特色加工业、特色文旅业,以“绿色化全产业链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创业平台支撑”为路径,打造标准化原料生产、集约加工转化、品牌市场营销于一体,区域主导产业优势突出、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的农业产业强镇。以产业发展为依托,吸引资本聚镇、能人入镇、技术进镇,建设一批区域性产业重镇。发挥城镇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构建县、乡、村融合发展新格局。到2025年,全省创建1000个以上省级农业产业强镇。

  (六)万村示范辐射。挖掘放大特色种养、传统手工、传统食品、传统小商品加工等,建设一批“小而精、特而美”的“一村一品”特色产业专业村。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开展农村社区、产业园区、生态景区“三区同建”。支持村庄通过产业发展、服务完善、环境打造等措施,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村创新创业,实行村企互动、村社联动,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到2025年,创建10000个以上省级乡土产业名品村。

  三、重点任务

  (一)坚持量质并重,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

  1.稳定粮食经济作物生产。深入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优化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落实分区域、分品种保障措施,挖掘品种、技术、减灾等稳产增产潜力,大力发展紧缺和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开展吨粮县、吨粮镇建设,持续推进节粮减损,创新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积极发展优质专用小麦。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巩固蔬菜、果品生产优势,确保周年均衡供应,稳定发展油料、棉花等生产,加快构建协调稳定的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到2025年,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5500万吨。(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科院配合)

  2.增加优质畜禽产品供给。立足区域资源优势和环境承载能力,优化畜牧业结构,推进种养配套、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加快构建现代养殖、动物防疫、加工流通、饲料兽药、监管服务五大体系。加强胶东半岛肉禽、胶东鲁南生猪、沿黄优势奶业、沿黄肉牛、鲁西肉鸡等优势区标准化建设,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加快现代化装备普及应用。实施畜产品稳产保供计划,提高生猪核心产能,加快建设一体化区域性聚落式生猪基地,巩固家禽产业发展优势,稳规模、转方式、提效率、树品牌,发展精深加工,推进一体化经营。依托沿黄肉牛产业集群,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牛肉供应基地。发挥小尾寒羊、洼地绵羊等多胎高产品种优势,推行适度规模舍饲养殖。发展奶牛规模牧场,培育高产奶牛核心群,提高奶牛单产水平。到2025年,全省肉蛋奶产量稳定在1500万吨,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88%以上。(省畜牧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配合)

  3.提升渔业绿色生产能力。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合理调整品种结构,加快渔业健康养殖,协同推进增殖、捕捞、加工和休闲渔业发展。扩大沿黄特色品种养殖,充分开发采煤塌陷区渔业养殖,推进盐碱涝洼地渔农综合开发利用,规范发展稻田综合种养。加快推进“海上粮仓”建设,稳步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推进渤海湾、莱州湾、海州湾贝类底播增殖,加强黄河三角洲水产绿色养殖基地建设,推进滩涂养殖、池塘养殖。稳步发展深海智能抗风浪网箱,开拓深远海绿色养殖,鼓励远洋渔业企业实施资源探捕项目,推动远洋产品精深加工、现代化冷链物流和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到2025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稳定在800万吨左右,争取培育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60个,建设省级以上渔港经济区11处。(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配合)

  4.加强标准质量品牌建设。健全农业地方标准体系,提升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功能,加快标准推广应用,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达到5600个以上。实行农产品种养殖网格化管理,探索“阳光农安”智慧监管模式,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制,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管理。挖掘品牌内涵,强化品牌营销,到2025年,培育100个省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提升“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市场美誉度和影响力。(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局、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专栏2 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工程

