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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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科: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2023-03-30 13:1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股票简称:海泰科股票代码:301022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QingdaoHi-TechMoulds&PlasticsTechnologyCo.,Ltd.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66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三年三月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公司的相关风险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新建募投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主要向既有汽车行业客户及其他客户销售,少量自用,根据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规划及近期改性塑料采购情况,预计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所产改性塑料外售和自用的比例分别为98.27%和1.73%。虽然公司已与部分客户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意向采购额合计11,750万元,公司也积极与潜在客户进行了洽谈、协商,但是募投项目的建设与达产需要一定周期,而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是基于现有的市场环境和发展趋势作出的,是否能够如期实现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且存在客户届时实际采购额与目前意向采购额不一致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市场均存在其他竞争对手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普遍在扩充产能中,未来预计产能将进一步扩大;2021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现有产能平均为59.81万吨、在建产能平均为19.44万吨,未来预计产能平均为79.26万吨。以2021年的2,650万吨的市场规模为基准,本次募投项目15万吨产能占比为0.57%,公司能否在市场竞争中取得预期的市场份额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市场外部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未来发行人客户开发情况不及预期,可能导致公司新建募投项目的产能无法完全消化,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产能消化风险。

(二)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分类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包含运费 剔除运费 包含运费 剔除运费 包含运费 剔除运费 按产品类型 注塑模具 21.27% 27.91% 20.57% 27.57% 30.18% 33.22% 34.01% -汽车注塑模 具 21.24% 27.91% 20.57% 27.59% 27.44% 30.73% 34.01% - 熔喷布模具 27.65% 28.17% 20.99% 21.04% 60.94% 61.12% - 塑料零部件 34.90% 35.65% 30.40% 31.02% 26.06% 26.95% -144.08% 合计 23.78% 29.33% 22.04% 28.09% 29.86% 32.72% 33.78% 剔除熔喷布模具毛利率 23.77% 29.34% 22.05% 28.11% 27.32% 30.40% 33.78% 

注:2019年度毛利率为未包括运费的毛利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3.78% 、29.86%、22.04%和23.78%,剔除熔喷布模具业务后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3.78%、27.32% 、22.05%和23.77%;剔除熔喷布模具业务以及剔除运费因素影响后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78%、30.40%、28.11%和29.34%,毛利率整体平稳略有小幅波动。如果全球宏观经济的波动、汽车产业的周期性波动、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劳动力成本上升、运费成本上升、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客户议价能力下降、下游客户新项目开发和订单量可能不及预期等不利因素出现,且发行人未能持续在技术创新、项目开拓、成本控制等方面保持竞争力,或未能及时采取其他有效应对措施时,发行人可能面临毛利率波动或者下滑的风险。

未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增长,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因素可能增多。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毛利率预计低于发行人目前的主营业务毛利率,若未来发行人改性塑料产品收入增速高于模具和塑料零部件的收入增速,改性塑料收入占比将提升,毛利率亦存在下滑的风险。

(三)经营业绩放缓或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良好,产品销售规模整体保持增长,最近一期收入受到宏观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有所下降,同时公司毛利率水平有所恢复,人民币汇率逐渐企稳减少了汇兑损失,净利润相对上升。2018年起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也面临市场需求不足、中美贸易摩擦、国内宏观经济周期性转换、国内

经济结构调整等不确定因素。发行人营业收入、毛利和营业利润主要来自于汽车模具行业,公司经营业绩与汽车模具下游市场的景气度密切相关。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36,680.86 59,233.72 45,552.64 34,189.97 净利润 5,241.64 6,032.36 6,837.09 5,418.35 

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5,418.35万元、6,837.09万元、6,032.36万元和5,241.64万元,同比增速分别为26.18%、-11.77%和9.97%,净利润存在一定的波动。公司存在因汽车产销量回落、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加剧、国际贸易摩擦、宏观环境波动、俄乌战争等因素而导致经营业绩增长放缓或下滑甚至发生亏损的风险。

(四)新建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甚至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

公司拟进入的改性塑料行业属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较为充分的行业。行业中,来自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者众多,既有一批历史悠久、资金实力雄厚的国际巨头,又有数家具备一定规模且已登陆资本市场的国内企业。公司与巴斯夫、陶氏公司、金发科技、道恩股份、国恩股份等国内外竞争对手存在一定差距。随着产业整合的推进,行业将可能呈现规模、技术、资金实力全方位竞争的态势。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公司在新业务领域可能存在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新建募投项目关键效益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数值 1 营业收入 174,500.00 2 净利润 7,368.15 3 毛利率 12.85% 4 净利润率 4.22% 5 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 10.76% 6 静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年) 9.74 

注: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和净利润率为达产后均值。

公司对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为预测性信息,是基于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技术水平、客户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在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市场本身具有其他不确定性因素,若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宏观经济形势波动、产业政策调整、下游市场的开拓不达预期、募投项目产品单价或成本无法支撑效益测算的毛利率、市场竞争加剧等不利变化,造成募投项目无法实施、延期实施或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将对募投项目的完成进度和投资收益产生一定影响,募投项目存在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

(五)前次募投项目及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摊销对经营业绩的影响风险

前次募投项目及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工后,发行人固定资产规模将出现一定幅度增长,年折旧费用将相应增加,随着项目逐步达产,本次募投项目新增资产折旧摊销额占预计营业收入(含募投项目)、预计净利润(含募投项目)的比例均整体呈现下降趋势,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将逐渐减小。

结合公司现有会计政策和募投项目规划,于2023年至2027年预测期间,前次募投项目及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如下: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折旧摊销占预计营业收入比重 3.03% 2.55% 2.41% 2.02% 1.75% 折旧摊销占预计净利润比重 34.73% 24.58% 30.29% 26.41% 24.07% 

前次募投项目及本次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未来平均每年新增的折旧摊销金额分别为1,952.88万元和2,831.57万元,预计平均每年新增营业收入可达46,000.00万元和174,500.00万元,扣除上述折旧摊销后平均每年新增净利润分别为7,023.79万元和7,368.15万元。若前次募投项目及本次募投项目不能按照计划产生效益以弥补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产生的折旧和摊销,则存在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大幅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六)境外业务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 16,439.09 万元、27,708.50 万元、40,978.07万元和 24,338.33万元,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8.30%、61.05%、69.57%和67.08%。随着公司业务的全球化发展,海外市场成为公司经营的重点市场之一,公司产品远销欧洲、北美和泰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为把握全球采购的发展趋势,积极拓展海外市场,紧密跟随客户业务发展需求,整合国际资源,公司于2019年在泰国投资设立泰国海泰科。

因国际市场的政治环境、军事局势、经济政策、竞争格局、突发事件等因素更加复杂多变,且法律体系、商业环境、企业文化等方面与国内存在诸多差异,假如境外业务主要客户、经营模式、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境外收入可能存在业绩增长放缓或下滑甚至发生亏损的风险,公司将面临因海外经营经验不足、经营环境恶化导致的海外经营风险。

二、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聘请联合资信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联合资信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没有担保无法得到有效的偿付保障。

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及一期现金分红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税后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的分配方式。

(1)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当年度无其他特殊事项发生。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或其他特殊事项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过5,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③分红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者经营净现金流量为负数;

④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认的其他特殊情况。

(2)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进行年度分红,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利润分配政策方案的决策机制

董事会应就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预案,该预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还应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但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就该等议案公司必须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有必要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股东回报规划)的,应经详细论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董事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5、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定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及独立董事的意见决定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下一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如下:

2021年度,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920万元(含税),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4,112.34万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 年度 现金分 红金额 (含 税) 分红年度合 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 东净利润 现金分红金 额占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比率 以其他方式 (如回购股 份)现金分 红的金额 (注) 以其他方式现 金分红金额占 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例 现金分红 总额 现金分红总额 (含其他方式) 占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的比率 2022年 1- 9月 - 5,241.60 - - - - - 2021年 1,920.00 6,032.34 31.83% - - 1,920.00 31.83% 2020年 - 6,837.08 - - - - - 2019年 - 5,418.35 - - - - - 

注:根据《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六、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说明及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含机构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为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避免触及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含机构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2、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3、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若成功认购,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

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和认购的本次可转债;

4、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接受承诺约束。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一致行动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债,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因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债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持股5%以上的机构股东

为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避免触及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本机构及本机构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2、若本机构及本机构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机构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3、若本机构及本机构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机构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若成功认购,本机构及本机构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机构及本机构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和认购的本次可转债;

4、本机构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接受承诺约束。若本机构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债,本机构因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债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本承诺函所载各项承诺在本机构及本机构一致行动人作为海泰科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期间持续有效。”

(三)独立董事

为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避免触及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的独立董事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一致行动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2、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接受承诺约束。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一致行动人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节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公司、本公司、发 行人、股份公司、 海泰科 指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可转债、 本次发行 指 海泰科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募集说明书 指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受托管理协议 指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关于青 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海泰科模具 指 青岛海泰科模具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泰国海泰科 指 海泰科模塑(泰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海泰科新材料 指 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新麟三期 指 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之一 无锡清源 指 无锡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之 一 常州清源 指 常州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之 一 清源新麟 指 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清源新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雪和友 指 青岛雪和友投资有限公司 雪和友管理 指 青岛雪和友清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雪和友清源创投 指 青岛雪和友清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雪和友清源创投合 伙协议 指 《青岛雪和友清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 协议》 赛轮股份 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新材料 指 青岛新材料科技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Faurecia 、佛吉亚 指 佛吉亚集团( Faurecia ,股票代码: 0MGR.L ),总部位于法 国的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客户 SMG 、萨玛 指 萨玛汽车集团( Samvardhana Motherson Group ),总部位于印 度的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客户 Grupo Antolin 、安 通林 指 安通林集团( Grupo Antolin ),总部位于西班牙的全球知名汽 车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客户 IAC 、埃驰 指 埃驰集团( IAC Group ),总部位于卢森堡的全球知名汽车零 部件供应商,发行人客户 Yanfeng 、延锋 上汽通用 指 指 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中国的全球知名汽车 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客户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一汽大众 指 一汽 - 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Magna 、麦格纳 指 麦格纳( Magna ),总部位于加拿大的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 应商,发行人客户 Adient 、安道拓 指 安道拓( Adient ,股票代码: ADNT.N ),总部位于美国的全 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客户 Plastic Omnium 、 彼欧 指 彼欧集团( Plastic Omnium ,股票代码: POM.PA ),总部位 于法国的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客户 Renault S.A. 、雷诺 指 雷诺公司( Renault S.A. ,股票代码: 0NQF.L ),总部位于法 国的全球知名汽车制造及服务商,发行人客户 一汽富维 指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742),发行人客户 中国证监会、证监 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证券交易 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 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模协 指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 海关总署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保荐 人、保荐 机 构、主承销商、国 泰君安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审 计机构、中兴华会 计师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联 合资信 指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扣非净利润 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报告期、报告期各 期、最近三年及一 期 指 2019年、 2020年、 2021年和 2022年 1- 9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模具 指 在工业生产中,用于将材料强制约束成指定模型(形状)的 一种工具 塑料模具 指 塑料加工工业中和塑料成型机配套,赋予塑料制品以完整构 型和精确尺寸的工具 注塑模具 指 塑料模具最为普遍的成型方法,将熔融塑料以注射的方式注 入模具型腔中,得到塑料产品的模具 塑料零部件 模板 指 指 指由注塑机生产的各种注塑产品统称塑料零部件,包括各种 包装、零件等 组合模具的板状零件的统称 模架 指 也叫模胚,指将模具各部分按一定规律和位置加以组合和固 定,并使模具能安装到加工设备上工作的部分,由导向机 构、定位机构、锁紧机构组成 热流道 指 在注塑模具中使用的,将融化的塑料粒子注入到模具空腔中 的加热组件系统 改性塑料 指 改性塑料主要是指在工程塑料和通用塑料的基础上通过物理 的、化学的或两者兼有的方法,引入特定的添加剂,或改变 树脂分子链结构,或形成互穿网络结构,或形成海岛结构等 所获得的高分子树脂新材料 高分子新材料 指 高分子新材料是指含有聚合物成分或本身为聚合物材质的, 由相对分子质量较高的化合物所构成的复合型材料 聚丙烯类 指 含有聚丙烯的复合材料的统称 聚苯乙烯类 指 含有聚苯乙烯的复合材料的统称 工程塑料类及其他 指 在工程技术中作为结构材料的塑料,能够在较宽的温度范围 内承受机械应力,能够应用于较为苛刻的化学物理环境,是 一种强度、耐冲击性、耐热性、硬度和抗老化性能均优的塑 料材料。工程塑料的品种主要有聚碳酸酯 ( PC )、聚酰胺 ( PA )、聚甲醛( POM )、聚酯( PBT 和 PET )和聚苯醚 ( PPO )等 PP 指 聚丙烯( Polypropylene ),是一种半结晶性材料,具有良好的 抗吸湿性、抗酸碱腐蚀性、抗溶剂性,但对芳香烃溶剂、氯 化烃(四氯化碳)溶剂等的抵抗力较差,高温下抗氧化性较 弱。主要应用于汽车工业、器械、日用消费品等 EPDM 指 三元乙丙橡胶( Ethylene - Propylene - Diene Monomer ),是乙 烯、丙烯以及非共轭二烯烃的三元共聚物,属于聚烯烃类原 料,因其主链是由化学稳定的饱和烃组成,只在侧链中含有 不饱和双键,故其耐氧化、抗臭氧、抗侵蚀等性能优异,可 广泛用于汽车部件、建筑用防水材料、电线电缆护套、耐热 胶管、胶带、汽车密封件等领域 T10 指 10 份滑石粉填充,滑石粉是一种为白色或类白色、微细、无 砂性的粉末,可用于橡胶、塑料、油漆等化工行业强化改性 的填充剂 PC 指 聚碳酸酯( Polycarbonate ),是一种非结晶材料,具有特别好 的抗冲击强度、热稳定性、光泽度、抑制细菌特性、阻燃特 性以及抗污染性,但流动特性较差,材料的注塑过程较为困 难。主要应用于电气和商业设备、器具、交通运输行业等 ABS 指 丙 烯 腈 - 丁 二 烯 - 苯 乙 烯 共 聚 物 ( Acrylonitrile Butadiene Styrene ),是一种非结晶性材料,具有超强的易加工型、低 蠕变性、优异的尺寸稳定性和很高的抗冲击强度。主要应用 于一般机械零件、减磨耐磨零件、传动零件和电讯零件 ASA 指 丙烯腈 - 苯乙烯 - 丙烯酸酯塑料( Acrylonitrile - styrene - acrylate Plastic ),具有良好的物理机械性能、耐候性和加工性能,广 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电气、建筑等领域 PA 指 聚酰胺(俗称尼龙)( Polyamide ),是一种半结晶材料,具有 良好的力学性能、耐热性、耐磨损性、耐化学药品性和自润 滑性等,因摩擦系数低,具有一定的阻燃性,易于加工,适 用玻璃纤维和其它填料填充增强改性。主要应用于汽车、仪   表、机械、电子、建筑、包装等,是用途最广的工程塑料之 一 GF 指 玻璃纤维( Glassfibre ),玻璃熔融后经快速拉伸并冷却成型 的纤维,是增强塑料中最有代表性的增强材料,具有绝缘性 好、耐热性强、抗腐蚀性好、机械强度高等优点 塑料合金 指 两种或以上不同的塑料经物理共混或化学接枝等方法处理而 获得的功能改变或性能改善的新材料 汽车轻量化 指 在保证汽车的强度和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轻汽车 的整体重量,从而提高汽车的动力性,减少燃料消耗和气体 排放 主机厂商、整车厂 商 指 相对零部件供应而言的,具备设计、研发、制造面向终端用 户产品能力的厂商 CNC 指 计算机数字控制机床( Computer Numerical Control )的简 称,是一种由程序控制的自动化机床 MES 指 制造执行系统( 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 )的简称,是 美国 先进制造研 究机构 AMR ( Advanced Manufacturing Research )在 90 年代初提出的,该系统能通过信息传递对从 订单下达到产品完成的整个生产过程进行优化管理 PLM 指 产品生命周期管理( Product Lifecycle Management )的简 称,是一种支持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的创建、管理、分发 和应用的一系列应用解决方案,能够集成与产品相关的人力 资源、流程、应用系统和信息 CAE/CAD/CAM 指 计算机辅助工程( Computer Aided Engineering ) / 计算机辅助 设计( Computer Aided Design ) / 计算机辅助制造( Computer Aided Manufacture ) ERP 指 企业资源管理计划(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的简称, 由美国 Gartner Group 公司于 1990 年提出,是一种主要面向 制造行业进行物质资源、资金资源和信息资源集成一体化管 理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Qingdao Hi-Tech Moulds & Plastics Technology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海泰科 股票代码 301022.SZ 法定代表人 孙文强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 66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 66号 电话 0532-89086869-8099 传真 0532-89086867 邮政编码 266111 网址 http://www.hitechmoulds.cn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 : 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 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 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1、响应政策号召,更好的抓住发展机遇

新材料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并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发布了一系列支持性政策措施,有力的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公司本项目的

建设能够顺应政策方向,响应政策号召,更好的抓住发展机遇。

2、公司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和良好的品牌形象

公司凭借强大研发实力、领先的技术水平、严格的质量管控和良好的服务,在汽车模具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经过十多年的稳健经营和快速发展,公司目前已经拥有数量庞大的稳定、优质客户群体。公司是佛吉亚(Faurecia)、萨玛( SMG )、 埃驰( IAC )、 安通林(Grupo Antolin)、 延锋(Yanfeng)、彼欧(PlasticOmnium)、麦格纳(Magna)、安道拓(Adient)等国际知名汽车内外饰件企业的模具供应商,主要产品已广泛应用于通用、大众、奥迪、保时捷、雷诺、福特、奔驰、宝马、捷豹路虎、沃尔沃等国际知名品牌,上汽通用、一汽大众、一汽奥迪等合资品牌,长城汽车、长安汽车、吉利汽车、奇瑞汽车等国内主流自主品牌,以及理想、小鹏、前途、蔚来、Rivian、高合、比亚迪、吉利、问界等新能源车品牌的生产。丰富的客户资源和良好的品牌形象,为公司新业务的顺利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1、丰富公司产品线,拓展新的利润点

