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洞口县文旅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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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洞口县文旅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2024-06-01 05:0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大力实施“三区一中心”建设,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大力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部署要求,为实现湖南省“十四五”规划、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和洞口县“三区一中心”建设提供坚强保证,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理念创新、机制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为动力,扎实推进文旅产业更高水平融合,着力推动文旅产业高端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以打造雪峰山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为着力点,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二)主要目标

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文化与旅游共兴,深入挖掘雪峰山生态资源和县域文化特色,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构建以全域旅游为梁,以雪峰山生态休闲游、雪峰蜜桔体验游、历史文化研究游、雪峰抗战纪念游为柱的“一梁四柱”文旅融合新格局,致力打造雪峰山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湘西南知名全域旅游目的地、邵阳市全域旅游发展标杆。

到2025年,通过发挥资源大优势,建设一个大项目〔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洞口段)〕,树立一个大品牌(溪国家森林公园4A级景区),打造一个大产业(古楼茶产业文旅融合),形成一个大环线(整合雪峰山生态休闲游、雪峰蜜桔体验游、历史文化研究游、雪峰抗战纪念游的历史文化旅游产品,形成精品文旅线路),全县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形成,区域旅游经济均衡发展,产业规模快速壮大、产业整体水平显著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力争到2025年接待游客规模突破200万人次、文化旅游直接从业人员达到3万人以上,带动就业人员5万人以上,文化旅游产业总收入达到30亿元,文化旅游产业成为我县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文化旅游经济主要指标迈入全省先进县。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1.健全文旅产业规划体系。修编《洞口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洞口县“十四五”文旅体融合发展规划》。支持乡镇、行政村编制“区域性旅游规划”,推进洞口县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2.促进项目建设深入发展,加快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洞口段)建设和红色、爱国主义等不可移动文物(红军长征和抗战遗址为主)的保护性活化,以红色旅游资源开发建设为契机,打造县城高质量核心景区;支持县域范围内特色文旅小镇建设;推动溪国家森林公园景区转型升级,打造国家4A级景区。

3.实施人才支撑计划,夯实文旅产业发展的人才基础。(1)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用活用好人才引进政策,突破行业、身份等限制,从行业发展需要出发选用干部,确保人岗相适、人事相宜。通过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建立专家智库等方式,实现人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2)强化县域本土人才挖掘与培育,每年开展文化艺术公益培训10期,培训人员800人;每年选派35名文化专业人才进乡镇村培训基层文化骨干2000人、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600人;每年开展1期全域旅游讲解员培训,培育全域旅游讲解员60名;(3)实施“走出去”工程。每年选派优秀文旅人才前往省市机关跟班学习,或前往旅游发达区县交流任职,以达到充分锻炼人才、提升队伍素质的目的。

4.拓宽文旅投融资渠道,积极推进文旅招商平台建设。加强文旅项目包装设计,立足资源禀赋招大引强,加强与知名旅游集团和管理服务品牌企业的合作,支持国有企业以合资、合作经营方式,引进世界企业500强或中国企业500强、全国旅游企业集团20强和文化企业集团30强等知名企业来洞口县布局,在我县投资开发重大旅游项目。

(二)形成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态势

1.建设一批文化旅游核心项目。围绕文化旅游发展新格局,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建设文化旅游核心大项目。重点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洞口段)项目、溪国家森林公园4A级景区、古楼茶叶小镇、花园红色小镇等一批红色文化旅游和新业态核心项目。

2.建设一批文化旅游示范项目。全力做好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示范区、国家森林康养基地等国家级品牌创建工作。引导建设一批主题鲜明、功能完善、宜游宜业的文化旅游产业示范基地,鼓励建设文创产业园区和文创街区。重点打造红军长征红色旅游研学示范基地、古楼茶文化创意街区、蔡锷体育公园示范区、迴龙洲全民健身示范区、伏龙洲民俗文化园区、非遗文创产业园及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聚集拉动作用的特色文化旅游小镇,重点建设洞口县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将其打造成影视、文学、戏剧、书画、音乐创作基地,建设成文艺创作、采风、展示多元化的文化旅游融合平台。

3.建设一批文化旅游精品景区。加大培育和创建力度,推动现有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等提质升级,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重点推进溪国家森林公园3A级景区、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洞口段)、古楼茶文化生态园3A级景区等创建4A级景区。大力推进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洞口段)、雪峰山文旅小镇、石江两宫一所、花园一墓一桥一所为代表的红色旅游资源项目,打造红军长征红色旅游景区。