  1.吨粮县、吨粮镇创建工程。集成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应用现代化、智慧化新机具、新设备,推进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良田、良种、良技、良机“四良”融合,实现粮食生产良种化、标准化、绿色化、机械化和服务社会化“五化”目标,提升粮食单产和产品质量品质。到2025年,全省吨粮镇达到100个,吨粮县达到30个。(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2.蔬菜水果稳产保供工程。新建省级蔬菜标准化基地100个,年育苗能力达到1亿株的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10个,设施蔬菜播种面积力争扩大到1300万亩以上。推广适宜丘陵、山地和平原等不同立地条件的高效栽培模式,大力推进智慧果园建设,到2025年,基本实现新建现代栽培模式果园生产管理全程机械化,全省果品产业规模稳定在1000万亩左右。(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3.畜牧业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高产优质苜蓿基地,推进青贮玉米、苜蓿、燕麦草等优质饲草收储。支持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开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支持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种公畜站、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中心开展种畜禽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工作。在生猪大县对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生猪养殖场(户)进行适当补助,加快生猪品种改良。开展蜜蜂遗传资源保护利用、良种繁育推广、现代化养殖加工技术装备应用,建设蜂产品质量管控体系,推动蜂业全产业链质量提升。(省畜牧局负责)

  4.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全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力争2022年通过国家评估。推进胶东半岛非洲猪瘟无疫区建设。指导企业完善生物安全管理,每年建成无疫小区2个左右。促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提档升级,2025年建设完成111个收集体系。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落实强制免疫主体责任。持续推进牛羊布病和种畜禽重点动物疫病监测净化,到2025年全省一级以上牛羊种畜场全部达到净化标准,动物疫病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显著降低。(省畜牧局负责)

  5.渔业转型升级工程。整理改造和新建标准化池塘20万亩,培育规模化、标准化、环保型陆基工厂化养殖基地300处,建成半封闭、全封闭循环水工厂化养殖车间900万平方米,建设深远海养殖网箱600个,投入人工鱼礁70万空方,年增殖放流苗种数量稳定在70亿单位,老旧渔船减船转产18万千瓦,更新改造资源友好型近海渔船600艘。到2025年,培育省级以上海洋牧场示范区140个,争创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16处。(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

  (二)坚持创新驱动,强化科技重要支撑作用。

  1.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大力开展种业自主创新,实施农业良种工程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以培育突破性高质高效农业新品种为核心,整体设计种质创新、技术创新、品种培育和高效繁育等全创新链条,建立产学研融合、育繁推一体的现代种业科技创新体系,打造省级商业化农业生物育种平台,加快现代种业强省建设。到2025年,培育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100个,壮大一批研发创新力强、市场竞争力强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到2025年,综合经营实力进入全国前50强的种业企业达到10家。推进国家区域性畜禽基因库、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北方种子交易中心、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济南植物基因编辑基地、烟台中国北方种谷、青岛国家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等建设。(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牵头,省农科院、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2.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谋划布局建设现代农业山东省实验室,创建小麦、玉米、马铃薯、盐碱地综合利用、智能农机装备等技术创新中心。实施重大农业科技项目联合攻关,推进农业短板技术研发,强化种养殖技术和加工技术集成,加强动植物疫病等防治技术研究,推动生物育种、高效农机、绿色投入品等领域自主创新。加快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业机械研发和应用,加强农业机器人研发支持力度,开展农业机械化示范创建和智慧农机创新,推进“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业机械化。加大绿色原创农药研发的支持力度,推进农药生产自动化、数字化升级。(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农科院、省畜牧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

  3.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加快建设山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健全“一主多元”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推动科研、推广单位共建共享试验平台,培育一批农业“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打造一批协同创新示范基地。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鼓励农业科技人员领办创办乡土产业名品村。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特派员牵头创建创新创业共同体。(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4.大力发展乡村数字经济。深入落实国家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加快农业产业数字化提升,实现农业向数字、智能、智慧、精准、精致方向逐级演进。推进涉农数字、数据产业化,围绕数据采集、存储、挖掘、分析和开发应用数字数据产品,推动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在大田种植和设施园艺上的集成应用,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创新发展智慧农业,推进数字技术集成应用,建设一批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建好济南、青岛、潍坊智慧农业试验区。加快种业大数据的研发与深度应用,鼓励发展休闲农业平台,完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网信办牵头,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配合)

专栏3 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工程

  1.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强化种质资源库建设,建设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中心1处。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建设种质资源保护鉴定圃10处、繁殖基地25处。加快推进种质资源普查、收集、登记、入库等重点工作。建立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创新利用的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发掘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功能基因,创制目标性状突出、综合性状优良的新种质和育种材料。(省农科院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畜牧局配合)