汽车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从 2016年至今,我国汽车年产量基本维持在2,500万辆以上水平,连续多年蝉联全球第一。随着汽车保有量的逐年提升,汽车已经成为石油的消耗主体之一,而在石油资源日益减少,空气污染问题日益严峻的情况下,我国严格制定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标准法规,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及二氧化碳排放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要实现节能降耗,汽车企业可以通过发展新能源汽车、调整产品结构、研发高效驱动系统、汽车轻量化等多种方式。轻量化是汽车企业最易于采用的方式,由于环保和节能要求日趋严格,汽车轻量化已成为世界汽车行业发展的趋势。

实现车身轻量化有多种途径,增加改性塑料用量是汽车轻量化的重要解决方案之一。改性塑料通过添加各类助剂使得产品性能大幅提升,因此其在汽车制造中的比例也逐年增加,并逐渐成为汽车轻量化材料的重要角色。通过降低汽车的整车重量,在提升汽车的动力性能的同时,还能有效减少能源消耗,既可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的尾气排放,也可以提升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随着

汽车轻量化的持续推进和新能源车的快速发展,改性塑料仍将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实现改性塑料的规模化生产,从而抓住汽车轻量化和新能源车的发展机遇,丰富公司的产品线,拓展新的利润点。

2、提高公司为客户提供模塑解决方案的能力

模具是汽车注塑零部件批量生产必须用到的关键生产设备,而模具制造需要经过客户需求分析、设计、制造方案、工艺方案、编程、加工、检验、装配、试模等多个流程,在注塑模具试模环节,公司需使用改性塑料打样生产汽车内外饰件,经客户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注塑模具。项目中如果因为改性塑料原材料原因导致试模效果达不到客户要求,可能需要多次试模验证材料,或者需要调整模具来适应塑料原材料特性,重复这些验证步骤和模具调整会导致项目周期延长,同时增加项目成本。优质的塑料原材料和与之匹配的模具能够缩短项目周期,减少试模验证或者调整模具次数,降低开发成本,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

改性塑料已经广泛的应用于汽车内外饰件的生产,不同的应用场景对改性塑料材料的性能有不同的要求,不仅强度、硬度、韧性、阻燃性等基础要求的标准在提高,而且在电学性能、卫生安全性能、环境友好性能等方面也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其对汽车内外饰件生产企业的材料选型要求越来越高。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可以通过在材料注塑成型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在为客户提供优质模具的同时也提供合适的改性塑料原材料,从而提升客户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最终提高公司为客户提供模塑解决方案的能力。

3、增强业务协同能力,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壮大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注塑模具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积累了丰富的产品研发、生产经验。经过多年的技术开发和实践积累,公司自主研发并掌握了汽车内外饰模具中的各类饰件注塑成型模具和注塑相关的核心技术。公司紧密跟随客户业务发展需求,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在泰国设立控股子公司泰国海泰科,为客户提供汽车注塑模具和相应的汽车塑料零部件。

公司通过以上布局,初步构建了从汽车注塑模具研发与制造到汽车塑料零部件生产的一体化服务能力。随着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新增改性塑料的生产

加工能力,不仅可以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对“模塑一体化”、“一站式采购”的服务需求,还可以提高模具开发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提升公司的模具生产效率,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现有业务的协同发展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壮大。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657.16万元(含39,657.16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可转债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布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上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相应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1、赎回条款(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也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3)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6)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7)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方式进行决策: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①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②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③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④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⑤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①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②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期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③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④发行人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等情形除外)、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⑤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⑦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⑧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5)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本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657.16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

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 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 50,315.59 39,657.16 合计 50,315.59 39,657.16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18、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19、债券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信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联合资信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估,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联合资信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三)承销方式及承销期1、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承销期

承销期的起止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发行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 【】 律师费用 【】 审计及验资费 【】 资信评级费用 【】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 【】 合计 【】 

注:以上各项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五)承销期间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示意性安排如下(如遇不可抗力则顺延):

日期 交易日 发行安排 【】年【】月【】日 T - 2 刊登《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发行公 告》《网上路演公告》 【】年【】月【】日 T - 1 网上路演 原 A股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年【】月【】日 T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 原 A股股东优先配售日(缴付足额资金) 网上申购日(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确定网上中签率 【】年【】月【】日 T+1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年【】月【】日 T+2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缴款日 【】年【】月【】日 T+3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 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年【】月【】日 T+4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至公司账户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六)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七)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公司聘任国泰君安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国泰君安的监督。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内,国泰君安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凡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可转债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国泰君安担任本期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同意《受托管理协议》中关于海泰科、国泰君安、可转债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经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决议更换受托管理人时,亦视同可转债持有人自愿接受继任者作为本期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八)违约情形、责任及争议解决1、违约情形

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或者利息,以及本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相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事项。

2、违约责任

发生违约情形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其他违约事项及具体法律救济方式请参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

3、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或纠纷,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约定,向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文强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66号

电话:0532-89086869-8099

传真:0532-89086867

联系人:梁庭波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电话:021-38031866、021-38031868、021-38031877

传真:021-38670666

保荐代表人:尹柏元、宋伟

项目协办人:夏瑜佳

项目经办人:唐超、彭博怡、邢享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书瀚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0号黄金广场北楼15A层

电话:0532-85023081

传真:0532-85023080

经办律师:李茹、徐述

(四)审计机构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李尊农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B座20层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经办会计师:李江山、王哲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17层

电话:010-85679696

传真:010-85679228

经办人:杨恒、王兴龙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8666000

(七)证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八)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200号

电话:021-63181818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截至2022年9月30日,保荐机构持有公司股票如下:证券衍生品投资部持有发行人200股股票,占发行人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股本64,000,000股的0.00%;国泰君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9,600股股票,占发行人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股本64,000,000股的0.02%。国泰君安已建立并执行严格的信息隔离墙制度,上述情形不会影响国泰君安公正履行保荐及承销职责。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第三节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一)新建募投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主要向既有汽车行业客户及其他客户销售,少量自用,根据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规划及近期改性塑料采购情况,预计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所产改性塑料外售和自用的比例分别为98.27%和1.73%。虽然公司已与部分客户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意向采购额合计11,750万元,公司也积极与潜在客户进行了洽谈、协商,但是募投项目的建设与达产需要一定周期,而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是基于现有的市场环境和发展趋势作出的,是否能够如期实现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且存在客户届时实际采购额与目前意向采购额不一致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市场均存在其他竞争对手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普遍在扩充产能中,未来预计产能将进一步扩大;2021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现有产能平均为59.81万吨、在建产能平均为19.44万吨,未来预计产能平均为79.26万吨。以2021年的2,650万吨的市场规模为基准,本次募投项目15万吨产能占比为0.57%,公司能否在市场竞争中取得预期的市场份额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市场外部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未来发行人客户开发情况不及预期,可能导致公司新建募投项目的产能无法完全消化,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产能消化风险。

(二)新建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甚至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

公司拟进入的改性塑料行业属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较为充分的行业。行业中,来自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者众多,既有一批历史悠久、资金实力雄厚的国际巨头,又有数家具备一定规模且已登陆资本市场的国内企业。公司与巴斯夫、陶氏公司、金发科技、道恩股份、国恩股份等国内外竞争对手存在一定差距。随着产业整合的推进,行业将可能呈现规模、技术、资金实力全方位竞争

的态势。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公司在新业务领域可能存在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新建募投项目关键效益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数值 1 营业收入 174,500.00 2 净利润 7,368.15 3 毛利率 12.85% 4 净利润率 4.22% 5 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 10.76% 6 静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年) 9.74 

注: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和净利润率为达产后均值。

公司对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为预测性信息,是基于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技术水平、客户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在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市场本身具有其他不确定性因素,若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宏观经济形势波动、产业政策调整、下游市场的开拓不达预期、募投项目产品单价或成本无法支撑效益测算的毛利率、市场竞争加剧等不利变化,造成募投项目无法实施、延期实施或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将对募投项目的完成进度和投资收益产生一定影响,募投项目存在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

(三)新建募投项目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为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的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前,发行人需合法取得募投项目建设用地。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次募投项目用地仍在履行土地指标审批手续,发行人已与募投项目所在地主管机关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框架合作协议》,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将该地块用于发行人募投项目建设并全力支持发行人办理相关手续,后续将在项目用地上积极给予协调,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支持。根据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的《情况说明》,目前该土地审批进度正常,发行人预计获得土地指标无实质性障碍。

发行人已经制定了相关替代措施,并承诺在依法履行招拍挂程序、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手续前,不开展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假如

土地政策发生变更等不利因素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存在延期取得或无法取得的风险,可能造成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实施或者变更实施地点,将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四)前次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风险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公司研发水平、提升技术档次及加工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处于建设期,但项目实施后形成的产能能否得到有效利用存在不确定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的市场开拓进度、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都有可能因市场变化而与公司的预测发生差异,使实际的项目投资收益小于估算值。因此,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五)下游汽车行业的波动风险

世界各国的汽车产业政策以及汽车产业自身的发展状况存在调整变化的可能;近年来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大市场环境的周期性波动都会对汽车消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汽车整车厂商之间的竞争亦加剧,行业优势企业凭借较强的技术和资金实力有望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整车行业的销量集中度将有可能提升。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这些企业发展稳定,经营业绩良好,但如果客户经营状况受到宏观经济下滑的不利影响,将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进出口政策及国际贸易环境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主要以欧洲、北美和泰国地区为主,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8.30%、61.05%、69.57%和67.08%,外销收入占比相对较高。

近年来,全球经济环境复杂多变,贸易保护主义兴起,一些国家利用反倾销、反补贴、加征关税、技术壁垒等手段对我国产品出口设置障碍,可能对公司产品出口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未来出现多个主要出口国实施反倾销、反补贴、加征关税、技术壁垒等政策对我国汽车模具产品出口设置障碍,可能对公司产品出口造成不利影响。

近期中美贸易摩擦日渐增加,然而从现阶段中美贸易战的内容来看,美国

主要围绕中国半导体及芯片等高新科技行业进行限制,与公司所处行业差别较大。自美国政府于2018年公布加征关税以来,公司关注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及公司客户在美国业务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对美国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839.64万元、310.13万元、4,100.19万元和6,577.50万元,若假定发行人为获取与美国客户的订单,按加征关税金额的20%、50%和100%降低销售价格,报告期内合计营业收入分别下降0.34%、0.84%和1.68%,对发行人的整体影响相对较小。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加剧或其他进口国家及地区贸易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开拓和盈利能力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注塑模具的主要原材料为模板、模架、热流道等。模板、模架主要为模具钢制品,属于价格波动频繁的大宗商品,对经济环境变化、铁矿石和国际石油价格等外部因素变动的敏感度较高。如模板、模架、热流道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因外部经济环境突变或突发事件出现大幅波动,对公司的盈利水平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

(八)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上游汽车塑料模具企业的扩张和整合,行业内优秀企业的技术不断进步,实力不断壮大,导致行业竞争有所加强。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发行人资产及经营规模相对偏小,公司如果不能抢占市场先机,及时整合资源和更新技术,增强与客户的协同开发能力,则可能无法保持有利的市场地位,甚至出现主要客户被竞争对手取代的风险。

(九)境外业务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 16,439.09 万元、27,708.50 万元、40,978.07万元和 24,338.33万元,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30%、61.05%、69.57%和67.08%。随着公司业务的全球化发展,海外市场成为公司经营的重点市场之一,公司产品远销欧洲、北美和泰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为把握全球采购的发展趋势,积极拓展海外市场,紧密跟随客户业务发展需求,整合国际资源,公司于2019年在泰国投资设立泰国海泰科。

因国际市场的政治环境、军事局势、经济政策、竞争格局、突发事件等因素更加复杂多变,且法律体系、商业环境、企业文化等方面与国内存在诸多差异,假如境外业务主要客户、经营模式、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境外收入可能存在业绩增长放缓或下滑甚至发生亏损的风险,公司将面临因海外经营经验不足、经营环境恶化导致的海外经营风险。

二、财务风险

(一)经营业绩放缓或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良好,产品销售规模整体保持增长,最近一期收入受到宏观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有所下降,同时公司毛利率水平有所恢复,人民币汇率逐渐企稳减少了汇兑损失,净利润相对上升。2018年起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也面临市场需求不足、中美贸易摩擦、国内宏观经济周期性转换、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等不确定因素。发行人营业收入、毛利和营业利润主要来自于汽车模具行业,公司经营业绩与汽车模具下游市场的景气度密切相关。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36,680.86 59,233.72 45,552.64 34,189.97 净利润 5,241.64 6,032.36 6,837.09 5,418.35 

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5,418.35万元、6,837.09万元、6,032.36万元和5,241.64万元,同比增速分别为26.18%、-11.77%和9.97%,净利润存在一定的波动。公司存在因汽车产销量回落、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加剧、国际贸易摩擦、宏观环境波动、俄乌战争等因素而导致经营业绩增长放缓或下滑甚至发生亏损的风险。

(二)前次募投项目及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摊销对经营业绩的影响风险

前次募投项目及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工后,发行人固定资产规模将出现一定幅度增长,年折旧费用将相应增加,随着项目逐步达产,本次募投项目新增资产折旧摊销额占预计营业收入(含募投项目)、预计净利润(含募投项目)

的比例均整体呈现下降趋势,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将逐渐减小。

结合公司现有会计政策和募投项目规划,于2023年至2027年预测期间,前次募投项目及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如下: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折旧摊销占预计营业收入比重 3.03% 2.55% 2.41% 2.02% 1.75% 折旧摊销占预计净利润比重 34.73% 24.58% 30.29% 26.41% 24.07% 

前次募投项目及本次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未来平均每年新增的折旧摊销金额分别为1,952.88万元和2,831.57万元,预计平均每年新增营业收入可达46,000.00万元和174,500.00万元,扣除上述折旧摊销后平均每年新增净利润分别为7,023.79万元和7,368.15万元。若前次募投项目及本次募投项目不能按照计划产生效益以弥补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产生的折旧和摊销,则存在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大幅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三)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分类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包含运费 剔除运费 包含运费 剔除运费 包含运费 剔除运费 按产品类型 注塑模具 21.27% 27.91% 20.57% 27.57% 30.18% 33.22% 34.01% - 汽车注塑模具 21.24% 27.91% 20.57% 27.59% 27.44% 30.73% 34.01% - 熔喷布模具 27.65% 28.17% 20.99% 21.04% 60.94% 61.12% - 塑料零部件 34.90% 35.65% 30.40% 31.02% 26.06% 26.95% -144.08% 合计 23.78% 29.33% 22.04% 28.09% 29.86% 32.72% 33.78% 剔除熔喷布模具毛利率 23.77% 29.34% 22.05% 28.11% 27.32% 30.40% 33.78% 

注:2019年度毛利率为未包括运费的毛利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3.78% 、29.86%、22.04%和23.78%,剔除熔喷布模具业务后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3.78%、27.32% 、22.05%和23.77%;剔除熔喷布模具业务以及剔除运费因素影响后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78%、30.40%、28.11%和29.34%,毛利率整体平稳略有小幅波动。

如果全球宏观经济的波动、汽车产业的周期性波动、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劳动力成本上升、运费成本上升、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客户议价能力下降、下游客户新项目开发和订单量可能不及预期等不利因素出现,且发行人未能持续在技术创新、项目开拓、成本控制等方面保持竞争力,或未能及时采取其他有效应对措施时,发行人可能面临毛利率波动或者下滑的风险。

未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增长,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因素可能增多。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毛利率预计低于发行人目前的主营业务毛利率,若未来发行人改性塑料产品收入增速高于模具和塑料零部件的收入增速,改性塑料收入占比将提升,毛利率亦存在下滑的风险。

(四)汇率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8.30%、61.05%、69.57%和67.08%。报告期各期,公司汇兑损益金额分别为-84.33万元、58.14万元、 1,477.33 万元和-217.59 万元,其绝对值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34%、0.73%、22.74%和3.73%。公司出口销售业务主要以欧元、美元、泰铢等国际货币结算,由于公司的模具业务从签订销售订单到最终实现收入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周期,如果国家的外汇政策发生变化,或人民币汇率水平发生较大波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产品出口和经营业绩。

(五)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相应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1,954.48万元、16,881.52万元、23,400.33万元和24,445.2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96%、37.06%、39.51%和49.98%(年化处理), 应收账款余额中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82.35%、73.53%、84.26%和80.36%。

公司应收账款的规模由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和业务经营模式所决定。公司客户多为国内外知名企业,其资产规模较大、经营稳定、商业信誉良好,为公司的长期业务合作伙伴,坏账风险较小。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

也将有所增长,若该等款项不能及时收回或无法收回发生坏账的情况,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现金流、资金周转等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套期保值风险

虽然套期保值可以帮助公司转移和规避价格风险,但公司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同时,会面对套期保值交易本身所带来的风险,其中包括:(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交割期的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会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然不能回归,因此出现系统性风险事件,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2)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按照公司下达的操作指令执行,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3)政策风险:期货、期权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七)存货规模较大及存在跌价的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在产品和发出商品,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存货金额也逐年增长。由于模具属于定制化产品,需根据客户要求进行设计加工,根据生产经验,从设计、生产、试模、测试、交付到最终验收的整个周期相对较长,导致期末存货余额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3,676.58万元、29,400.91万元、28,044.12万元和34,491.96万元,其中在产品、发出商品合计占全部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91.97%、93.19%、93.74%和92.84%。

