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北京曝8批问题食品,含芦柑、茄子、鲤鱼、草鱼、豇豆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斗鱼茄子的图片 注意,北京曝8批问题食品,含芦柑、茄子、鲤鱼、草鱼、豇豆

注意,北京曝8批问题食品,含芦柑、茄子、鲤鱼、草鱼、豇豆

2023-05-09 22:1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0 分享至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近期,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抽取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具等5大类食品共计890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882批次,不合格8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北京市门头沟区三家店老店东北京京西兴顺农副产品市场中心北京生活良品蔬菜店经营销售的茄子(散装),氧乐果(实测值:0.21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氧乐果,属于内吸性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属高毒农药,主要用于防治棉花、小麦、果树、蔬菜、高粱等作物的害虫。有关专家表示,氧乐果能通过食道、呼吸道和皮肤引起中毒,对人体健康有潜在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规定,茄果类蔬菜中氧乐果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氧乐果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过量的施用氧乐果药物;也可能是采收前喷洒氧乐果农药,没有过安全间隔期,导致其氧乐果残留超标。

2.北京市门头沟区三家店老店东北京京西兴顺农副产品市场中心北京兴顺鑫鑫蔬菜店经营销售的豇豆(散装),灭蝇胺(实测值:2.5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灭蝇胺,又名环丙氨嗪,为一种新型高效、低毒、含氮杂环类杀虫剂,是目前防治双翅目昆虫病虫害效果较好的生态农药。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豇豆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有关专家表示,少量灭蝇胺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灭蝇胺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灭蝇胺超标可能是由于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导致残留。

3.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幸福荣耀(北京)超市有限公司朝阳门外店经营销售的鲤鱼,地西泮(实测值:1.66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4.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幸福荣耀(北京)超市有限公司朝阳门外店经营销售的草鱼,地西泮(实测值:1.32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地西泮,是一种苯二氮卓类镇静催眠药,在临床医学上主要用于抗焦虑、镇静催眠、抗惊厥、抗癫痫及中枢性肌肉松弛作用。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检出地西泮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嗜睡、头昏、乏力和记忆力下降等。

5.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吉祥路北京后沙峪大鸭梨烤鸭店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韭菜(散装),毒死蜱(实测值:0.088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广谱杀虫、杀螨剂。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容易引发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出汗、流涎、肌肉震颤,甚至抽搐、痉挛,昏迷,对人体健康可能有影响。

6.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日上综合商品批发市场北京宝地生金水果批发摊经营销售的芦柑(散装),2,4-滴和2,4-滴钠盐(实测值:0.280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1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2,4-滴钠盐,主要用于除草剂或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植物生长素之功能,可刺激作物生长,保花防落果,促进果实膨大,并可形成无子果实,促进果实早熟增产,可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适用作物番茄、茄子、辣椒、西葫芦、柑桔等作物。较高浓度则抑制生长,更高浓度时可使作物畸形发育致死,可作为除草剂、保鲜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规定,柑中2,4-滴和2,4-滴钠盐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有关专家表示,低钠盐对人体健康没有影响,但长期摄入浓度较高的钠盐,同样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7.北京市昌平区南环路10号院北京甲乙辉煌餐饮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具-粥碗,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8.北京市昌平区南环路10号院北京甲乙辉煌餐饮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具-面碗,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具或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意味着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餐饮具中出现大肠菌群超标的情况,一般是由于餐饮具的清洁消毒不彻底造成的,具体原因可能是消毒剂的浓度不足、消毒的温度设置过低、消毒的时间不足等等,也可能是由于消毒后,工作人员的操作不规范等原因所导致。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报和监督,共治共享,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最后,提醒大家,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健康危害。

【温馨提示】本栏目以“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反馈食品安全态势,守卫百姓餐桌健康”为宗旨,助力食品安全政策宣传和知识传播,助力营造食品安全氛围,提高百姓识安拒危自主能力,守护健康生活。欢迎关注。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阅读下一篇/ 返回网易首页 下载网易新闻客户端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