  2.畜禽种业优化提升工程。建设国家级区域性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改扩建保种场(区、库)30个。实施新一轮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培育生产性能优良、综合效益高、特色鲜明的新品种、新品系和配套系5-10个,力争白羽肉鸡实现零的突破。建立国际一流核心种子母牛群,自主培育奶牛种公牛比例达到60%,生猪、牛、羊等核心种源自给率达到95%以上。(省畜牧局负责)

  3.水产种业提升工程。提升改造省级水产种质资源库,建设水产种质亲本品质监测站2处,培育水产种业育繁推一体化的联合育种平台10个。依据优势水产品区域布局,打造刺参、海带、贝类、海水名优鱼类、虾蟹类等种业产业聚集区。到2025年,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达到100处,良种覆盖率达到65%,主要种类苗种自给率达到90%。(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4.农机化示范引领工程。深入开展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和全省“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机化示范县建设活动,加强农机农艺融合试点基地建设,开展农机装备和种养技术融合推广应用,总结形成适度规模的现代农业生产模式、农机装备配套方案、机械化生产技术规范和生产体系,引领现代农业机械化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

  5.农药行业转型升级工程。优化农药生产布局,控制农药生产总规模,新增生产企业实行减量或等量替代,降低生产分散度,减少点源污染。支持合作建设国内领先的专业化研发平台,推进原药合成自动化、制剂加工计量智能化,制定基于作物全程健康、基于区域统防统治专业化的病虫害防控标准规范。到2025年,培育20家以农药为主业的大型企业集团,新登记自主知识产权的农药原药及制剂15个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

  6.兽药产业提升工程。引导兽药生产企业开展设备升级和新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技术改造,开发高效、低残留动物专用抗菌药物和中兽药产品,壮大原料药和生物制品规模,支持济南、青岛、济宁、潍坊、滨州5市兽药制剂和兽用生物制品聚集区发展,支持枣庄“中国兽药谷”建设和威海市兽医器械特色产业发展,加快发展宠物、牛羊、蜂蚕以及水产养殖专用药。到2025年全省兽药总产值130亿元以上。(省畜牧局负责)

  7.农业技术协同推广工程。推动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合理分工、高效协作,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优势互补的农技推广协同服务机制,探索构建“农业科研试验基地+区域示范展示基地+基层农技推广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体化的链条式技术推广模式,实现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技术服务与产业需求有效对接。(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坚持调整优化,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升级。

  1.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着力点,推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协调发展。推进农产品加工向产地下沉,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精深加工,地域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开展产地初加工,引导加工企业向中心镇、专业村聚集。重点支持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设备改造,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园。开展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评价,对农产品加工强县给予奖励。到2025年,打造省级农产品加工强县50个,加工示范企业600家。(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2.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充分发挥我省山地、丘陵、平原、沿河、沿湖、沿海等资源禀赋,重点发展小杂粮、中药材、特色果蔬、茶叶、特种养殖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产业,培育农业特色产业“单项冠军”,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全链条典型模式,培育一批农业“链主”企业。创新发展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乡村手工业,围绕“原字号”开发市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推动特色产业品种改良、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建设一批富有特色、规模适中、辐射带动力强的特色产业集聚区。(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畜牧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

  3.优化拓展乡村休闲旅游。围绕城市周边、自然风景区周边、民俗民族风情村、传统农区等不同类型区域,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内涵丰富的乡村休闲旅游重点区。坚持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以农耕文化为魂、美丽田园为韵、生态农业为基、古朴村落为形、创新创意为径,积极开发观光农业、游憩休闲、健康养生、生态教育等服务产品,打造绿色生态环保的乡村休闲旅游产业链。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到2025年,争取建设国家休闲农业重点县8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40个,推介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推出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加快推进农机作业及维修、土地托管、市场流通、市场信息、农资供应、绿色生产技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营销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提升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能力。完善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政策,扩大农村消费,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网点,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改造农村传统小商业、小门店、小集市等,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环境卫生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4 乡村产业融合升级工程