虽然公司实行“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经营模式,且公司客户多为国内外知名企业,与公司合作多年且信誉实力良好,但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存货规模可能继续增长,若未来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重要客户违约,公司存货将存在跌价的风险。

三、技术风险

(一)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风险

随着汽车塑料模具下游行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产品功能越来越复杂,客户对汽车塑料模具供应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新材料、新工艺、

3D打印技术和其他新制造技术的出现,在为传统制造、加工产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促使公司必须紧跟行业技术趋势,在产品、技术、工艺等方面持续研发创新。若公司未来在技术进步和产品研发升级上创新能力不足,未能迎合市场需求变化,将可能面临技术落后、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二)核心人员流失和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汽车塑料模具行业快速发展,专业人才的积累远远不能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队伍是行业重要的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的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流程优化起着关键的作用。人才争夺日趋激烈,各企业之间的人才竞争将有可能造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短缺。

公司在技术开发、产品设计、工艺改进等方面依赖于核心骨干技术人员,公司目前广泛用于生产的大部分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大都是由核心技术人员带领的研究团队开发出来的。尽管公司已建立一套有效的人才引进与激励制度,并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但随着竞争对手对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如果公司未来在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制度方面不够完善,公司将面临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非专利技术失密的风险。

四、内控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孙文强先生和王纪学先生作为本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49.02%的股份,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孙文强先生和王纪学先生仍将处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可以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控制。尽管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但仍不能排除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重大决策施加影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

(二)外协加工管理风险

公司生产的模具具有定制化的特点,加工工序较多。公司在业务经营中,优先将资源聚集于研发设计、部分核心环节,而将部分工艺成熟、附加值较低、非核心环节的生产工序采用外协方式加工,这既有利于实行专业化分工协作,

灵活释放产能,也有利于公司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制定了相应外协加工管理制度,对外协厂商的准入、质量控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生因外协厂商原因导致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或供货不及时的情形,但由于公司外协供应商相对较为分散,加工项目和工序较多,若因外协加工供应商资质不合格、管理不善导致外协加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供货不及时的情况,公司有可能因此而遭受损失。

(三)经营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的资产和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提升,人员规模也会相应增长,需要公司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技术与产品研发与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诸多方面进行及时有效的调整,对公司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存在规模迅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如果管理层未能保持敏锐的市场洞察力,或者管理层决策失误,将可能导致公司错失良好的发展机遇,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政策风险

(一)新建募投项目环保节能等行业政策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生产过程主要系物理加工,原料均为外采,不包含化学反应为主的化工产品生产过程和危险化学品,本次募投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气、废水和固废等污染物,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次募投项目已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已取得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

如果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环保治理、“三废”排放不能满足监管要求,将可能导致公司受到罚款、停限产等监管措施,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颁布更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标准,对公司环保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可能需要进一步增加环保投入以满足监管部门对环保的要求,将导致经营成本增加。

(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于2019年11月28日取得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7100231),有效期3年,海泰科模具自2019年至2021年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海泰科模具已于2022年12月14日取得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7100317),有效期3年。

若未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调整,或海泰科模具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时因自身原因不再符合认定条件,海泰科模具将不能再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可能导致发行人盈利能力受到不利影响。

(三)政府补助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223.10万元、762.30万元、1,981.57万元和779.20万元。公司享受的政府补助系基于相关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公司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若未来政府补助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无法满足政府补助下发的相关条件将可能无法再享受相关补助,公司存在不能持续获得政府补助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与本次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一)未转股可转债的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利息及到期时兑付本金。此外,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公司将在短时间内面临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若公司经营出现未达到预期回报的情况,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公司的本息兑付资金压力将加大,从而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投资者回售时的承兑能力。

(二)可转债到期未能转股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转股情况受转股价格、转股期内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偏好及

预期等诸多因素影响。如因公司股票价格低迷或未达到债券持有人预期等原因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偿付本金和利息,从而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

(三)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因素,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价值降低的风险

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公司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如果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价值将因此降低,从而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蒙受损失。虽然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但若公司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股价仍低于转股价格,仍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价值降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五)可转债转股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步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后,若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转股过快,将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存在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六)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作为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和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转债的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波动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七)信用评级变化风险

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联合资信每年将对公司主体和本次可转债进行一次跟踪信用评级,发行人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八)可转债未担保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风险。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为6,400.00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 非流通股 31,370,698 49.02% 高管锁定股 - - 首发前限售股 31,370,698 49.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2,629,302 50.98% 三、总股本 64,000,000 100.00%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 股东姓名 / 名称 持股数 (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限售股份 (股) 1 孙文强 20,049,551 31.33% 境内自然人 20,049,551 2 王纪学 11,321,147 17.69% 境内自然人 11,321,147 3 李勤 3,584,560 5.60% 境内自然人 - 4 刘奇 3,579,098 5.59% 境内自然人 - 5 赵冬梅 2,820,764 4.41% 境内自然人 - 6 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 2,820,764 4.41%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 任勇 1,614,667 2.52% 境内自然人 - 8 无锡清源创新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470,127 0.73%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 常州清源创新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470,127 0.73%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 刘冬秀 457,716 0.72% 境内自然人 - 合计 47,188,521 73.73% - 31,370,698 

二、公司组织结构图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二)公司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股东大会

战略委员会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审海行泰海证

计泰政财国泰券

部科人务海科部

模事部泰新

具部科材料

国海测

行内外试行行

财政市市技采制质验财政市采制质财政市采制技质

务人场场术购造量证务人场购造量务人场购造术量

部事项项部部部部中部事部部部部部事部部部部部

部目目心部部

部部

工设

加装艺备仓

工配计管库

部部划理

(三)公司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拥有全资或控股子公司3家、参股企业2家。

1、全资或控股子公司(1)青岛海泰科模具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青岛海泰科模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4年 1月 7日 法定代表人 孙文强 注册资本 12,5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2,500.00万元 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 66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 100% 经营范围 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模具、塑料机械及配件、自动 化装备、橡塑原料、橡塑制品、检具;模具技术服务、模具技术 咨询、模具技术专业培训、模具维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指标 2022年 9月 30日 /2022年 1- 9月 2021年 12月 31日 /2021年度 资产总额 111,627.37 102,814.49 净资产 63,106.33 50,841.95 营业收入 29,595.62 48,945.34 净利润 3,246.87 2,898.38 

注:上述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审计,2022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2)海泰科模塑(泰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海泰科模塑(泰国)有限公司 ( Hi - Tech Mould & Plastics (Thailand) Co., Ltd ) 成立日期 2019年 7月 8日 法定代表人 孙文强 注册资本 98,486,000.00泰铢 实收资本 98,486,000.00泰铢 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 泰国春武里省是拉查县卡堪冲镇第 7村 700/6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 99.996% ,海泰科模具持股 0.002% ,青岛富诚模塑有 限公司持股 0.002% 主营业务 塑料零部件及模具生产、销售。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指标 2022年 9月 30日 /2022年 1- 9月 2021年 12月 31日 /2021年度 资产总额 11,327.87 10,384.67 净资产 5,270.74 3,444.06 营业收入 7,705.24 12,302.91 净利润 1,916.82 1,054.18 (3)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2年 8月 16日 法定代表人 王纪学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万元 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锦盛二路 66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 100%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料制品制 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分支机构经 营);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分支机构经营);合成材料销售(分支机构经营);橡胶制 品制造;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 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模具制造;模具销 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生物基材料技术研 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 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专用化学 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专用化学产品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指标 2022年 9月 30日 /2022年 1- 9月 2021年 12月 31日 /2021年度 资产总额 100.01 - 净资产 99.98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0.02 - 

注:海泰科新材料于2022年8月设立,2022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2、参股企业(1)青岛雪和友清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名称 青岛雪和友清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2年 2月 11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清源新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1,450.00万元 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臻园路 10号院内综合楼 422室 发行人出资情况 发行人担任有限合伙人并持有 7% 权益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青岛雪和友清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名称 青岛雪和友清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2年 5月 12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雪和友清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 21,400.00万元 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臻园路 10号院内综合楼 422室 发行人出资情况 发行人担任有限合伙人并直接持有 23.36% 权益,通过雪和友管 理间接持有 0.46% 权益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 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1、公司上市以来控股权变动情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孙文强和王纪学一直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文强先生、王纪学先生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0,049,551股、11,321,147股,合计31,370,698股;持股比例分别为31.33%、17.69%,合计49.02%。孙文强先生和王纪学先生已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二人为一致行动人。

孙文强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材料加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8月至1997年9月任青岛三和实业有限公司技术经理;1997年9月至2000年6月在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就读;2000年7月至2003年10月任青岛琴科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7月至2015年6月在青岛科技大学担任教师;2003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4年1月至今历任海泰科模具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兼任泰国海泰科董事;2022年5月至今,兼任青岛雪和友清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委会委员;2022年8月至今兼任海泰科新材料总经理;现任青岛市城阳区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主席、副会长。

王纪学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7月至2003年10月历任青岛海尔模具公司CAD/CAM工程师、C3P技术中心副主任、质量部、制造部、项目部、采购部部长;2012年1月至2019年7月任青岛海科模内装饰有限公司监事;2003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曾任监事;2004年1月至今任海泰科模具副总经理,历任董事、监事;2019年7月至今兼任泰国海泰科董事;2022年8月至今兼任海泰科新材料执行董事。

(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文强先生和王纪学先生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不存在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及权属纠纷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控股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及权属纠纷情况。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承诺 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首次 公开 发行 孙文强、王 纪学 股份限售 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孙文强、王纪 学就股份锁定的承诺:自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及 / 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任 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 遵守前述规定,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本人所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 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 日)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 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2021年 7 月 2日 2021.07.02- 2024.07.01 正常履行中 首次 公开 发行 马丽 股份限售 承诺 马丽承诺如下:自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及 / 或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期间,每年转让 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任期 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 2021年 7 月 2日 2021.07.02- 2022.07.01 正常履行中    守前述规定,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 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 日)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 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首次 公开 发行 任勇 股份限售 承诺 任勇承诺如下:自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及 / 或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期间,每年转让 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任期 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 守前述规定,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021年 7 月 2日 2021.07.02- 2022.07.01 正常履行中 首次 公开 发行 孙文强、王 纪学 股份减持 承诺 孙文强、王纪学承诺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本人 / 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 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 股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 / 本企业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 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本人 /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减持方式 2021年 7 月 2日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 3)减持股份的价格:本人 /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 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人 / 本企业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4)减持股份的期 限:本人 / 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 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如果本人 / 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应将该部分出 售股票所取得的超额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 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首次 公开 发行 公司 稳定股价 承诺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 上市后三年内稳 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 的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公司的各项义务和 责任;同时,公司将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 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2021 年 7 月 2日 2021.07.02- 2024.07.01 正常履行中 首次 公开 发行 孙文强、王 纪学、陈 涛、王洪 波、马丽、 梁庭波 稳定股价 承诺 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在创业板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的履行本公司的各 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人将督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关于制定公 司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的履行 公司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021 年 7 月 2日 2021.07.02- 2024.07.01 正常履行中 首次 公开 发行 公司 关于欺诈 发行上市 的股份买 回承诺 本公司保证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况。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 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 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 法律责任。 2021 年 7 月 2日 长期 正常履行中 首次 公开 发行 孙文强、王 纪学 关于欺诈 发行上市 的股份买 回承诺 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 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 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承 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2021 年 7 月 2日 长期 正常履行中 首次 公开 发行 公司 关于填补 被摊薄即 期回报做 出的承诺 公司承诺将采取如下措施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制定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 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便于加强对募 集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地使用。 2、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预期投资收益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该等项目的 顺利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力量,将公司自主掌握的核心技术转化为较强 的盈利能力。公司积极调配内部资源,已先行通过自筹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 目;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提供股东回报,降低 本次发行所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加强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将加强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运营效率。 4、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积极推行成本管理,严控成本费用,提升公司利润率水平。即:根据公 司整体经营目标,按各部门职能分担成本优化任务,明确成本管理的地位和 作用,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5、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和回报规划,公司已根据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制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 2021 年 7 月 2日 长期 正常履行中    案)》,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等作 出了详细规定,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机制;同时,公司制定了 《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以制度的形式稳定公司对股东的中长期回报, 维护公司股东享有的资产收益权利。    首次 公开 发行 孙文强、王 纪学 关于填补 被摊薄即 期回报做 出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文强、王纪学做出如下承诺:在任何情况下 不滥用控股股东地位,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不 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 害公司利益;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 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并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如 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 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将严格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 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及自律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 监管措施;如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2021 年 7 月 2日 长期 正常履行中 首次 公开 发行 马丽(原董 事)、陈 涛、丁乃 秀、刘树 国、张美 萍、梁庭波 关于填补 被摊薄即 期回报做 出的承诺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本人承诺不动用 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 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 2021 年 7 月 2日 长期 正常履行中 (马丽于报告 期内履行完 毕)    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 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 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 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 措施。    首次 公开 发行 公司 关于利润 分配政策 的安排承 诺 1、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股东依 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实施持续稳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 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 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 见。 2、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利润:公司采 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 的分配方式。( 1)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 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 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当 年度无其他特殊事项发生。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或其他特殊事 项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 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 ,且超过 5,000万 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②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③分红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或者经营净现金流量为负 数;④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认的其他特殊情况。( 2)现金分红的比例及 时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 1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①公司发展阶 2021 年 7 月 2日 长期 正常履行中    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 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股票股利 分配的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 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 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 隔:公司原则上进行年度分红,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分红。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 分红。 3、利润分配政策方案的决策机制:( 1)董事会应就制定或修改利润 分配政策做出预案,该预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 见。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还应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 因。( 2)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但如股东 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同时,就该等议案公 司必须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 东大会提供便利。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 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至少 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 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有必要需调整或变更利 润分配政策(包括股东回报规划)的,应经详细论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 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议案,应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董事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后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审 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5、股东未来分 红回报规划: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 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 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 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等情况,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 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公司 2020年 - 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为:原则上公司每年 实施一次利润分配,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 素,按照《公司章程》及分红规划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 策。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 分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 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和修改应当 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之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当向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首次 公开 发行 孙文强、王 纪学、马丽 (原董 事)、陈 涛、丁乃 秀、刘树 国、张美 萍、梁庭波 关于利润 分配政策 的安排承 诺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 / 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履行职责,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 施,以协助并促使公司按照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上市后生 效适用的《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 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人拟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 限于: 1、根据《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公司利 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上,对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 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利润分配 2021 年 7 月 2日 长期 正常履行中 (马丽于报告 期内履行完 毕)    方案后,严格予以执行。    首次 公开 发行 公司 关于《招 股说明 书》不存 在虚假记 载、误导 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 漏的承诺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前述行为被证券监管机 构或者司法部门认定后,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的工 作,回购价格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确 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作相应 调整。若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公司承诺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管机构或人民法 院依法确定投资者损失数额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021 年 7 月 2日 长期 正常履行中 首次 公开 发行 孙文强、王 纪学 关于《招 股说明 书》不存 在虚假记 载、误导 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 漏的承诺 本人承诺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 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回购及购回价格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或转让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 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本人承诺若公司招 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或本人违反本人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其他一 项或多项公开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人 民法院依法确定的投资者损失数额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本人能够证明 本人没有过错的除外。 2021 年 7 月 2日 长期 正常履行中 首次 公开 发行 马丽、陈 涛、丁乃 秀、刘树 国、张美 萍、任勇、 李玉宝、梁 庭波 关于《招 股说明 书》不存 在虚假记 载、误导 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 漏的承诺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人不因本人 离职或职务变更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2021 年 7 月 2日 长期 正常履行中 首次 公开 发行 公司 关于未履 行承诺的 约束措施 如果公司未履行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公司未履行承诺事项,未能依照承诺履行相应的义务与责任,公司将及 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 权益。如果公司未履行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公司将依法予 以赔偿。若监管机关要求公司限期内予以整改或对公司进行处罚,公司将依 法予以整改并接受处罚。 2021 年 7 月 2日 长期 正常履行中 首次 公开 发行 孙文强、王 纪学、马 丽、陈涛、 丁乃秀、刘 树国、张美 萍、梁庭波 关于未履 行承诺的 约束措施 如果本人未履行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本人违反相关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未能依照 承诺履行相应的义务或责任,导致公司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本人将依法 予以赔偿。如果本人未履行承诺事项,本人将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地 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采取如下措施保证上述承诺的实施:在违反上述承诺事实认定当年 度及以后年度通过持有公司股份所获得的现金分红,以及上年度自公司领取 的税后薪酬(或津贴)作为上述承诺履约担保,且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 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2021 年 7 月 2日 长期 正常履行中 首次 公开 发行 孙文强、王 纪学 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 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 文强、王纪学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如下:截至 2021年 7月 2日,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本人未直接或间接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持有其 他企业股权、股份、合伙份额,在其他企业任职)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承诺未来不直接或间接经营(包 括但不限于持有其他企业股权、股份、合伙份额,在其他企业任职)与公司 目前及未来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凡有任何商业 机会可能从事、参与或投资可能会与公司目前及未来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 2021年 7 月 2日 长期 正常履行中    业务,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或其子公司。承诺促使本人直系亲属(包 括配偶、父母、子女)和本人其他近亲属(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上述 1- 3项承 诺。本人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将赔偿公司及公司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 损失。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首次 公开 发行 孙文强、王 纪学 关于规范 并减少关 联交易的 承诺 为了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孙文强、王纪学出具了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如下:本人控 制、与他人共同控制、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并规范与公司 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公 司及其控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 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 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本人控制、与他人共同控 制、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不以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公司及其控制的 子公司进行交易,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亦不利用关联交易从 事任何损害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利益的行为。如果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 发生,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 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期间,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本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收到损 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1年 7 月 2日 长期 正常履行中 首次 公开 发行 马丽、陈 涛、丁乃 秀、刘树 国、张美 萍、任勇、 李玉宝、梁 关于规范 并减少关 联交易的 承诺 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并规范与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之 间的关联交易。不利用自身的职位影响谋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在业务合 作等方面给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 身的职位影响谋求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达成交易 的优先权利。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公司 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进行交易,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亦不利用 2021年 7 月 2日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庭波  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利益的行为。如果有不可避免 的关联交易发生,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 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不利用关联 交易转移公司利润,不通过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公 司利益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收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 效。    首次 公开 发行 孙文强、王 纪学 关于社 保、公积 金事项的 承诺 为维护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文强、王 纪学出具了关于社保、公积金事项的承诺,具体如下:如因公司或其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前未严格执行为员工缴纳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法律规定而被有权机关要求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 积金,或因未及时或未足额缴纳需承担任何罚款、滞纳金,或因有关人员向 公司或其子公司追索,或因未及时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宜 给公司或其子公司造成其他损失,本人将对公司作出全额赔偿,并承担连带 责任,且在承担后不向公司或其子公司进行追偿,保证公司或其子公司不会 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2021年 7 月 2日 长期 正常履行中 (二)本次发行所作出的重要承诺情况

