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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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

2024-07-14 17:4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新乡,别名牧野,是河南省地级市。地处河南省北部,南临黄河,与郑州、开封隔河相望;北依太行,与鹤壁、安阳毗邻;西连焦作并与山西接壤;东接油城濮阳并与山东相连。新乡市总面积为8249平方公里[1]。截至2020年末,新乡市共辖12个县级行政区,包括4个市辖区、3个县级市、5个县。新乡市是《诗经》重要发源地之一,有多处国家级文保单位和A级旅游景点,著名景点有八里沟、九莲山、万仙山、姜太公故里等。截至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616.6万人。2022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3463.98亿元[2]。

新乡市知名学校有河南师范大学[3]、新乡医学院[4]等。截至2022年末,全市共有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13个,其中国家级1个、国家地方联合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29个、重大新型研发机构3家、高新技术企业709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210家。全市共有卫生机构5204个,其中医院158个,在医院中有公立医院58个,民营医院10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994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31个,卫生院146个,村卫生室3583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057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7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2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3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3个[2]。

仰韶文化、龙山文化留有遗存,牧野大战、官渡之战、陈桥兵变等重大历史事件发生于此,流行于古代新乡地区的诗歌占国风的四分之一,是《诗经》重要发源地。隋开皇六年始设新乡县,明清时期为河南卫辉府,民国初,废府存县。1949年5月设为平原省省会。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销,新乡归河南省直辖,设新乡专区,后改称新乡地区。1986年撤销新乡地区,建新乡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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