  1.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工程。落实《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方案(2021-2025年)》,进一步培育壮大寿光蔬菜、金乡大蒜、章丘大葱、沾化冬枣、栖霞苹果、莱阳黄梨、青州银瓜、乐陵小枣、潍县萝卜、平阴玫瑰、菏泽牡丹、日照绿茶、德州扒鸡等优势特色产业,适时开展新一批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启动文登西洋参、乳山牡蛎、蒙阴蜜桃、夏津桑葚等产业培育方案编制。(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2.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程。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贫困地区为重点,围绕水果、蔬菜布局建设,坚持“农有、农用、农享”,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建设一批立足田间地头、设施功能完善、经济效益良好、紧密衔接市场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鼓励建设覆盖加工储运销售全环节、全程“无断链”的肉类水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力争通过“十四五”时期的持续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能力实现明显提升,基本建立覆盖广泛、布局合理、重点突出、流通顺畅、服务农户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体系。(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畜牧局配合)

  3.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程。引导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等各类电子商务主体到乡村布局,构建农村购物网络平台。积极对接知名电商平台,设立“鲁产名品”专区,指导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电商平台上开设特色农产品专区和网店等,实现“三品一标”“名特优新”“一村一品”等农产品网上销售。推广“淘宝村”“淘宝镇”发展经验,推动有特色产业的乡镇创新电商发展模式,建设一批电商村、电商镇。(省商务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配合)

  4.返乡入乡创新创业推进工程。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要求,建设各类创新创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园、高新技术园区、电商物流园等,建立“园中园”式农村创新创业园。优化乡村创业环境,激发返乡入乡创业热情,形成以创新带创业、以创业带就业、以就业促增收的格局。(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持生态引领,提升乡村绿色发展能力。

  1.加强耕地保护质量提升。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统筹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年,力争建成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实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管护”提升工程,集约节约、高效利用水土资源,发展高标准节水农业。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对轻中度污染类耕地持续实施安全利用措施,进一步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确保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耕地质量提升,推进土壤改良修复、农药残留监测治理、地膜污染防治等,净化耕地环境。(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配合)

  2.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完善促进绿色农业投入品使用的政策措施,开展绿色农业投入品使用试点。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加快推广生物有机肥、缓释肥等绿色肥料。集成推广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生物农药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产品。推广使用安全绿色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大力推广节水、节肥、节药技术,全面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提高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加大力度做好农业投入结构调整,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施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评定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30个。(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畜牧局配合)

  3.强化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深入实施乡村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农业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水质、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大力开展国土绿化,实施乡村绿化攻坚行动,完善林长制体系。推进黄河流域生态建设重大工程,抓好黄河三角洲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工作,实施东平湖、南四湖综合治理,有效遏制自然湿地萎缩和河湖生态功能下降趋势。推进荒山、荒沟、荒滩整治修复,持续推进采煤塌陷地治理,有序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5 乡村绿色发展能力提升工程

  1.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工程。在鲁东、鲁中南土壤pH≤5.5的酸化区域,开展酸化耕地治理,推广以施用土壤调理剂、增施有机肥和秸秆还田等为主要技术内容的酸化耕地治理模式。在黄泛平原和黄河三角洲的轻、中度盐渍化区域,开展盐碱耕地治理,集中推广以施用土壤调理剂、深松整地、合理灌溉等为主要技术内容的盐碱耕地治理模式。到2025年,项目区耕地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酸化耕地土壤pH平均增加0.5个单位,盐碱耕地含盐量小于0.3%,耕地质量和粮食产能水平明显提升。(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程。推进健全监测网络,实施持续监测、及时预警,为耕地类别划分动态管理和调整提供支撑。根据国土变更调查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全面推进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确保耕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1%以上。(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推进秸秆还田,推广机械深耕精细化还田、秸秆快速腐熟等技术,探索蔬菜秸秆综合利用途径、模式。推广秸秆直接粉碎饲喂技术、青贮饲料机械化技术、秸秆微生物发酵技术、秸秆氨化技术等。鼓励利用小麦、玉米、棉花等秸秆加工栽培基料、养殖基料,支持秸秆生产食用菌菌基、菌包和菌渣生产饲料、有机肥、栽培基料等。重点在棉花主产区推广秸秆热解气化、固化成型及炭化技术。通过推广农作物秸秆“五料化”利用,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4.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引导规模养殖场改造升级,加快养殖异味消除设施推广,推动数字化精准饲喂、自动化精准环境控制等智慧化装备应用。鼓励规模以下养殖主体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做好物理隔绝、做到防雨防渗防溢流。支持建设畜禽粪污第三方集中处理中心,推动集中收集、专业处理、商品生产,提高优质粪源有机肥商品化生产能力。(省畜牧局负责)