1、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的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说明及承诺(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含机构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为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避免触及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含机构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2)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3)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若成功认购,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和认购的本次可转债;

4)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接受承诺约束。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一致行动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债,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因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债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持股5%以上的机构股东

为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避免触及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本机构及本机构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2)若本机构及本机构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机构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3)若本机构及本机构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机构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若成功认购,本机构及本机构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机构及本机构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和认购的本次可转债;

4)本机构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接受承诺约束。若本机构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债,本机构因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债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本承诺函所载各项承诺在本机构及本机构一致行动人作为海泰科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期间持续有效。”

(3)独立董事

为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避免触及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的独立董事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一致行动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2)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接受承诺约束。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一致行动人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关于持续满足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50%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比例持续符合《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自本次可转债申报后,公司每一期末将持续满足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的要求。”

5、对于尚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对于尚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公司将按计划继续用于前次募投项目。”

6、对于本次募集资金不会投向或变相投向房地产的承诺

对于本次募集资金不会投向或变相投向房地产,发行人承诺:

“1、本次募投项目拟购买土地的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购买住宅、商业或商服用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购买的土地、新建厂房等均为自用,为公司建设募投项目所需,购买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不存在将募集资金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等情形。

2、公司目前所持有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公司在土地上拥有自建职工宿舍楼一栋,用于解决部分生产人员的住宿问题,未对外进行销售,亦无对外销售的计划,不属于住宅和商业地产。除拥有自用员工宿舍外,公司不存在集资房等房地产项目。3、公司主营业务为注塑模具及塑料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公司及子公司、参股企业的经营范围不涉及房地产业务,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和预售许可证,未持有拟用于房地产开发或正在开发的土地,所持资产不存在自行开发建设形成或外购的住宅和商业地产。”7、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文强、王纪学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如下: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本人未直接或间接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持有其他企业股权、股份、合伙份额,在其他企业任职)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本人承诺未来不直接或间接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持有其他企业股权、股份、合伙份额,在其他企业任职)与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本人凡有任何商业机会可能从事、参与或投资可能会与公司目前及未来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或其子公司。

承诺促使本人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本人其他近亲属(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上述1-3项承诺。

本人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将赔偿公司及公司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8、不再新增对雪和友清源创投和雪和友管理的投资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除对雪和友清源创投的5,000.00万元投资及对雪和友管理的101.50万元投资,不再新增对前述产业基金的投资。”

9、对于募投用地的承诺

为顺利取得募投用地确保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文强、王纪学承诺:

“本人将督促海泰科及其子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的土地法规规定,在本次募投项目动工前依法履行招拍挂程序、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手续;本人将协助海泰科及其子公司与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协商,推进用地审批程序;如募投项目无法按原计划落实,本人将积极协调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重新安排募投项目实施用地,以及在附近周边地区购买或租赁工业用地及厂房,确保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现任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性别 职务 年龄 本届任期 孙文强 男 董事长 51 2022年 7月 29日至 2025年 7月 28日 王纪学 男 董事 52 2022年 7月 29日至 2025年 7月 28日 陈涛 男 董事 43 2022年 7月 29日至 2025年 7月 28日 王洪波 男 董事 43 2022年 7月 29日至 2025年 7月 28日 丁乃秀 女 独立董事 48 2022年 7月 29日至 2025年 7月 28日 刘树国 男 独立董事 44 2022年 7月 29日至 2025年 7月 28日 张美萍 女 独立董事 43 2022年 7月 29日至 2025年 7月 28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现任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性别 职务 年龄 本届任期 任勇 男 监事会主席 49 2022年 7月 29日至 2025年 7月 28日 马丽 女 监事 40 2022年 7月 29日至 2025年 7月 28日 李玉宝 男 职工监事 39 2022年 7月 29日至 2025年 7月 28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有3名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性别 职务 年龄 本届任期 孙文强 男 总经理 51 2022年 7月 29日至 2025年 7月 28日 王纪学 男 副总经理 52 2022年 7月 29日至 2025年 7月 28日 梁庭波 男 财务总监、董事会 51 2022年 7月 29日至 2025年 7月 28日   秘书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有3名其他核心人员,均为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王纪学 男 52 董事、副总经理 王洪波 男 43 董事、海泰科模具技术总监 李方方 男 41 海泰科模具加工部部长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从业简历1、董事

孙文强先生,简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部分的相关披露。

王纪学先生,简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部分的相关披露。

陈涛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7月至2006年7月,任青岛信莱粉末冶金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2006年8月至2012年3月,任青岛海尔模具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2年3月至今,任海泰科模具市场总监;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王洪波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中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10月至今历任海泰科模具设计工程师、技术部部长、技术总监;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曾获“青岛市科学技术奖”、中国模具工业协会首届“百名卓越模具工匠、百名匠心模具精英”匠心模具精英等荣誉。

丁乃秀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材料加工工程专业,青岛科技大学教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3月至2007年12月,任

青岛科技大学高分子材料教师。2007年12月至2014年12月,任青岛科技大学高分子材料副教授;2014年 12月至今,任青岛科技大学高分子材料教授;2014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3月至2021年3月,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2月至2021年12月30日,任北京北化高科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青岛三力本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树国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7月至2005年3月,任南车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材料会计;2005年3月至2008年3月,任青岛四方川崎车辆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3月至2015年7月,历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3月至2022年12月,任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日照市硕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9月至今,任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美萍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二级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11月至2019年5月,任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2019年5月至今,任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任勇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分子材料专业,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8月至2002年10月,任青岛海尔模具有限公司企划处长;2002年10月至2004年7月,任青岛海易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经理;2004年7月至今,任海泰科模具国内项目市场总监;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马丽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财务管理专业,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11月至2022年12月,历任公司及海泰科模具财务主管;

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任青岛惠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任青岛科大海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8月至2022年7月,任公司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李玉宝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机电一体化专业,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1月至今,任海泰科模具装配部主管;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孙文强先生,简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部分的相关披露。

王纪学先生,简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部分的相关披露。

梁庭波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至2003年,任合肥市第一粮食仓库审计处长;2003年至2010年,任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总监;2010年至2012年,任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至2013年,任广东复兴食品机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3年3月至2018年4月,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4、其他核心人员

王纪学先生,简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部分的相关披露。

王洪波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从业简历”

之“1、董事”部分的相关披露。

李方方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机电一体化专业,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3月至今,任海泰科模具加工部部长。曾获青岛市城阳区科技技术奖一等奖(创新团队类)、首届“城阳工匠”、中国模具工业协会首届“百名卓越模具工匠、百名匠心模具精英”卓越模具工匠等荣誉。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于2021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公司职务 薪酬 / 津贴 孙文强 董事长、总经理 104.61 王纪学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104.61 陈涛 董事 143.38 丁乃秀 独立董事 4.80 刘树国 独立董事 4.80 张美萍 独立董事 4.80 梁庭波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58.82 任勇 监事会主席 57.04 李玉宝 职工监事 42.09 马丽 监事 20.16 李方方 核心技术人员 42.38 王洪波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57.19 合计 644.68 

注:2022年7月29日公司完成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等人员的换届选举,马丽卸任董事并担任监事,刘奇卸任监事,新增董事王洪波,其余人员无变化。

(四)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之外其他单位的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任发行人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孙文强 董事长、总经理 青岛雪和友清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投委会委员 丁乃秀 独立董事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青岛三力本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青岛科技大学 教授 刘树国 独立董事 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日照市硕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美萍 独立董事 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 主任、高级合伙人 (五)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及其他核心人员持股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报告期各期末持股数(股) 2022年 9月末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孙文强 董事长、总经理 20,049,551 20,049,551 20,049,551 20,049,551 王纪学 董事、副总经理、核 心技术人员 11,321,147 11,321,147 11,321,147 11,321,147 陈涛 董事 - - - - 丁乃秀 独立董事 - - - - 刘树国 独立董事 - - - - 张美萍 独立董事 - - - - 梁庭波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 - - - - 任勇 监事会主席 1,614,667 1,614,667 1,614,667 1,614,667 李玉宝 职工监事 - - - - 马丽 监事 322,933 322,933 322,933 322,933 李方方 核心技术人员 - - - - 王洪波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 - - (六)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已经制定且将要实施或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

六、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监管体制和监管政策的变化

公司主要从事注塑模具及塑料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公司所在行业归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C35)”中的“模具制造(C3525)”;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在行业归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1、发行人所属行业的监管体制

注塑模具属于模具制造行业下的子行业。模具制造行业为充分竞争行业,实行国家宏观调控下的行业自律管理。行业主管机构为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模协。

国家发改委负责制订产业政策,提出产业发展战略与规划,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推动高技术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等。工信部负责拟订并实施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等。

中国模协的主要职责为掌握模具行业的现状,研究行业发展方向和政策目标,提出行业发展政策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模具产品的技术标准,提高模具工业的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组织技术经济信息交流网络,分析经济信息资料与提供信息服务,组织举办相关国内外展览会、交流会,推广模具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企业改革管理经验,培训技术和管理人才,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等。除中国模协外,全国模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行业相关标准制定工作。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模具行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行业,近年来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以支持行业发展。模具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如下:

文件名称 发布时间 发布部门 相关内容 《“十四五”智 能制造发展规 划》 2021年 12月 工信部 专栏 3行业智能化改造升级行动之 “01 装备制造领域 ” 满足提高产品可靠性和 高端化发展等需要,开发面向特定场 景的智能成套生产线以及新技术与工 艺结合的模块化生产单元;建设基于 精益生产、柔性生产的智能车间和工 厂;大力发展数字化设计、远程运维 服务、个性化定制等模式。 《“十四五”信 息化和工业化深 度融合发展规 划》 2021年 12月 工信部 规划提出,提升智能制造供给支撑能 力,开展设计、工艺、试验、生产加 工等过程中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集成 应用,加速工业技术软件化,攻克一 批重大短板装备和重大技术装备。 《“十四五”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 规划》 2021年 12月 工信部等 三、主要任务之 “ 培育壮大市场主 体 ” 、 “ 健全政策支持体系 ” 、 “ 提高融资 可得性 ” 、 “ 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 平 ” 等四、重点工程之 “ 优质中小企业 培育工程 ” 、 “ 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 业化水平提升工程 ” 等 《重点新材料首 批次应用示范指 导目录( 2021年 版)》 2021年 12月 工业和信息 化部 将热致液晶聚合物( LCP )材料、 EPS 蜗轮用尼龙材料等工程塑料和尼龙及 复合材料、长碳链尼龙( LCPA )材料 等其他先进化工材料列为重点新材 料。 《模具行业“十 四五”发展纲 要》 2021年 6月 中国模协 “十四五”末,国内模具市场满足率 为 90% 一 95% ,保持世界第一大模具制 造国;模具出口额超过 80亿美元,平 均年增长 5% 左右,国际模具市场份额 整体增加不少于 10% ,保持世界第一大 模具出口国地位。 《鼓励外商投资 产业目录( 2020 年版)》 2021年 1月 国家发改 委、商务部 (十八)专用设备制造业之“ 183. 汽车 车身外覆盖件冲压模具,汽车仪表 板、保险杠等大型注塑模具,汽车及 摩托车夹具、检具设计、制造”; “ 185. 精密模具(冲压模具精度高于 0.02毫米、型腔模具精度高于 0.05毫 米)设计、制造”;“ 186. 非金属制品 模具设计、制造” 《“十四五”信 息化和工业化深 度融合发展规 划》 2021年 11月 工信部 到 2025年,信息化和工业化在更广范 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 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向制造业各领 域加速渗透,范围显著扩展、程度持 续深化、质量大幅提升,制造业数字 化转型步伐明显加快,全国两化融合 发展指数达到 105。 《国务院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为“专 精特新”中小企 业办实事清单的 通知》 2021年 11月 国务院促进 中小企业发 展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含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 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 量发展,带动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 特新”发展之路,特制定本清单。包 括: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信贷支 持政策、畅通市场化融资渠道、推动 产业链协同创新等 《国务院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提升中 小企业竞争力若 干措施的通知》 2021年 11月 国务院促进 中小企业发 展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中小企业能办大事。提升中小企业竞 争力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 发展的重要基础。为贯彻落实党中 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 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 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提升中小企业 竞争力,现提出以下措施:落实落细 财税扶持政策、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加强创新创业支持、提升数字化发展 水平、提升工业设计附加值、助力开 拓国内外市场等 《关于加快培育 发展制造业优质 企业的指导意 见》 2021年 6月 工信部、科 技部财政 部、商务 部、证监会 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 署,加快培育发展以专精特新“小巨 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 业链领航企业(以下简称“小巨人” 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领航企业)为 代表的优质企业。 《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2019年 10月 国家发改委 “第一类鼓励类”之下“十四、机 械”之下“ 31、大型模具(下底板半 周长度冲压模> 2500毫米,下底板半 周长度型腔模> 1400毫米)、精密模 具(冲压模精度 ≤0.02毫米 , 型腔模精度 ≤0.05毫米)、多工位自动深拉伸模 具、多工位自动精冲模具”。 《高端智能再制 造行动计划 ( 2018-2020 年)》 2017年 10月 工信部 到 2020年,突破一批制约我国高端智 能再制造发展的拆解、检测、成形加 工等关键共性技术,智能检测、成形 加工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发布 50 项高端智能再制造管理、技术、装备 及评价等标准;初步建立可复制推广 的再制造产品应用市场化机制;推动 建立 100家高端智能再制造示范企业、 技术研发中心、服务企业、信息服务 平台、产业集聚区等,带动我国再制 造产业规模达到 2,000亿元。 《制造业“双 创”平台培育三 年行动计划》 2017年 8月 工信部 培育新型生产制造模式。支持建设 3D 打印等“双创”服务平台,引导中小 企业在线提供快速原型、模具开发和 产品定制等创新服务,培育“互联网 + ”新型手工作坊等小批量个性化定制 模式。 《制造业人才发 展规划指南》 2016年 12月 教育部、人 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 工信部 支持基础制造技术领域人才培养。加 强电子元器件紧固件、弹簧、粉末冶 金件、模具等基础零部件加工制造人 才培养,提高核心基础零部件的制造 水平和产品性能。加大对传统制造类 专业建设投入力度,改善实训条件, 保证学生“真枪实练”。采取多种形 式支持学校开办、引导学生学习铸 造、锻压、焊接、热处理、表面处 理、切削和特种加工工艺等相关学科 专业。 《信息化和工业 化融合发展规划 ( 2016- 2020 年)》 2016年 10月 工信部 推广个性化定制,支持发展面向中小 企业的工业设计、快速原型、模具开 发和产品定制等在线服务。 《鼓励进口技术 和产品目录 ( 2016年版)》 2016年 9月 国家发改 委、财政 部、商务部 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模具混 合浇注先进制造技术和搪塑镍合金电 铸模具制造技术被列入“鼓励引进的 先进技术”。 《促进装备制造 业质量品牌提升 专项行动指南》 2016年 8月 工信部、质 检总局、国 防科工局 激发企业提升质量和品牌的内生动 力。在工具、量具、模具、基础零部 件、电子元器件等基础类装备,以及 重点通用类装备等领域,试点建立产 品质量分级制度。健全优质优价的市 场机制,完善有利于扶优限劣的采购 制度、推动品牌产品和高质量产品出 口。 《工业绿色发展 规划( 2016- 2020)》 2016年 6月 工信部 围绕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盾构机 等大型成套设备及医疗设备、计算机 服务器、复印机、打印机、模具等开 展高端智能再制造示范。 《智能制造工程 实施指南( 2016- 2020)》 2016年 4月 工信部、国 家发改委、 科技部、财 政部 “高精度床身箱体类零件智能加工成 套设备;高精度丝杠与导轨、高速主 轴、长寿命模具、高压大流量泵阀等 核心零部件制造所需的精密加工与成 形制造成套装备;微纳加工、电加工 与激光特种加工成套装备;机器人减 速器、伺服电机精密制造成套装备” 被列为重点任务之一。 《十三五规划纲 要》 2016年 3月 中华人民共 和国 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 完善政策体系,支持企业瞄准国际同 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 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实现重点领域 向中高端的群体性突破。 《中国制造 2025》 2015年 5月 国务院 “以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和基础能力 为重点,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 度融合,促进制造业朝高端、智能、 绿色、服务方向发展,培育制造业竞 争新优势”,“实施高端装备创新发    展工程,明显提升自主设计水平和系 统集成能力。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加 快发展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强化 智能制造标准、工业电子设备、核心 支撑软件等基础。加强工业互联网设 施建设、技术验证和示范推广,推动 “中国制造 + 互联网”取得实质性突 破。培育推广新型智能制造模式,推 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化转 变。” 《重大技术装备 自主创新指导目 录( 2012年版)》 2012年 2月 工信部、科 技部、财政 部、国务院 国有资产管 理委员会 鼓励发展:①大型及精密、高效塑料 模具;② C 级轿车整车车身成形生产配 套的覆盖件及车身模具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所属行业的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行业管理体制及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的影响