  (五)坚持宜居宜业,稳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构建分级分类投入机制。统筹布局道路、供水、雨水、供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机制,落实运行维护费用来源。统筹规划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向城市近郊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统筹城乡路网规划建设,畅通城乡交通运输连接。推动农村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深入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创,“点、片、面”统筹推进,到2025年,累计建设省级美丽乡村5000个。(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发展面向乡村的网络教育,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完善农村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注重发挥乡镇驻地学校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乡村教育质量。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统筹提升县域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科学规划村卫生室布局,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档升级。适时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逐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质量。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困难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等人员的关爱服务。(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残联、省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乡村环境全面提升。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规范提升农村改厕质量,健全完善长效管护体系。按照“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原则,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推广高效实用污水处理技术。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巩固提升,村容村貌显著改善,完成现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确保规模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维持在100%。(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6 宜居宜业乡村建设工程

  1.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按照村庄规划科学合理,基础设施配置齐全,公共服务功能完善,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房屋建筑特色鲜明,农村环境优美宜居,农民生活幸福安康的要求,加强特色建筑修复、特色景观打造、特色古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注重保持独特风貌,传承乡村文化。到2025年,累计建设省级美丽乡村5000个。(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

  2.“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新建、改造农村道路4万公里,建成布局合理、连贯城乡、快捷通畅、服务优质、安全绿色的农村公路体系。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公交化客车、农户通硬化路,农村物流通达率、公路养护率、路长制覆盖率达到100%。(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编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普及农村卫生厕所,有效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农村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提升,乱倒乱排得到有效控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工程。推动县级垃圾处理、供气供电、道路客运等网络向中心镇和城郊延伸,推动供水、污水处理管网向城市周边地区延伸,在乡镇政府驻地重点建设一批邮政快递中转、集中供水、污水处理、环境卫生等设施,在村庄、社区建设邮政快递服务站,通过微管网、服务圈向村庄覆盖,逐步实现县乡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坚持善治有效,持续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1.强化农村党组织领导。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选优配强村领导班子,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空壳村派出第一书记,调整充实驻村工作队。丰富拓展新时代“莱西会议”经验,加快构建以村党组织为引领,村民自治组织、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和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促进村级事务运行健康有序。建立健全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村级事务运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审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村民自治机制。依法开展民主选举,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抓好村级协商示范点建设,推动村级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规范职责权限、监督内容、工作方式,提高村务监督工作的水平和实效。加强村级服务能力建设,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综合服务平台。(省民政厅牵头,省委农办配合)

  3.提升乡村法治水平。编制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实现每个村(社区)有一处法治文化阵地。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抓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加大对农村邪教活动打击力度。深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网格化管理,提升农村治安防范治理水平。(省委政法委牵头,省司法厅、省公安厅配合)

  4.加强乡村德治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以较高道德水准推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时代价值,推进家风建设、文明创建、诚信建设、依法治理、道德评议等行动。推广建立“两代表一委员”接待室、“五老人员”调解工作室等化解矛盾做法,形成全民参与社会治理的共建共享共治格局。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做好特殊人群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省委宣传部牵头,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配合)

专栏7 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程

  1.乡村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推进工程。建立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完善村规民约,做实法律咨询普法教育服务,引导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工程。将人、地、物、事、情、组织等要素全部纳入管理网格,实现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等“一张网”管理,推动基层农村、社区社会治理逐渐由粗放式向精细化、由突击式到常态化、由强调管理向管理服务并重转变。(省委政法委牵头,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3.乡村治理服务数字化提升工程。加强社会治理等数字化建设。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信息数字化,建设农村宅基地大数据,健全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数据。强化乡村大数据运用管理,深入推进智慧社区(村居)建设,建立涉农信息服务机制,提高村级综合服务信息化水平。(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大数据局配合)

  (七)坚持文化铸魂,有效推动乡村文明建设。

  1.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弘扬时代精神,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开展理论宣讲、政策宣传、价值引领、文化生活等多种形式的文明实践活动,积极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组织开展乡风民风评议,引导广大农民由“要我文明”向“我要文明”转变。推动婚事新办、丧事俭办。深入实施“四德”工程,广泛开展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选树活动,开展“美在我家”“好婆婆”“好媳妇”等主题活动。以文明村镇创建为抓手,深化乡村文明行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省委宣传部牵头,省民政厅、省妇联配合)

  2.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整理儒家文化,加快推进孔子和儒家思想研究传播体系建设,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我省丰富的革命历史和文化资源,深化沂蒙精神内涵研究,加强革命历史文化教育基地建设,打造全国一流的亲情沂蒙红色文化旅游目的地。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做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和传承。推进乡村记忆工程,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民俗生态博物馆、乡村博物馆、历史文化展室、民俗旅游特色村,推动齐鲁民俗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配合)

  3.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统筹规划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推进乡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充分运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进万家等平台载体,把更多优秀文化产品送到农民中间。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提供“菜单式”“订单式”服务,探索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不断推出反映农民生产生活的优秀文艺作品。提升乡镇文化站组织管理人员素质能力,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扶持壮大文化志愿者和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分子队伍。(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体育局、省科协、省卫生健康委配合)

专栏8 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程

  1.乡村文明建设工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化乡村文明行动,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通过宣传教育、社会治理、法治保障等综合措施,全面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省委宣传部负责)

  2.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深入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完善农村文化广场、农家书屋、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活动场所功能,形成城乡一体、方便快捷的服务格局。组织引导、整合吸纳各类文化资源向农村文化广场集聚,因地制宜建设健身路径和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引导农村群众就近就便参与群众文体活动,享受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体育局配合)

  3.乡村传统文化传承工程。依托陶瓷琉璃、农民画、木版年画、泥塑、刺绣剪纸等传统文化产品,发展具有山东特色的文化产业,培育一批特色文化品牌,打造一批画家村、美食村、影视村、艺术村、健身休闲村等特色村和乡村红色文化旅游基地。鼓励技艺精湛、符合条件的中青年传承人申报并进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培养高水平工匠队伍,发展传统工艺、文化创意等产业。(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八)坚持改革开放,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

  1.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加强宅基地管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资产运营。启动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试点,释放政策叠加协同效应。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多渠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高经营性收入占比。(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委改革办、省委组织部配合)

  2.健全农业经营体系。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壮大家庭农场,规范农民合作社运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衔接融合、优势互补。到2025年,省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达到1200家,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稳定在4000家左右。(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3.扩大农业对外开放。顺应农业全球化战略新趋势,用足用好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立足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高水平建设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布局一批地方农业对外开放合作综合试验区和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中日韩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加快提升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青岛、烟台片区农业板块开放水平,推进跨境电商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农业“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和农产品知名品牌,加强农业科技合作交流,优化贸易与投资合作,促进农业对外开放双向提升。(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商务厅配合)

  4.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模式,支持承担“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任务的县(市、区),在农村权益有偿转让退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城乡产业协同发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方面开展试验,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破除制度壁垒、补齐政策短板,率先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区)大胆创新,先行先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配合)

专栏9 农村发展动能提升工程

  1.农村新型集体经济促进工程。推进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支持党支部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鼓励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等,通过入股或者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村合作、村企共建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试点。统筹改革措施,强化政策集成,确定省级授权事项,突出人才、土地、资金等政策支撑,坚持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一体推进,尽快形成一批具有推广示范价值的试点成果,有效解决涉农政策碎片化、分散化、单一化的问题,形成改革系统集成和政策叠加协同效应。(省农业农村厅、省委改革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级联创,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创建,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到2025年,规模以上(年营业收入过2000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6000家,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达到1000个。(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供销社配合)