模具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产业政策、引导技术升级和技术改造并实施其他宏观调控措施,对行业发展起到规划、监控等宏观调控作用,有助于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与发行人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经营资质、准入门槛、运营模式、行业竞争格局等持续经营能力方面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所属行业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1、模具基本概念(1)模具的作用及地位

模具是在外力作用下,将金属或非金属材料制成特定形状及大小的零部件的工具,是工业生产不可或缺的基础工艺装备。模具成型也称等材制造,相比传统工业的减材制造,能够节省材料,降低产品生产成本,集高效、高精度和低消耗为一体,是一种先进的生产加工方式,能满足高效批量生产需求,被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航空航天、军工、医疗、建材等行业。模具被誉为“工业之母”,据统计,约60-80%的零部件需依靠模具加工而成,模具的设计和制造水平,直接决定这些零部件的生产效率、加工精度、加工成本和使用寿命,因此模具工业是我国先进制造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成为衡量我国制造业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

(2)模具的分类

根据加工对象不同,模具一般分为塑料模具、金属模具和无机非金属模具;按照模具成型加工工艺的差异,可划分为塑料模具、冲压模具、锻压模具、铸造模具、橡胶模具、粉末冶金模具等。从属性上看,注塑模又属于塑料模具的一种,因为塑料模具按加工工艺不同可分为注塑模具、吹塑模具、挤塑模具、搪塑模具等。上述模具种类中,塑料模和金属冲压模是应用最广的两个模具种类,依据中国模协发布的数据,塑料模具销售额约占模具总销售额的45%,冲压模具约占37%。两类典型模具产品适用的加工成品、加工工艺和应用领域如下:

模具类别 适用加工成品 加工工艺 应用领域 塑料模具 塑料零部件等 热固性和热塑性塑料 成型加工 汽车内外饰件、家用电器、医疗 设备等 冲压模具 金属冲压件等 板材冲压成型加工 汽车覆盖件、高强板、金属结构 件等 

依据应用领域的不同,模具又分为汽车模具、家用电器模具、航空航天模具、消费电子模具、医疗器械模具等。

发行人所生产的模具类型为注塑模具,目前的主要应用领域是汽车行业领域。

2、模具行业发展情况(1)我国模具工业发展历程与发展概况

模具作为工业配套,其发展水平受汽车、电子、航空航天、军工、医疗、建材等下游行业发展的影响。建国后我国工业体系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计划的重点工业项目到建立起现代化工业体系的发展过程,模具伴随工业发展,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面对国际竞争,我国模具工业从初期的摸索、学习借鉴,到现在的追赶,甚至引领,我国模具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前,国内没有建立起专门的模具工业门类,模具产能分散在下游工厂的工具厂,专业化水平非常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专业的模具厂开始出现,后逐渐涌现出一批较强竞争力的模具企业。特别是数控机床技术的大量引进,CAD、CAE和CAM在模具制造中得到推广应用,极大提高了我国模具的生产效率,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模具产值最大的国家。

2011-2021年我国模具行业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

数据来源:Wind

虽然我国模具工业在近二十年中得到了飞速发展,产业规模跃居全球第一,但由于起步较晚,我国模具产业的整体竞争力仍然偏低。目前我国模具产品以中低端为主,大型、高精密模具仍依赖进口,在技术和管理水平、生产效率、人均产值等关键指标上,和美、日、德等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比如美国福特汽车模具厂的首件合格率高于85%,而国内实力较强的模具企业也需要经过数次试模,才具备交付条件。

考虑到我国制造业庞大的产值规模,以及良好发展前景,未来我国模具工业必将受益于国内巨大的市场需求和政策的扶持,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态势,进一步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最终实现从模具大国到模具强国的转变。

从我国模具的产品结构和市场分布看,根据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统计,目前模具总销售额中塑料模具占比最大,约占45%;冲压模具约占37%;铸造模具

约占9%;其他各类模具共计约9%。

(2)模具进出口市场概况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模具行业通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实现了制造工艺快速提升,模具企业的专业化生产能力大幅增强,现代模具工业体系基本形成,行业得到了飞跃式发展。模具产品的制造技术达到或接近国际水平,质量更加可靠,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我国模具在国际采购格局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根据中国模协的统计,2021年我国模具出口金额达到74.79亿美元,在贸易摩擦等不利影响下,模具出口仍然实现了增长,继续保持了世界模具制造大国和出口大国的地位。2021年我国模具进口金额为14.58亿美元,同比下降6.54%。但从产品结构看,目前我国出口模具以中低端为主,高端模具的自给率较低,部分高端模具仍依赖进口,高端模具市场存在很大发展空间。

2017-2021年我国模具进出口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模协

在所有模具类型中,塑料橡胶模具是我国最大的模具进出口品种。据统计,2021年我国塑料橡胶模具出口金额达到41.49亿美元,占同期模具出口总额的比例为55.46%,反映出了我国汽车模具和家电模具产品在全球具有较强竞争力。塑料橡胶模具进口金额为5.89亿美元,占模具进口总额的比例为40.40%,表明

我国塑料橡胶模具还存在较大的进口替代空间。

2017-2021年我国塑料橡胶模具进出口统计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2018年以来的中美贸易摩擦损害了两国间的自由贸易,模具作为“工业之母”,不可避免会受到贸易摩擦影响。2018年美国公布的340亿美元关税清单中就涉及对产自中国的金属用模具、轮胎用模具等提高关税。此外对家电、汽车等模具下游产品增加关税,对我国模具市场带来间接不利影响。但单就中美两国的直接模具贸易而言,贸易摩擦的影响相对较小。根据海关的数据,2017年中国模具对美出口金额为7.20亿美元,约占同期我国模具出口金额的13.1%,从金额和占比来看,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模具进出口影响可控。

贸易摩擦带来的不确定性将影响发行人的部分出口业务,考虑到除2018年以外,发行人在美国的销售收入占比不到3%,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业务发展影响有限。

(3)汽车模具发展现状

报告期内,公司的汽车内饰模具和外饰模具占总收入的98%以上,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也是注塑模具的典型应用,所以汽车模具行业的发展对公司业务发展至关重要,下面重点分析汽车内外饰模具行业的发展现状。

1)汽车模具行业整体情况

在模具下游应用行业中,汽车制造业模具使用量较大,汽车生产中95%的零部件都需要依靠模具成型,主要用到的模具种类包括注塑模具、冲压模具、锻压模具、铸造模具等。

在美国、德国、日本等汽车制造业发达国家,汽车模具行业产值占模具全行业产值的40%以上。而我国汽车模具行业产值在模具全行业产值中的占比略低,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汽车模具行业产销需求预测与转型升级分析报告》测算,中国汽车模具占模具行业的市场份额约在1/3左右。但未来随着汽车产业的发展和汽车换型速度的进一步加快,我国汽车模具还有较大发展空间。

在所有汽车模具品类中,注塑模具的重要性越来越高。据统计,在一款新车中,需要汽车注塑模具约500套,在汽车工业发达国家中,注塑模具在汽车模具中的占比达到60%,重要性不言而喻。随着社会对汽车轻量化的要求越来越高,以塑料为材质的零部件在汽车中的应用占比还在上升,随之而来的是新车对注塑模具的需求也越来越多。目前国外汽车的内饰件已基本实现塑料轻量化,塑料在汽车中的应用正在由内饰件向外饰件及车身结构发展,包括奔驰Smart在内的多款车型均采用了塑料车身外观件。

就国内而言,目前国内汽车轻量化程度,相比国外还处于较低水平,注塑模具占比不足40%,大幅低于国外的60%,但这也预示着注塑模具在汽车行业中的应用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技术汽车路线图》,预计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整车质量将比2015年降低40%,而减重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汽车零部件的塑料化。所以在汽车轻量化发展趋势下,汽车塑料零部件市场有很大发展空间,从而带动汽车注塑模具的发展。

2)汽车模具行业市场规模

近三十年来我国汽车工业实现了飞速发展,从年产销量数十万辆到2009年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汽车产销第一,仅仅用了20余年时间,汽车也从“奢侈品”转变为家家户户买得起、用得起的大众消费品。近几年,受国内消费低迷和中美贸易摩擦等不利影响,我国汽车市场增速有放缓态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21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608万辆和2,628万辆,同比上涨3.39%、3.83%,连续13年保持全球第一。基于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和较低的人均汽车保有量,未来我国有望长期保持全球第一大汽车产销国地位。

2011-2021年我国汽车产销量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从全球市场来看,2021年全球汽车产销量分别为8,015万辆和8,268万辆,总体保持平稳。其中中国、欧洲和北美地区是全球三大汽车产销地,合计约占全球的70%。以印度为代表的新兴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未来有望带来更多的汽车消费增量需求。

2011-2021年全球汽车产销量

数据来源:Wind

汽车工业庞大的产销规模为上游汽车模具行业提供巨大的市场空间,根据Wind统计,2021年度我国模具制造行业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达到3,035亿元,按汽车模具占比三分之一计算,汽车模具2021年度规模以上企业总营收超过1,011亿元。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汽车模具行业产销需求预测与转型升级分析报告》测算,我国汽车模具占模具行业的市场份额约在1/3左右;根据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统计,塑料模具占模具总销售额的45%。若据此计算,2021年我国汽车塑料模具的市场规模约为455.22亿元,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5.92亿元,据此估算,发行人业务占我国汽车塑料模具的市场份额约为1.3%,相比上一年,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提升超过16%,表明公司业务增长率远高于行业增长率。

3)汽车内外饰件模具与内外饰件

汽车注塑模具主要用来制造汽车内外饰件以及座椅等其他塑料零部件,其中又以汽车内外饰件模具最多。汽车内外饰件主要由各类塑料、表皮、织物或复合材料制成,用到的模具主要是塑料模具。不同内外饰件在车身中的位置不同,且各自的功能、外观和结构特征差异明显,导致汽车内外饰件模具成型工艺也不一样,目前汽车内外饰件模具成型工艺包括注塑成型、吹塑成型和挤出成型,其中又以注塑成型应用最广。发行人的模具产品主要应用于注塑成型工艺。

汽车内外饰模具是汽车制零部件造过程中重要的基础工艺装备,决定了内外饰件的材质、精密度和可靠性,从而影响到汽车的安全性、动力参数、舒适度和能耗水平等,内外饰模具的配置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汽车的档次。

汽车内饰件以安全、环保、舒适为应用特征,追求和车身的高匹配性和一致性,采用可吸收冲击能量和振动能量的弹性体和发泡塑料制造仪表板、座椅、头枕等,有助于减轻碰撞时对人体的伤害,提高汽车的安全系数,具体包括汽车座椅系统、仪表板系统、声学系统、侧围饰件和软饰件等。从细分需求来看,新车型的内饰件改动大,而改款车型的内饰件改动相对较小;汽车外饰件的功能则主要是对车身外部起保护、装饰作用或具备开启功能的相关部件,通过以塑代钢来增加车身塑料制品的应用量,达到减轻汽车重量、节能降耗的目的,主要包括前后保险杠、格栅、散热器装饰罩、防擦条、轮眉等通过螺栓和卡扣或双面胶连接在车身上的部件。相比内饰件,外饰件对产品外观的要求更高,需要用到精细抛光技术,无论是新车型还是改款车型,外饰件的改动都较大。内外饰件的材质、工艺水平等往往决定了汽车的档次,是中高端乘用车市场定位的重要载体。

从需求特点看,汽车内外饰模具的整体市场需求与汽车市场的整体销量密切相关,但某些具体产品或型号的需求只与单一车型的市场销量存在线性关系,与汽车整车市场的整体供需关系没有直接关系。发行人的注塑模具产品已广泛应用于通用、大众、奥迪、保时捷、雷诺、福特、奔驰、宝马、捷豹路虎、沃尔沃等国际知名品牌,上汽通用、一汽大众、一汽奥迪等合资品牌,以及长城汽车、长安汽车、吉利汽车、奇瑞汽车等国内主流自主品牌的汽车,市场上的畅销车型主要集中在上述品牌,因此,发行人汽车内外饰模具产品的销售增速更有机会高于细分行业整体增速。

4)汽车注塑模具行业的发展驱动因素

汽车注塑模具产品属于非标工艺装备,作为汽车注塑模具的重要组成部分,汽车内外饰模具的需求主要受汽车新车型开发和改型换代周期的影响。当整车厂计划推出新车或改款原有车型时,整车厂或汽车内外饰件供应商需要重新设计内外饰件,并要求模具企业开发相应模具产品。新车或改款车对内外饰模具的需求量取决于内外饰的丰富程度和成型工艺要求,如果内外饰件的需求量和款式越多,成型工艺越复杂,则需要配置的内外饰模具数量越多。一般地,一款新车需要配置数百套内外饰模具,用于生产各类内外饰件。

除上所述,消费者对汽车适度性、外观和个性化方面的追求通过影响内外饰的数量、款式和成型工艺,以及汽车轻量化要求使用更多低密度、高强度的材料,决定了单款车型对内外饰模具的需求数量及价值大小。汽车内外饰模具行业发展驱动力分析如下:

①汽车消费个性化、高端化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汽车逐渐成为每个家庭的必备出行工具。一方面由于不同人群的消费能力不同,以及个体需求存在较大差异,我国汽车消费市场呈现出较明显的个性化特征。另一方面,消费者对汽车的安全和功能诉求越来越高,在居民消费能力稳步提升的大背景下,我国汽车消费市场消费结构趋于高端化。为适应汽车消费新趋势,无论是合资车厂还是自主品牌车厂,都主动寻求差异化,从车型设计、材料与零部件选用,以及电子化等方面创新,开发出多种满足我国消费者审美特点、消费习惯和不同层次需求的汽车款型。

车型数量的增加和高端车消费占比提升,均对汽车内外饰件的种类、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内外饰件差异是汽车差异化的重要体现,不同车型的动力系统往往相似,但内外饰件却各有特点,整车厂需要根据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差异,调整内外饰件方案,从而增加了对内外饰件的种类需求。和低端汽车相比,中高端汽车更加注重内外饰的设计、材质及制作工艺,通过丰富内外饰配置、提高内外饰品质来提升汽车整体性能和乘车体验。

汽车消费个性化和高端化要求供应更多种类的内外饰件,进而对汽车内外饰模具的种类、结构精度及制造工艺提出了更高要求,是汽车内外饰模具行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②新车型开发与旧车型改款周期不断缩短

新车型的推出与原有车型的升级改款速度加快已成为我国汽车行业发展的重要特征。在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高的前提下,人们的消费观念和审美追求也在不断转变,使得一款车的畅销期逐渐缩短。为了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获得市场认可,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汽车生产商纷纷加快了新车型的推出速度,缩短了旧车型的升级改款周期。新车型的开发周期已由原来的4年左右缩短至1-3年,旧车改性周期也由原来的6-24个月缩短到4-15个月。

无论是新推出车型还是旧车型改款,往往都涉及到汽车内外饰件的整体或部分更新,而这些更新都需要定制相应的汽车内外饰模具,所以新车型开发与旧车型改款速度的加快为汽车内外饰模具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与发展空间。

③汽车轻量化

汽车轻量化是汽车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一方面,汽车轻量化可以降低单位里程的能源消耗,节省能源,减少排放,符合节能减排的大趋势。另一方面,轻量化可以提高续航里程,减轻“里程焦虑”,而新能源汽车对于轻量化的需求则更为迫切。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多数国家均出台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提倡并引导生产和使用轻量化汽车。

实现汽车轻量化主要有三种途径:材料轻量化、结构设计轻量化和制造工艺轻量化,其中材料轻量化是实现汽车轻量化效果最明显、目前应用最成熟的方式。具体来讲,材料轻量化是指用更低密度、更高强度的塑料、钢材、复合材料和合金材料,如碳纤维、工程塑料、铝合金等,替代传统材料,在保障安全可靠、兼顾舒适的前提下,降低车体重量。结构设计轻量化则通过创新设计,采用有限元分析、局部加强设计等方法,实现布局优化、形状优化、尺寸优化和拓扑优化,最终达到改善结构性能、减轻汽车重量的目的。制造工艺轻量化通过革新制造工艺,应用热成型、激光焊接板、液压成型等工艺,用轻量化材料制造出满足设计要求的轻量化汽车。汽车轻量化的三种实现途径均与汽车模具相关,推动了汽车模具行业的创新发展。

不同材料物理特性比较

材料种类 密度 ( g/cm 3) 拉伸强度 ( Mpa ) 弹性模量 ( Mpa ) 比强度 ( m ) 比模量 ( km ) 钢 7.8 1,000 214,000 1.3 0.27 铝 2.6 400 70,000 1.5 0.27 玻璃增强塑料 2.0 1,100 40,000 5.5 0.20 高模量碳纤维 复合材料 1.6 1,100 190,000 6.2 1.20 高强度碳纤维 复合材料 1.5 1,400 130,000 9.3 0.87 

汽车内外饰件作为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了汽车轻量化发展使命,整车厂对内外饰的轻量化非常重视。目前汽车内外饰轻量化趋势主要体现在内外饰的材料轻质化、内外饰件薄壁化。天然纤维、合成纤维、增强塑料、轻质合金以及其他各类复合材料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制造内外饰件,带来非常直接的轻量化效果。汽车内外饰件的轻量化对内外饰模具成型工艺提出了新的要求,是汽车内外饰模具行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3、行业近三年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方面的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近年来,整个模具行业的技术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CAD/CAE/CAM一体化技术、三维设计技术、高速加工、快速成型、虚拟仿真、机器人技术、智能制造及网络技术等许多高新技术大量应用到了模具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当中。特别是以汽车为代表的下游行业在新产品开发、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对“高质量、低成本、短周期”越来越关注,要求模具行业发展朝着大型、精密、复杂以及更加经济快速的方向发展。下游的需求将推动模具行业的技术含量将不断提高,模具制造周期将不断缩短,模具生产将继续朝着信息化、数字化、精细化、高速化、自动化的方向发展。