  (九)坚持常态长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切实落实到人到户帮扶政策。推进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中央关于5年过渡期内帮扶政策要求,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完善分层分类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做好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救灾等专项救助,对出现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临时救助。(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科学确定防止返贫的监测线,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拓宽监测预警信息来源,建立农户自主申请、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信访信息处置相结合的监测对象发现和预警机制,精准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监测范围。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根据监测对象的家庭状况、风险类别和帮扶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3.拓宽脱贫人口稳定增收渠道。继续落实就业扶贫基地一次性奖补政策,发挥就业帮扶车间的载体作用,鼓励吸纳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积极开发乡村公益性就业岗位,促进弱劳力、半劳力脱贫人口就业。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发展产业与脱贫人口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脱贫人口增收致富。继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全面推行扶贫资产“四权分置”改革,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促进扶贫资产长期良性运营。(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重点帮扶区域乡村振兴。加强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完善配套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建立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能进能出。加大对重点帮扶县的支持力度,财政、金融、土地、产业、人才等政策优先倾斜,驻村帮扶、省内帮扶协作、千企兴千村等优先安排,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助力推进乡村振兴,着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10 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工程

  1.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升工程。支持脱贫地区发展壮大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加快推进脱贫地区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促进产村、产镇深度融合。广泛开展消费帮扶行动,搭建产销对接平台,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产业增值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到2025年,每个脱贫乡镇培育提升1-2个优势特色产业。(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商务厅配合)

  2.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坚持面向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发挥农广校、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作用,分类分层分模块培育高素质农民,引导有意愿的高素质农民报考高职院校,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学历提升需求,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适应现代农业需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每年选拔一批道德品质高尚,社会担当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或一技之长的“齐鲁乡村之星”,发挥其在农业农村改革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工程。完善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环境,加大农民技能培训支持力度,加快乡村产业培育,扩大就业岗位,切实提高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完善财政、信贷、用地等政策,降低农业成本、提高农业经营收入,有序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健全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把经营性资产量化到集体成员,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加强对农民生产生活的公共财力保障,让广大农民公平享受公共服务,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站在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确保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二)加大资金投入。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建立健全“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政府债券对农业农村项目支持力度,鼓励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确保到“十四五”末土地出让收益50%以上用于农业农村。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及农机具、大棚设施和畜禽圈舍抵押贷款等业务,完善省级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扩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加快智慧金融服务发展,推进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优化农业信贷担保补助政策,确保政策性农担业务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8%。建立工商资本下乡促进机制,畅通资本下乡绿色通道。(省财政厅牵头,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

  (三)保障发展用地。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确保农村产业发展用地。盘活乡村建设用地形成存量指标的10%以上,以及处置相应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产生的“增存挂钩”新增指标的5%以上,优先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级试点,稳慎开展省级示范,逐步扩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范围。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挂钩节余指标调剂机制,挂钩节余指标收益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根据乡村休闲观光等产业分散布局实际需要,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省自然资源厅负责)

  (四)壮大人才队伍。围绕关键领域启动新一轮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面向海内外遴选农业科技领军人才、产业领军人才。充分发挥我省农业院校优势,培养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所需专业人才,制定优惠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业一线、农村基层工作。提升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办学层次和水平,培养造就更多畜牧兽医等专业人才。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提高农技推广人员素质,落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职称制度,探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计划,每年分层分批培训基层农技人员5000人,定向培养公费农科生500人左右。(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农科院等配合)

  (五)抓实安全生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组织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平安建设系列活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防控措施,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围绕渔船渔港、农业机械、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和环节,搞好隐患排查,加强执法监管,确保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六)强化指导评价。制定农业农村统计分类标准,加强统计核算,全面准确反映农业全产业链价值和农村发展实绩,科学建立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信息采集和分析评价,加强中期评估,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2021年1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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