(1)数字化模具技术逐步推广应用

数字化模具技术是指就计算机技术或计算机辅助技术在模具设计制造过程中的应用,包括可制造性设计DFM、智能化型面设计、CAE辅助分析与仿真、三维模具结构设计、制造过程中的CAE/CAD/CAM技术等。数字化模具技术是解决汽车模具开发中面临诸多问题的有效方法,可以大幅节省试模成本,缩短模具开发周期,以成为保证模具质量的重要手段。在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数字化模具技术已被广泛应用于预测成型缺陷,以及优化模具成型工艺和模具结构,成为模具设计制造过程的必要环节。

数字化模具技术逐步被应用于我国模具设计制造。近年来,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国内实力较强的模具企业均开始把数字化模具技术应用于模具开发、设计、制造和检测等环节,提高了模具设计的可靠性,缩短了模具开发周期,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预计数字化模具技术将逐步成为模具制造的主流技术,而被更多的模具企业采用。

(2)激光快速成型技术应用于模具制造

激光快速成型技术是一种融合了CAD、CAM、CNC、激光和自动化等先进技术的新型制造工艺。与传统成型工艺相比,激光快速成型技术具有原料利用率高(接近100%)、适用复杂结构、易于集成化和智能化等优点,是模具的理想成型工艺。目前已有激光薄片叠层制造技术LOM、选择性激光烧结技术

SLS等激光成型工艺成功应用于模具制造。采用LOM技术制造冲模,可以节省一半成本,同时大幅缩短生产周期。如果用来制造复合模、薄料模、级进模等,也具有显著经济效益。采用SLS技术制造的钢铜合金注塑模具,寿命可达5万件以上。激光快速成型技术在汽车模具制造中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是模具成型工艺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

(3)管理信息化和科学化

管理的信息化与科学化是汽车模具技术发展的重要方面,推动模具企业不断地向准时制造和精益生产的方向发展。随着现代管理技术的进步,许多先进的信息化的管理工具,包括企业资源管理系统ERP、制造执行系统MES、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等先进的信息化管理工在模具企业不断得到应用。通过流程优化、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执行强化,提高模具生产效率和企业管理效率,使生产更加精准高效。

(三)行业竞争格局和发行人的市场地位1、行业竞争格局与市场化程度(1)行业市场格局

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的汽车模具工业受益于其发达的汽车工业,汽车模具处于全球领先水平。近年来,随着全球化深入发展,美日等国的模具工业加快了向海外发展的步伐,模具在各自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呈现出下降的态势,但是美、日等国在全球的高端模具市场仍然占据着重要地位。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汽车产业采取“合资+自主”发展路线,汽车工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带动了我国汽车模具工业的发展。叠加全球模具制造重心向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转移的机遇,我国模具制造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壮大,市场规模不断壮大,我国在全球模具工业的市场地位也越来越重要。

随着越来越多的竞争者进入模具行业,国内模具行业竞争日益激烈,行业集中度较低。根据国家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末我国共有模具企业超过2,000家,模具行业总产值超过3,000亿。行业格局两极分化较严重,行业发展不均衡。绝大多数模具企业的规模小,产品单一且以中低端为主,技术能力和资金实力较弱,市场竞争力和成长性较差。仅有少数骨干企业综合实力较强,在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方面有领先优势。

除了专业模具企业外,下游厂商也可能有自己的模具部门,这类模具供应商往往发展时间较长,依托整车厂雄厚实力,在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有较大优势。但因为定位于为集团内的整车配套,一般不对外销售模具产品,所以这类模具供应商与发行人不构成直接竞争关系。

(2)市场化程度

模具行业的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但是行业内有能力从研发、设计、生产到销售,提供一整套配套服务的模具企业为数不多,更多企业只能够面向特定需求生成一种或几种模具,发展空间有限。资金充足、设备先进、技术和研发能力强的企业订单需求逐年增加,业务规模逐年增大,客户数量随之增加;而那些无法实现大额资金周转,产能无法满足客户特定需求,并且技术研发能力弱,无法通过提高技术实现成本下降的企业规模将无法保持持续增长。因而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模具行业,只有那些资金投入较大,具有较强研发能力,通过技术创新降低成本,加强与下游客户配套能力的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成长。

关键核心的模具主要由国际知名模具企业提供,对进口依赖程度较高。近年来,国内企业通过技术和产品的持续改进,相关塑料模具成功跻身国际知名汽车企业供应链体系,在细分市场上形成了对进口产品的替代。从发展趋势来看,未来我国模具行业将着重突破“大型及精密塑料模具设计制造技术”、“汽车轻量化节能降耗材料成形工艺与模具开发”等先进技术先进产品。随着我国汽车模具行业技术持续进步、产品层次逐步提升及配套加工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国际主机行业供应链体系将进一步向国内企业倾斜,这为部分企业的市场崛起提供了较为有利的外部环境。根据《模具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引纲要》,模具行业立足下游行业需求、立足国家制造战略、立足基础制造体系建设,以产业链思维提出模具行业主攻方向,重点任务,力争重点突破,从产业链、供应链的视角,以协同制造、一体化产业的生态思路,赋能制造业与消费产业、高科技产业内循环,提升产业链供应能力,激发以模具为核心要素的成形工艺装备产业新动能,支撑中国经济繁荣,并保持在世界模具制造领域的已有优势,彰显中国模具不可替代的国际地位,是中国模具产业未来五年发展的指引纲要。

2、发行人的市场地位和主要竞争对手(1)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公司专注于注塑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佛吉亚(Faurecia)、萨玛

(SMG)、埃驰(IAC)、安通林(GrupoAntolin)、延锋(Yanfeng)、彼欧(PlasticOmnium)、麦格纳(Magna)、安道拓(Adient)等国际知名汽车内外饰件企业的模具供应商,主要产品已广泛应用于通用、大众、奥迪、保时捷、雷诺、福特、奔驰、宝马、捷豹路虎、沃尔沃等国际知名品牌,上汽通用、一汽大众、一汽奥迪等合资品牌,以及长城汽车、长安汽车、吉利汽车、奇瑞汽车等国内主流自主品牌的生产。公司连续九年获评上汽通用的最佳或优秀模具供应商、连续七年获评一汽大众的“A级模具供应商”、2016年起成为Faurecia的“全球战略供应商”、连续多年获评IAC的“年度优秀供应商”和“最佳质量奖”,中国模具工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大型精密注塑模具重点骨干企业”、“优秀模具供应商”、“中国模具出口重点企业”等诸多荣誉奖项,公司系汽车注塑模具行业内的知名供应商。

模具行业呈现出较明显的“大行业、小企业”格局特征,我国模具行业总产值超过3,000亿,但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绝大多数模具企业年收入不足1亿元。根据Wind统计,2021年度我国模具制造行业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为3,035亿元。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汽车模具行业产销需求预测与转型升级分析报告》测算,我国汽车模具占模具行业的市场份额约在1/3左右;根据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统计,塑料模具占模具总销售额的45%。若据此计算,2021年我国汽车塑料模具的市场规模约为455.22亿元,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5.92亿元,据此估算,发行人业务占我国汽车塑料模具的市场份额约为1.3%,相比上一年,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提升超过16%,表明公司业务增长率远高于行业增长率。

(2)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在行业内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银宝山新、宁波方正、东江集团控股和常州华威模具有限公司等。上述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1)银宝山新

银宝山新主要从事汽车大型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精密结构件的生产、销售,合作客户包括一汽大众、宝马、丰田、雷诺、佛吉亚、全耐塑料、伟世通等。2015年底在中小板上市,股票代码:002786.SZ。2021年累计销售模具2,786套,实现模具销售收入8.26亿元。

2)宁波方正

宁波方正主要从事汽车塑料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汽车内饰系统、汽车外饰系统、汽车空调空滤系统、汽车油箱系统等汽车内外饰模具。2021年在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998.SZ。2021年累计销售模具825套,实现营业收入7.02亿元。

3)东江集团控股

东江集团控股主要从事高精密注塑模具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模具制造和注塑组件制造,致力于为全球智能手机、汽车、智能家居和个人护理领域的客户提供一站式注塑解决方案。在国内深圳、苏州和惠州以及德国建有生产基地。2013年在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2283.HK。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4.04亿港元,其中模具制作业务实现销售收入7.06亿港元。

4)常州华威模具有限公司

常州华威是一家从事注塑模具制造的中外合资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汽车保险杠、仪表盘等汽车内外饰注塑模具以及各类家电注塑模具,汽车模具客户包括上海大众、上汽通用、延锋伟世通、德国大众等。

3、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1)技术与人才壁垒

注塑模具属技术密集型产品,对生产企业的技术水平和人才储备有很高要求。模具是定制产品,需要在前期充分了解客户对模具结构、尺寸、材质等方面需求,然后精心设计、精密加工而成。这中间需要用到工艺设计、材料学、机械加工、CAD/CAE/CAM等多学科多领域知识技术。依赖模具加工而成的工业品的结构、尺寸是否符合生产要求,直接取决于模具的结构、尺寸和材质,因此客户对模具的精密度要求很高,只有模具企业具备很强研发能力和工程能力,拥有经验丰富的设计人员和工程师,才能制造出满足客户需求的模具产品。

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是注塑模具企业保持竞争力的关键。随着人们对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以汽车主机厂商为代表的下游客户对零部件供应商和模具产品的性能、质量要求也更为严苛。考虑到下游客户新产品的开发周期逐渐缩短,模具企业需要配合客户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符合要求的模具产品,这样对模具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提出了更高的能力要求。模具制造企业必须准确把握下游产业的发展趋势,持续跟踪和吸收行业前沿技术,通过不断的技术积累,以丰富的技术储备和完整的制造工艺体系,更好满足客户需求。新公司由于缺乏长期技术积累,很难在短时间内具备行业发展要求的设计和制造技术水平。

(2)品牌与客户壁垒

发行人的注塑模具目前主要应用在汽车行业。下游汽车厂商对模具的技术和产品质量有自己的标准体系,一旦选定供应商,倾向于长期合作,呈现出较高的客户粘性。更换替代供应商往往意味着变更自己的技术质量标准体系,特别是在新车型开发周期缩短的情况下,引进新的供应商,很可能因为未能按时交付,或者设计风格、工艺要求不符需求,影响到新车型的开发上市进度。考虑到模具产品性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汽车厂商在选择模具供应商时一般会选择规模较大、技术实力较强的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整车厂和模具企业形成一种紧密合作关系,在后续同类新增和改造项目中,整车厂会优先考虑有稳定合作关系的供应商。新进入者由于缺乏市场和品牌积累,短时间内很难进入汽车厂商的供应链。

(3)管理壁垒

模具制造大多是针对特定用户的个性化生产,属典型的离散制造,产品种类多,生产周期长,活化劳动比重大,平衡生产和企业管理的难度大。不同客户对模具的技术、产品规格、工艺精度和交付期限要求往往差异很大,生产商必须具备较高生产组织和管理水平,以适应“精、专、特”的发展要求。模具企业需要在较短的时间内高效组织研发、设计、生产和检验等部门力量,并在原材料采购、销售订单管理、作业流程管理和装配试模等环节采取精细化管理,

通过更高的综合管理效率,提升企业竞争力。新进入模具行业的企业,短期内难以组建起高效的管理团队和稳定的管理机制,较难获得客户的认可。

(4)资金壁垒

注塑模具行业具有固定投资较大、制造交付周期较长的特性,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建厂初期,企业需要购买专用生产加工设备,因为对精密加工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要求高,目前主要从国外进口,价格昂贵,通常单台设备售价高达数百万,需要较多资金投入。由于订单获取、设计、生产、发货到最终销售回款需要经历较长时间,所以对企业的生产营运资金需求较大。对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企业在技术、设备和人才等方面的投入也越来越大。因此要求进入本行业的企业具有较强资金实力。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公司注塑模具目前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具体用于制造汽车各种内外饰件,上游主要为原材料和模具制造设备生产商,下游是汽车内外饰件生产商、整车厂等。公司注塑模具行业上下游示意图如下:

上游发行人所处产业下游

模具钢生产企业

汽车内外饰供应商

铸件生产企业

注塑模具企业其他

机床生产企业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发展状况

注塑模具行业的上游主要涉及原材料与生产设备。其中模具钢(模板、模架)是生产模具最重要的原材料,约占总生产成本的1/3,其他是热流道、模具配件及设备折旧等。上游原材料行业大部分为充分竞争行业,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众多,原材料供应充足,价格整体平稳。各类机床、切削工具、检测设备等汽车模具生产装备直接影响模具产品品质。目前国内注塑模具所需通用性加工设备基本实现国产化,满足生产需求,但部分高精密加工设备仍需进口,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国内注塑模具行业发展。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发展状况

注塑模具行业下游主要为汽车零部件企业中的汽车内外饰件供应商或汽车内外饰总成商等。按供应商层级划分,汽车内外饰供应商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直接面向整车厂商供货的内外饰总成供应商,也称内外饰一级供应商,这类企业通常规模较大,技术水平较高,资金实力雄厚;二是为一级供应商供应模具和原材料的二级供应商,这类企业数量较多,但在各自细分领域具有技术优势和成本优势;三是为上游供应商供货的三级供应商,这类企业数量众多,规模较小,产品定位以低端为主。本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整车厂和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改变,消费者对汽车个性化需求逐渐增多,对内外饰品质提出更高要求。为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整车厂推出新车型的速度逐步加快,汽车内外饰配置日趋丰富,汽车内外饰模具需求不断增加。

本募集说明书引用的数据主要来源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第三方机构统计、整理、发布的公开统计信息、研究报告或公告资料等,相关数据来源真实。本募集说明书引用的上述数据并非为专门为本次发行准备,发行人不存在就该等数据及报告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的情形。

七、公司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1、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注塑模具及塑料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公司坚持以注塑模具为本,不断提升模具制造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为现代制造业提供注塑模具和塑料零部件产品。公司主营业务突出,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9月,公司注塑模具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42%、91.68%、84.53%和80.69%。

公司注塑模具及塑料零部件目前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凭借雄厚的技术研发实力、优良的产品性能、严格的质量管控、丰富的项目经验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公司在行业内树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与众多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整车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是佛吉亚(Faurecia)、萨玛

(SMG)、埃驰(IAC)、安通林(GrupoAntolin)、延锋(Yanfeng)、彼欧(PlasticOmnium)、麦格纳(Magna)、安道拓(Adient)等国际知名汽车内外饰件企业的模具供应商,主要产品已广泛应用于通用、大众、奥迪、保时捷、雷诺、福特、奔驰、宝马、捷豹路虎、沃尔沃等国际知名品牌,上汽通用、一汽大众、一汽奥迪等合资品牌,以及长城汽车、长安汽车、吉利汽车、奇瑞汽车等国内主流自主品牌的生产。公司连续九年获评上汽通用的最佳或优秀模具供应商、连续七年获评一汽大众的“A级模具供应商”、2016年起成为Faurecia的“全球战略供应商”、连续多年获评IAC的“年度优秀供应商”和“最佳质量奖”,中国模具工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大型精密注塑模具重点骨干企业”、“优秀模具供应商”、“中国模具出口重点企业”等诸多荣誉奖项。

2、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注塑模具及塑料零部件。公司注塑模具及塑料零部件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等领域,注塑模具产品主要包括汽车内饰模具、汽车外饰模具和其他注塑模具。公司主要产品及关系图如下:

主要产品

专用生产工具

注塑模具

塑料零部件

汽车内饰模具汽车外饰模具其他注塑模具

仪表板模具保险杠模具熔喷布模具

门板模具格栅模具其他

副仪表板模具扰流板模具

立柱模具落水槽模具

其他内饰模具其他外饰模具

具体产品介绍如下:

(1)注塑模具

注塑模具是塑料零部件注塑成型用的基础工艺装备,注塑成型是指注塑机将受热融化的塑料高压注入模具的模腔,经冷却固化,最终得到特定结构和尺寸的塑料零部件的过程。

公司注塑模具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等领域。汽车注塑模具可分为汽车内饰模具、汽车外饰模具和其他汽车注塑模具,其中汽车内饰模具和外饰模具一般又统称为汽车内外饰模具;其他注塑模具主要为熔喷布模具。公司产品以汽车内外饰模具为主,具体包括汽车仪表板模具、保险杠模具、副仪表板模具、门板模具、格栅模具等。

公司的部分汽车注塑模具产品图示如下:

产品 类别 主要 产品 产品图片 模具说明 模具成型产品 的功能与用途 汽车 内饰 注塑 模具 仪表 板模 具  安全气囊筋位与 仪表板骨架一体 成型,气囊区域 有网布及螺钉嵌 件 。仪 表板 本 体,阳光传感器 及前端出风口位 置使用大弹块成 型保证分型线。 汽车仪表板是 汽车上的重要 功能件与装饰 件,是一种薄 壁大体积,上 面开有很多安 装仪表用孔和 洞的形状复杂 的零部件。 产品 类别 主要 产品 产品图片 模具说明 模具成型产品 的功能与用途 汽车 内饰 注塑 模具 门板 模具  喇叭网孔单独接 水并使用加热棒 控制温度,单独 控制前后模温, 保证与门板、仪 表板的间隙以及 喇叭孔和地图袋 分型面精度。 门内饰板作为 汽车内外空间 的阻隔部件, 起到减少侧面 撞击保护乘坐 人员,以及美 观的作用。另 有门把手、地 图 袋 等 功 能 区。 汽车 内饰 注塑 模具 副仪 表板 模具  产品 B 面筋位 在顶出方向前部 倒扣,通过拉钩 脱模;筋位先通 过滑块先出模, 然后再拉变形, 以防止筋位的两 个侧面不脱伤; 难冷却区域用铍 铜镶拼。 汽车副仪表板 是用来安装各 种仪表、换挡 装置、扶手以 及放置水杯的 零件。 汽车 内饰 注塑 模具 立柱 模具  立柱模具 B 柱 上、 A 柱常使用 低压注塑工艺, 带无纺布注塑成 型。 B 柱下侧边 有空洞结构使用 滑块成型。侧边 有内翻结构时为 保证夹线使用弹 块成型。 汽车的 A 柱、 B 柱、 C 柱均由 注塑模具,产 品起到支撑和 装饰作用。 汽车 内饰 注塑 模具 风道 模具  风道上下体产品 需要焊接,模具 水路排布均匀防 止产品变形照成 的间隙过大。顶 出布置时避开焊 接位置,防止焊 接干涉。 汽车风道,非 外观零件,将 其制冷和采暖 设备的出风均 匀地送入车厢 内。另起到对 仪表板的支撑 作用。 汽车 内饰 注塑 模具 手套 箱模 具  手套箱模具分为 手套箱内斗和手 套箱外盖,两产 品多使用震动摩 擦焊焊接,模具 需注意水路排布 并使用模流分析 预测变形,调整 水路排布,控制 变形在公差内, 防止两零件焊接 间隙。 汽车的手套箱 主要用来存放 杂物、部分车 辆的手套箱有 冷藏功能可用 于冷藏饮料。 汽车 内饰 注塑 模具 座椅 旁侧 板模 具  旁侧板产品有内 翻结构,使用大 斜顶成型,侧面 孔 使用 滑块 成 型。 汽车座椅旁侧 板起到装饰和 保护作用,防 止乘坐人员手 部与座椅机械 结构接触。 汽车 内饰 注塑 模具 头枕 模具  产品材料 HDPE 热量高 , 产品结 构复杂。模具温 度 控制 要求 较 高,镶件使用铍 铜材质,热导率 高。结构复杂无 法通水位置采用 3D 打印设计异 形水路。 汽车头枕支架 外部包有海绵 层,在汽车撞 击事故中起到 保护驾乘人员 头部的作用。 汽车头枕的材 质、强度、吸 能性、位置及 大小都有着严 格规定。 汽车 内饰 注塑 模具 尾门 饰板 模具  汽车尾门饰板模 具,产品胶位面 积较大,变形不 易控制,需要根 据模流分析优化 水路排布,保证 与汽车钣金的贴 合间隙。 汽 车 尾 门 饰 板,起着遮掩 尾门钣金、美 化汽车后行李 舱的作用,另 可吸收后车撞 击能量,起到 安全作用。 汽车 内饰 注塑 模具 尾门 门槛 模具  汽车尾门门槛模 具产品长条型, 需要根据模流分 析 优化 水路 排 布,保证与汽车 钣 金的 贴合 间 隙。锁扣位置使 用 前模 弹块 成 型。 汽 车 尾 门 门 槛,起着遮掩 尾 门 下 部 钣 金、美化汽车 后行李舱的作 用,另和后保 险杠及尾门饰 板贴合,起闭 合减少噪声的 作用。 汽车 内饰 注塑 模具 仪表 罩双 色高 光模 具  型腔是外观 A 面,型芯是 B 面。型腔 ( 动模 ) 侧安装在旋转盘 上,两个动模一 模一样,通过动 模的旋转将产品 由 PMMA 一侧 ( 动模 )带 到 PC+ABS 一侧。 再 由 PC+ABS 一 侧顶 出( 定 模)。 汽车仪表罩安 装在汽车仪表 板上,起到装 饰美化作用。 本产品成型后 为高光状态, 模具成型后免 喷 涂 、 免 焊 接 。 安 全 环 保 , 节 约 能 源。 汽车 内饰 注塑 模具 高光 饰条 注塑  此产品为装饰条 材 料 为 PC/ABS 。 模 具 型腔材料采用高 抛光型的钢材, 型腔采用极冷极 热技术。即使用 蒸汽加热,使用 冷水冷却。使用 蒸汽达到产品表 面高光效果。 高光饰条,起 到装饰美化作 用。本产品成 型后为高光状 态,模具成型 后免喷涂。安 全环保,节约 能源。 汽车 内饰 注塑 模具 立柱 低压 模具  模具动模侧设置 挂布针可将无纺 布挂再动模侧, 模具型腔周圈设 计三角缺口,切 断多余布料,防 止布料起皱。 低压注塑工艺 一般用于汽车 的 A 柱、 B 柱 上部,本产品 是无纺布与注 塑零件直接成 型,减少胶水 粘合工艺,安 全环保。 汽车 内饰 注塑 模具 薄壁 门板 模具  产 品 主 壁 厚 1.8mm 采取 11 个热流道进胶点 保证填充。为避 免注塑压力大采 用侧浇口,并使 用模内切浇口机 构。 门内饰板作为 汽车内外空间 的阻隔部件, 起到减少侧面 撞击保护乘坐 人员,以及美 观的作用。 汽车 内饰 注塑 模具 IMD 汽车 空调 面板 模具  模 具为 倒装 模 具,从产品底部 进胶。模具需要 设计压膜系统。 动模需要设计抽 气系统。抽气后 吸住膜片。模具 分型面设计密封 槽增加密封圈, 保证抽气时密封 型。 空调面板起到 装 饰 美 化 作 用,又用于安 装空调旋钮, IMD 又称模内 装饰,产品表 面在模具内印 制图案。免喷 涂 , 安 全 环 保 , 节 约 能 源。 汽车 内饰 注塑 模具 IMD 汽车 应急 开关 面板 模具  模 具为 倒装 模 具 ,为 避开 膜 片,从产品底部 进胶。模具需要 设计压膜系统。 动模需要设计抽 气系统。抽气后 吸住膜片。模具 分型面设计密封 槽增加密封圈, 保证抽气时密封 型。注塑机要求 有送膜片机构。 汽车应急开关 面板起到装饰 美化作用,又 用于安装空调 应急按钮,空 调 出 风 口 。 IMD 又称模内 装饰,产品表 面在模具内印 制图案。免喷 涂 , 安 全 环 保 , 节 约 能 源。 汽车 外饰 注塑 模具 保险 杠模 具  两侧大顶块 + 大 盖帽 + 两端大斜 顶。有内分型和 外分型,内分型 需要多级顶出, 拉变形出模。 汽车前后端装 有保险杠不仅 有装饰功能, 更重要是吸收 和缓和外界冲 击力、防护车 身保护车身及 乘员安全功能 的安全装置。 汽车 外饰 注塑 模具 前格 栅模 具  前格栅产品网格 成条状,如只在 外围布置浇口会 造成中部条状无 法打满的问题。 所以采用直顶式 或斜顶式浇口, 注塑在产品的条 状上。 汽车前格栅安 装在前保险杠 前部,通过将 外部空气如相 对风引入发动 机舱,起到冷 却散热器的作 用。另具有外 观装饰作用。 汽车 外饰 注塑 模具 汽车 扰流 板模 具  扰流板前端与仪 表板对接处,大 块区域倒扣,使 用滑块成型。深 度 16mm 的筋 位,两侧增加顶 杆,防止顶白问 题发生。 汽车扰流板将 前保险杆往下 方扩大,形成 一个阻挡气流 的气坝,如此 可以尽量让进 入车底的气流 减 少 空 气 阻 力,既节省了 燃料,同时也 提高了车辆行 驶的稳定性。 汽车 外饰 注塑 模具 挡泥 板模 具  产品侧边有多个 安装螺钉过孔, 使用液压缸驱动 滑块成型。模具 中间加四角锁紧 保证定位精确。 汽车挡泥板可 以有效保护车 身,减少泥水 飞溅及路上的 碎石由于轮的 碾压而飞出对 车的损伤。 汽车 外饰 注塑 模具 汽车 落水 槽双 色模 具  产品两端与前挡 风玻璃对接处为 软胶。使用刀片 结构先将硬胶腔 和软胶腔封闭, 先注射硬胶,注 塑完毕后刀片撤 回,注塑软胶, 软胶和硬胶结合 成型产品。 汽车落水槽与 前挡风玻璃贴 合,起到分流 雨水、导流发 动机舱气流的 作用。与前挡 风玻璃贴合处 使用软胶使贴 合更加紧密间 隙 均 匀 面 差 小。 汽车 外饰 注塑 模具 AGS Housi ng双 色模 具  产品上端周圈为 软胶,结构为周 圈滑块,滑块带 刀片结构,刀片 将下端硬胶腔和 上 端软 胶腔 封 闭,先注射下端 硬胶,注塑完毕 后刀片撤回,注 塑软胶,软胶和 硬胶结合成型产 品。 汽车进气格栅 AGS 外壳安装 电动叶片,可 以根据发动机 水温的高低及 时调整进气格 栅 的 进 气 角 度,具有降低 汽 车 风 阻 系 数、缩短发动 机升温时间等 特点。 汽车 外饰 注塑 模具 汽车 行李 架双 色模 具  产品为左右行李 架。型腔 ( 动模 ) 侧安装在旋转盘 上,通过动模的 旋转将产品由硬 胶 侧带 到软 胶 侧,注射软胶后 定模侧顶出。 汽车车顶行李 架承载行李厢 放 不 下 的 物 品,也兼具装 饰作用,本产 品与车身贴合 处使用软胶, 可提高贴合紧 密度,防止水 及 灰 尘 等 进 入。 汽车 外饰 注塑 模具 底部 护板 发泡 模具  底 部护 板使 用 MuCell 微孔发 泡技术,减轻产 品重量 8% ,模 具要求高抛光防 止粘模,水路冷 却均匀,排气槽 加密防止困气。 底部护板可以 降 低 整 车 风 阻,防止异物 进入汽车底盘 的作用。本产 品 为 发 泡 模 具,节约注塑 材料,车身更 轻量化,节约 能源。 熔喷 布模 具 汽车 外饰 注塑 模具 熔喷 布模 具 轮眉 模具  模具流道设计为 衣架形状,出料 口设计上千均匀 间隙的小孔,通 过高速高温气体 将塑料喷到收卷 帘 上成 型熔 喷 布。 为防止斜顶印, 产品所有卡扣所 出的斜顶需要跨 到分型面上,左 右件产品相互交 叠排布更加节省 模具尺寸。外饰 件要求型腔表面 抛光等级高。 熔喷布以聚丙 烯 为 主 要 原 料,纤维直径 可以达到 0.5- 10 微米,是制作 口罩,防护服 等主要材料, 熔喷布以它强 劲 的 过 滤 性 能,发挥着不 可 替 代 的 作 用。 轮眉主要是出 于装饰作用及 驾驶者的个性 化 需 求 而 装 备,出于空气 动力学,同样 有符合流体力 学减小风阻系 数的作用。 汽车 外饰 注塑 模具 窗框 模具  产 品 壁 厚 2.0mm ,浇口数 量 22 个点保证 填充。产品自身 强度差,需要在 顶出时有良好定 位防止粘模。 窗框饰条安装 在车窗外围边 缘,防止门板 钣金件外漏, 有装饰和防风 的作用。 产品 类别 主要 产品 产品图片 模具说明 模具成型产品 的功能与用途 汽车 内饰 注塑 模具 前端 框架 模具  产 品为 立体 造 型,通过四面滑 块出模。因为是 内部结构件,模 具 需要 更加 稳 定,保证产品尺 寸合格。 注塑前端框架 作为金属框架 的替代产品, 有效降低车身 重量,降低开 发成本,采用 一 体 成 型 结 构 , 尺 寸 稳 定,集成多个 安装孔,有效 简 化 生 产 工 艺。 汽车 内饰 注塑 模具 门槛 模具  前门槛板在 2 个 方向均有倒扣, 通过油缸滑块内 部带动斜顶结构 出模,模具需要 具有良好的定位 防止滑块合模偏 移。 门槛主要用于 保护车体,配 置合适的门槛 条可有效保护 车体易磨损部 位。 汽车 内饰 注塑 模具 侧围 模具  倒装模具,产品 面积很大,为优 化填充,降低注 塑压力,浇口需 要直接点在产品 背面,要通过浇 口开放顺序,模 具镶拼冷却等避 免外观面太阳斑 问题。 后备箱侧围板 的主要作用是 隔绝后备箱与 外部空间,对 后备箱内物品 起 到 保 护 作 用。 汽车 内饰 注塑 模具 喇叭 罩模 具  产品整个外观面 都是鱼鳞状的网 孔造型,需要电 极直接拍出,电 极需要一把刀加 工出,防止外观 面出现接刀痕和 色差问题,对加 工 工艺 要求 很 高。 喇叭罩主要用 于保护车内音 响设备,防止 异物和尘土进 入音响,延长 音 响 使 用 寿 命。 

用汽车注塑模具生产出来的汽车内外饰件是汽车车身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模具所生产的主要汽车内外饰件示意图如下:

(2)塑料零部件

为积极拓展海外市场,紧密跟随客户业务发展需求,整合国际资源,2019年公司在泰国设立控股子公司泰国海泰科,为客户提供汽车注塑模具和相应的汽车塑料零部件。

(二)公司主要业务模式1、采购模式(1)原材料采购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拥有比较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与主要供应商之间形成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采取自主选择供应商与客户指定供应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购。

在公司自主采购方式下,公司根据价格是否合理、质量服务是否优良等因素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合适的供应商,主要采购流程如下:采购需求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提出采购申请,采购人员以此决定采购型号、数量;采购人员根据物料类别选择约3家供应商进行询价,收到报价单后,综合考虑价格、质量、交期和服务等信息,拟定采购订单,交部门经理审核后,进行采购。

在客户指定采购方式下,由客户指定数家供应商供公司选择或者指定原材料的规格、材质。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中的规定进行原材料采购。

(2)外协采购

公司外协采购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对于部分工序应用较为不普遍,公司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特殊处理工艺,从成本原则考虑,公司采取委外加工方式完成,如:皮纹、雕刻、热处理等工序采购。

2)因订单较多,为应对临时产能不足,公司将整套模具、工序加工等进行委外加工。涉及的工序主要包括CNC、线切割、火花机等。

发行人核心生产环节为设计、关键零部件的精加工、装配和调试等;发行人委托外协加工商加工的主要系非关键零部件的单工序或者多工序加工,技术含量相对较低、附加值较小,不属于发行人的核心生产环节。

能够提供外协加工的供应商较多、市场竞争较为充分,外协加工内容技术含量较低、可替代的供应商较多,不存在对外协加工商的重大依赖。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为注塑模具。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

公司已发展成为“一站式交付”规模生产企业,公司的产品与服务包括模具设计、模具制造、模具调试等完整的产业链产品和服务,具备向客户提供注塑生产模具、工艺参数、机械手工装等能力,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的需求,能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配套服务。

注塑模具的用途、设计、规格等差异性较大,为非标准定制化产品。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严格根据客户交付日期组织安排生产计划。公司的主要生产流程主要包括:客户下单、模具设计、模具生产加工、模具装配、试模验证、质量检测及客户验收出货。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为注塑模具,根据行业特点及下游客户需求,发行人采用向客户直接销售的模式,公司目前客户主要为国内外著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公司根据营销策略、销售成本、市场状况、技术和制造复杂程度制定定价策略。销售经理了解目标客户的产品需求后,报价人员负责对设计方案、加工工艺及所需材料、零部件进行技术分析;采购部提供关键材料、零部件的成本

价格,再由销售经理综合考虑生产成本、材料成本、运输成本、试模成本以及市场行情等进行产品价格估算,经审核后,确定基础报价。在基础报价的基础上,公司与客户进一步协商后确认最终产品价格。在订单获取后,由项目部经理对该订单的设计、生产、交付全程跟踪负责。

公司在与国内外众多大型企业的合作交流中,发展和积累了一大批优质客户资源。公司配备了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负责产品在国内客户处的售后服务工作;公司在法国、北美、德国、意大利、西班牙、墨西哥、土耳其、巴西等地发展了稳定的售后服务合作伙伴,负责为国外客户提供完善、及时的售后服务,保障了客户服务质量。

4、研发模式

公司的研发模式以产品和技术创新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形成了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模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和研发人员培养体系。

公司自主研发一般流程为业务部门获得客户需求后,向技术部下达相应的研发任务,或者生产部及技术部提起研发需求,随后将研发需求分配给设计部门,设计部门根据研发需求设计完毕并与上述部门沟通确认,设计图纸经检测达到要求后,下达给制造部进行生产。

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和各大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制定了《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以加强公司与科研院校的产学研合作力度,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不断实现产品和技术的创新以满足客户需求,进而开拓新市场、提高经济效益。报告期内,海泰科模具与青岛科技大学高性能聚合物研究院签订了产学研合作协议,就共建研发和成果转化平台、共同申报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才培养与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1、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1)主要产品产能情况

公司注塑模具的销售以套数为单位,但由于模具为非标准化定制产品,产品因客户的需求而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产品设计结构、加工工序及复杂程度、加工时间各不相同,单件产品生产所需耗用的时间、占用的设备及人员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难以以产品套数直接确定公司模具业务产能,以产品套数测算公司模具业务的产能也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生产情况。

考虑到CNC设备为模具生产过程中的主要生产设备,因此选取CNC设备开工率对模具产品产能利用情况进行衡量可以相对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生产负荷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CNC设备的开工率情况如下:

期间 CNC设备实际工时 (小时) CNC 设备理论可用 工时(小时) CNC设备开工率 2022年 1- 9月 165,325 162,756 101.58% 2021年 237,667 225,630 105.33% 2020年 227,588 215,370 105.67% 2019年 195,771 209,322 93.53% 

注:CNC设备理论可用工时=公司CNC设备数量×18小时×工作日,工作日按每月26天计算;CNC设备开工率=CNC设备实际工时/CNC设备理论可用工时。

报告期各期,公司CNC设备开工率分别为93.53%、105.67%、105.33%和101.58%。2019年随着发行人采购多台CNC设备,CNC设备理论可用工时增加从而开工率低于100%。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9月,公司CNC设备开工率均超过100%的原因是:理论可用工时是按照每月26个工作日来计算,但实际生产中,公司的订单较多,报告期内处于满负荷运行,每月的工作日均超过理论值,因此使得公司的设备开工率较高。

(2)主要产品产量及销量情况

公司注塑模具销售以套数为单位,同时从注塑模具生产所耗用主要加工设备运转工时考量,公司注塑模具产能利用率以套数和主要设备运转工时利用情况分别披露如下:

期间 产量(套) 销量(套) 产销率 2022年 1- 9月 391 352 90.03% 2021年 558 614 110.04% 2020年 589 451 76.57% 2019年 469 475 101.28% 

2019年,公司产销率超过100%,主要是由于模具产品验收周期较长,报告期期初发出商品在报告期内确认收入所致。2020年,由于宏观环境波动,相关医用口罩等防护物资供不应求,公司作为注塑模具领域的骨干企业,经慎重考虑后亦积极应对宏观环境波动的战斗中,开始研发和制造熔喷布模具,从而使得当期模具产量较高,由于部分熔喷布模具尚未销售,因此使得产销率有所下滑。2021年,公司当期成功配合客户完成发出商品的试模、量产、终验等环节,对期初的发出商品准确确认收入,当期产销率有较大上升,产销率超过100%。2022年1-9月,公司的产销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受模具生产周期、验收周期等影响,模具收入确认速度放缓,销量下降引致当期产销率降低。

2、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1)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比 2022年 1- 9月 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15,330.92 41.80% Faurecia (佛吉亚) 5,794.33 15.80% IAC (埃驰) 4,315.32 11.76% SMG (萨玛) 2,231.09 6.08% 彼欧( Plastic Omnium ) 1,211.77 3.30% 合计 28,883.42 78.74% 2021年度 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18,768.17 31.68% Faurecia (佛吉亚) 9,133.51 15.42% SMG (萨玛) 7,526.85 12.71% IAC (埃驰) 5,291.90 8.93% Röchling Group (劳士领) 3,404.53 5.75% 合计 44,124.97 74.49% 2020年度 Faurecia (佛吉亚) 13,561.96 29.77% 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6,037.15 13.25%  Renault S.A. (雷诺) 4,225.18 9.28% SMG (萨玛) 3,889.14 8.54% IAC (埃驰) 2,833.87 6.22% 合计 30,547.31 67.06% 2019年度 Faurecia (佛吉亚) 8,279.06 24.21% SMG (萨玛) 3,201.03 9.36% 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2,964.11 8.67%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864.25 8.38% Röchling Group (劳士领) 2,792.56 8.17% 合计 20,101.01 58.79% 

注:该占比为占营业收入比例。对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计算其销售额。其中:

(1)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销售额由ShanghaiYanfengJinQiaoAutomotiveTrim

SystemsCo.,Ltd.、YANFENG(THAILAND)CO.,LTD、YANFENGAUTOMOTIVE

INTERIORSYSTEMS(THAILAND)CO.,LTD.、YanfengIndiaAutomotiveInteriorSystemsPvtLtd.、YanfengInt.AutomotiveTechnologyGermanys.r.o.&Co.KG、YanfengInternationalAutomotiveTechnologyHungaryKft、YANFENGMEXICOINTERIORS.DER.L.DECVRAMOSYFTOPLANT、YanfengNorthAmericaYFAINA、YanfengUSAutomotiveInteriorSystemsILLC、YanfengMexicoInteriorsSrl广州中新延锋彼欧汽车外饰件有限公司、上海延锋金桥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延锋金桥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上海延锋金桥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上海延鑫汽车座椅配件有限公司、延锋彼欧汽车外饰系统有限公司、延锋彼欧汽车外饰系统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延锋海纳川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延锋汽车饰件模具技术有限公司、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沈阳)有限公司、延锋汽车饰件系统(烟台)有限公司、延锋汽车饰件系统(长沙)有限公司、延锋汽车饰件系统广州有限公司、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柳州有限公司、延锋汽车饰件系统宁波有限公司、延锋汽车饰件系统重庆有限公司、延康汽车零部件如皋有限公司等合并计算得出;

(2)Faurecia(佛吉亚)销售额由BentelerTradingEuropeGmbH、EUROAUTOPLASTICSYSTEMS、FaureciaAutomotivePolskaS.A.、FaureciaInnenraumSystemeGmbH、FaureciaInterieurIndustrie、FaureciaInteriorSystems(Thailand)Co.,Ltd.、FAURECIAINTERIOR

SYSTEMSINC、FAURECIAINTERIORSYSTEMSSALCESPANASL、SAIAutomotiveFradleyLtd、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长春佛吉亚旭阳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等合并计算得出;

(3)SMG(萨玛)销售额由MSSLTOOLING(FZE)、SMRAutomotiveMirrorTechnologyHungaryBt、SMPDeutschlandGmbH、SMRCAUTOMOTIVESPAINSL、SMRC

AutomotiveModulesFranceSAS、SMPAutomotiveSystemsAlabamaInc、SMPAutomotiveSystemsMexico,S.A.deC.V.等合并计算得出;

(4)彼欧(PlasticOmnium)销售额由PLASTICOMNIUMAUTOMOTIVEEXTERIORSGmbH、PLASTICOMNIUMAUTOEXTERIORSLLC等合并计算得出;

(5)RöchlingGroup(劳士领)销售额由NTF(india)PrivateLimited、RÖCHLING

AUTOMOTIVEITALIASRL、RöchlingAutomotiveUSAL.L.P.、RoechingAutomotiveIndiaPrivateLimited、RoechlingAutomotiveChonburiCo.,ltd、StarliteRoechlingAutomotive

Co.,Ltd、劳士领汽车配件(成都)有限公司、劳士领汽车配件(昆山)有限公司、劳士领汽车配件(沈阳)有限公司、劳士领汽车配件(长春)有限公司、劳士领汽车配件(重庆)有限公司等合并计算得出;

(6)RenaultS.A.(雷诺)销售额由AutomobileDaciaS.A.、SOCIETEMAROCAINEDECONSTRUCTIONSAUTOMOBILES、CJSC《RENAULTRUSSIA》、RENAULT

TECHNOLOGIEROUMANIESRL、RenaultTangerMéditerranéeSAS、EUROSTYLESystems等合并计算得出;

(7)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额由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余姚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春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沈阳市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合并计算得出;

(8)IAC(埃驰)销售额由IACGROUPGMBH、IACMiscellaneousLockbox、

INTERNATIONALAUTO.COMP.GROUPLTD、INT'LAUTOMOTIVECOMP.N.A.,INC.、埃驰(上海)汽车零部件技术有限公司、埃驰(上海)汽车零部件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埃驰(上海)汽车零部件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埃驰汽车零部件(常熟)有限公司、上海埃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埃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武汉翔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合并计算得出。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的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8.79%、67.06%、74.49%和78.74%,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模具及注塑行业在细分领域、细分区域内知名的终端产品制造商相对集中,且均有较为严格的供应商认定体系,公司在通过客户的供应商资格认定后,双方的交易量一般情况下会逐步增大,这已成为该行业内较为常见的情况。另一方面,公司与上述前五大主要客户合作时间较长,在长期合作的过程中相互已结成稳定、持续的业务关系,并获得了主要客户的普遍认可,如公司连续九年获评上汽通用的最佳或优秀模具供应商、连续七年获评一汽大众的“A级模具供应商”、2016年起成为Faurecia的“全球战略供应商”、连续多年获评IAC的“年度优秀供应商”和“最佳质量奖”。

公司作为处于成长期的中小企业,选择将有限资源与能力服务于重要大客户,由此导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的合计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在较高水平,但该等客户的需求通常具有持续性,公司不存在对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

(2)销售占比超过30%的单个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8.67%、13.25%、31.68%和41.80%。最近一年一期向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占比超过30%的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实施集中开拓重点大客户的战略,深耕现有客户的需求,与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的合作不断深化,

模具销售收入不断增加;2019年以来,发行人切入塑料零部件的生产及销售,为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及其他客户提供塑料零部件产品,随着塑料零部件业务的逐渐成熟,发行人向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销售的塑料零部件收入也不断增加。发行人向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占比超过30%,与发行人的发展战略与业务布局情况相一致,具备商业合理性。

(3)新增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对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公司前五大客户均为2019年期初既有客户,不存在新增属于前五大客户的情况。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收入确认金额受到下游汽车整车厂商新车型开发计划、生产周期、产品交付或终验时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但公司已进入主要客户供应商体系、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虽然与主要客户之间的收入金额存在波动,但订单具有连续性、持续性。

(4)在客户所占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销售客户或销售占比超过30%的单个客户占有权益的情况。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1、主要原材料情况(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模板、模架、热流道等,市场整体供应充分,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其他辅料货源充足,采购渠道众多,供应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原材料采购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 1- 9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模板 4,327.63 17.14% 5,076.19 14.89% 5,573.34 18.57% 4,232.01 19.09% 模架 2,353.43 9.32% 3,936.75 11.54% 3,021.35 10.07% 2,314.56 10.44% 热流道 2,720.09 10.77% 4,441.92 13.02% 3,145.33 10.48% 3,511.20 15.84% 模具配件 2,896.62 11.47% 4,454.20 13.06% 3,657.22 12.19% 3,430.06 15.47% 合计 12,297.77 48.70% 17,909.07 52.52% 15,397.24 51.30% 13,487.83 60.83% 采购总额 25,249.60 100.00% 34,100.49 100.00% 30,011.47 100.00% 22,172.99 100.00% (2)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的能源主要为电力和水。公司生产所需电力全部由当地供电局提供,能保证对公司正常稳定供应;所需用水全部由当地自来水厂供给。

报告期各期,公司能源的采购金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 1- 9月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电 539.17 659.61 410.96 339.61 水 14.59 14.29 8.71 8.91 

报告期各期,公司水、电能源消耗较小,占公司成本比重较低,对公司经营活动未产生较大影响。其中模具制造对水的需求相对较少。

2、主要供应商情况(1)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2022年 1-9月 宁波三赢化工有限公司 1,163.46 4.61% 英格斯模具制造(中国)有限公司 1,090.51 4.32% 宁波宁兴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1,088.46 4.31% 青岛兴钢鑫精密机械模塑有限公司 1,008.66 3.99% 昆山天诚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980.94 3.88% 合计 5,332.03 21.12% 2021年度 昆山天诚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955.41 5.73% 英格斯模具制造(中国)有限公司 1,863.74 5.47% 圣万提注塑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1,701.24 4.99%  上海金山锦湖日丽塑料有限公司 1,307.45 3.83% K.D. Feddersen (Thailand) Co., Ltd. 1,235.28 3.62% 合计 8,063.13 23.65% 2020年度 英格斯模具制造(中国)有限公司 1,587.97 5.29% 上海金山锦湖日丽塑料有限公司 1,578.36 5.26% 上海捷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366.20 4.55% Faurecia (佛吉亚) 1,252.02 4.17% 江苏华东三和兴模具材料有限公司 1,084.65 3.61% 合计 6,869.20 22.89% 2019年度 英格斯模具制造(中国)有限公司 1,923.26 8.67% 青岛君信模具有限公司 1,353.45 6.10% 江苏华东三和兴模具材料有限公司 961.45 4.34% 青岛凌力模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762.47 3.44% 圣万提注塑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728.59 3.29% 合计 5,729.23 25.84%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的合计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5.84%、22.89%、23.65%和21.12%,占比均未超过30%,供应商集中度相对较低。

(2)采购占比超过30%的单个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30%的情况。

(3)新增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中,除 K.D. Feddersen (Thailand) Co.,Ltd.外,其余供应商均为2019年期初既有供应商。前述新增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

序 号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主营业务 初始合 作时间 建立合作 方式 1 K.D. Feddersen (Thailand) Co., Ltd. 2017-08- 20 2500 万 泰铢 泰国曼谷 塑 料 、 工 程 塑 料 销 售 2020 年 其他供应 商介绍 

K.D. Feddersen (Thailand) Co., Ltd.为发行人塑料粒子供应商,发行人于2019年下半年设立泰国海泰科从事塑料零部件及注塑模具的生产和销售,塑料零部件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塑料粒子,通过其他供应商的介绍,发行人于2020年开始向K.D.Feddersen(Thailand)Co.,Ltd.采购塑料粒子。

(4)在供应商所占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五)产品进出口地区的市场政策、贸易摩擦情况及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1、市场政策、贸易摩擦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主要以欧洲、北美和泰国地区为主,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8.30%、61.05%、69.57%和67.08%,外销收入占比相对较高。

近年来,全球经济环境复杂多变,贸易保护主义兴起,一些国家利用反倾销、反补贴、加征关税、技术壁垒等手段对我国产品出口设置障碍,可能对公司产品出口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未来出现多个主要出口国实施反倾销、反补贴、加征关税、技术壁垒等政策对我国汽车模具产品出口设置障碍,可能对公司产品出口造成不利影响。

近期中美贸易摩擦日渐增加,然而从现阶段中美贸易战的内容来看,美国主要围绕中国半导体及芯片等高新科技行业进行限制,与公司所处行业差别较大。自美国政府于2018年公布加征关税以来,公司关注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及公司客户在美国业务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对美国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839.64万元、310.13万元、4,100.19万元和6,577.50万元。若假定发行人为获取与美国客户的订单,按加征关税金额的20%、50%和100%降低销售价格,报告期内合计营业收入分别下降0.34%、0.84%和1.68%,对发行人的整体影响相对较小。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加剧或其他进口国家及地区贸易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开拓和盈利能力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2、进口国同类产品竞争格局

全球主要模具生产的国家包括中国、韩国,以及日本、美国、德国。日本、

美国、德国等技术先进国家在高精度与复合性模具开发上,不论是设计能力还是制造技术均处于领先地位,同时也拥有训练精良的技术研发人才。其中,日本模具厂商在技术上较重视抛光与研磨加工制程,德国模具厂商则由提高机械加工与放电加工的精度与效率着手,以降低手工加工的时间。

模具行业是人力成本较高的行业,较高的人才成本使得全球模具行业产能向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转移。注塑模具行业为完全竞争性领域,目前注塑模具的市场竞争处于“低端混战,高端缺乏”的阶段。在中高端产品市场,以全国大型精密注塑模具骨干企业为主要代表的行业领先企业能够完全参与到全球市场竞争,在不同领域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

(六)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情况1、环境保护

公司主要从事注塑模具及塑料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及销售,主要生产工序为加工、装配和试模,公司经营中主要污染物为少量的生活污水、噪音、废气和固体废弃物,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的情形。

(1)污水及治理措施

公司生产过程中无污水排放,排放的主要是员工日常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渣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管网。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的B等级标准。

(2)噪音及治理措施

公司生产过程中加工设备和空压机房会产生少量噪音,通过对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措施,设立独立空压机房等,确保厂界外1米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3)废气及治理措施

公司生产过程中的注塑试模工序有少量废气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公司食堂有油烟废气经高效净化设施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型规模要求。

(4)固体废弃物及治理措施

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主要废弃物为生活垃圾和生产过程的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油抹布等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油抹布等危险废物规范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杜绝二次污染。场内危险废物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行为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而被相关主管部门禁止生产或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2、安全生产

公司主要从事注塑模具及塑料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不属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需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因此公司生产经营无需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公司根据财企〔2012〕16号文件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釆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按照2.00%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1,00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00%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0%提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专项储备(为按照上述要求计提的安全生产费)分别为351.49万元、472.53万元、542.53万元和560.04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及生产现场6S管理,不断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并对安全生产进行持续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规范有序运行,未发生相关安全生产事故事项。

(七)现有业务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1、现有业务安排

公司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秉承“智能绿色制造”的理念,坚持技术集成化、产品品牌化、管理信息化、经营国际化的发展战略,坚持发展注塑模具设计制造核心业务,不断拓展注塑制品等相关业务,立足自身的技术、品牌和

服务优势,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注塑模具领域从原料到产品的全面系统的解决方案,创造全球注塑模具行业的“智能绿色制造品牌”和“受人尊重的模具品牌”。

2、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发行为契机,未来三年将充分发挥自身在研发、设计、品质、服务、生产管理、客户资源、系统解决方案等方面的优势,一方面继续深耕注塑模具行业,另一方面积极开拓高分子新材料行业,持续开展技术创新,加强客户协同研发,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开拓市场,加快扩大规模,发展全球优质客户,完善全球市场布局。

(1)生产制造方面

1)在公司的核心业务模具生产制造方面,公司将继续实施技术升级和规模扩充。公司将以智能制造技术为主攻方向,实施大数据建设及云平台探索,加强客户数据交互和远程运维探索,以工业互联网为新动能来推动模具生产制造加快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大幅提升产品品质、生产效率和装备、工艺和管理水平。

2)在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后拟开拓的高分子新材料项目方面。公司将新增改性塑料的生产加工能力,努力满足下游客户对“模塑一体化”、“一站式采购”的服务需求,提高模具开发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本项目实施后将提升现有业务的协同发展能力,抓住汽车轻量化和新能源车的发展机遇,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壮大,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技术开发和创新方面

公司的研发模式以产品和技术创新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形成了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模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和研发人员培养体系。

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和各大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制定了《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以加强公司与科研院校的产学研合作力度,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不断实现产品和技术的创新以满足客户需求,进而开拓新市场、提高经济效益。报告期内,海泰科模具与青岛科技大学高性能聚合物研究院签订了产学研合作协议,就共建研发和成果转化平台、共同申报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才培养与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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