4、建设一批文化遗产旅游项目。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力度,加快推进西中红军烈士墓、萧氏宗祠、武安宫、洞天宫、王湖烈士墓等红色和爱国主义遗迹的保护性活化工作。加强历史文物、革命文物、民族文物、大遗址、传统村落等保护开发利用,建设一批遗址公园、遗址博物馆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发展“非遗+旅游”,充分利用棕包脑舞、洞口木雕、洞口墨晶石雕、溪熬茶、瑶家山歌、过老鼠年、高沙瓦罐等洞口非遗文化资源,结合长塘、溪等少数民族风情,打造一批非遗保护传承基地;支持和引导非遗文化进景区,大力开发非遗文化旅游商品。

5、建设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实施省定我县“古城商道”、“湘军寻古”2条精品线路和洞口文化旅游6条精品线路建设,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投资。

6、建设一批文化旅游节庆精品项目。加强文艺创作生产规划,推动文艺与旅游深度融合,鼓励创作以洞口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为题材的文学、戏剧、音乐、美术、影视剧作品及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综艺节目。申请举办湖南省乡村旅游文化节、持续举办好溪四·八乌饭节、古楼茶文化旅游节、溪熬茶文化节、雪峰蜜桔文化旅游节、中国宗祠文化节等品牌文旅融合节庆活动。鼓励各类旅游演艺经营主体依托核心旅游景区开发主题性、特色类、定制类文化旅游演艺项目。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旅游演艺精品项目。每年评选奖励一批文化艺术精品节目。

7、建设一批智慧旅游项目。建成智慧旅游“三体系”,一是完善智慧旅游管理体系,二是建设智慧旅游服务体系,三是发展智慧旅游营销体系。打造洞口文化旅游大数据产业,建设洞口“旅游+智慧”工程。重点打造洞口县智慧旅游平台、溪国家森林公园智慧景区、古楼茶文化生态园智慧景区、皇冠假日智慧旅游饭店和“一部手机游洞口”APP。

8、建设一批“旅游+”融合项目。充分挖掘洞口特色产业的文化内涵,做好“旅游+农业”的文章,推进文化、旅游和农业产业融合,积极培育“特色小镇”建设;利用“旅游+工业”资源,推进“旅游+工业”产业融合,完善工业园区的旅游服务功能,建设特色鲜明的工业旅游示范园区。运用“旅游+教育”模式,推进“旅游+教育”产业融合,结合全县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红色资源、山地资源、农业资源、知青资源等,积极发展教育研学游,打造省级以上研学基地。培育“旅游+体育”新业态,推进“旅游+体育”产业融合,积极加强各类体育资源与旅游要素的融合,充分利用雪峰山奇、平溪江水秀天然资源,全力打造雪峰山健身步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洞口县文旅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制定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战略,协调解决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溪森林公园管理处、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广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姜明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文旅广体局。

(二)加大资金支持。整合现有资金大力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县政府每年安排文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充分发挥文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杠杆效应,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化和旅游项目投资,重点引导和服务民营企业家在洞口投资创业,促进资源整合和文旅市场繁荣。

(三)加强人才培养。

加大文化旅游专业人才的引进,充实文化旅游产业管理力量,为打造雪峰山生态文化融合发展示范区奠定人才基础。加大人才培养培训力度。重点抓好管理、经营、创意和服务等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文化旅游领域改革,进一步完善文化旅游人才激励机制。将文化旅游人才培训纳入工作计划,依托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社会机构建设一批示范性文化旅游培训基地,进一步提高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推动成立新型文化旅游智库和文化创业研究机构,加强文化和旅游人才创新实践基地等平台建设。支持县域内文化旅游企业与省内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合作,支持开展职业技术类的社会办学和人才培训合作。

(四)加强规划引领。做好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高标准编制全县文化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各类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建立规划统筹机制和“多规合一”机制,加强文化旅游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相衔接,发挥综合联动效益。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实施规划评估,提高规划的执行力度。把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纳入县、乡、村三级的工作部署,强化督察考核,促进规划实施。

(五)强化用地支持政策。发挥多合一的土地引导作用,将文化旅游发展用地纳入国土空间统筹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适当向文化旅游领域倾斜,适度扩大文化旅游产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和乡村振兴旅游项目用地。积极鼓励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发展旅游产业,对利用空余或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地资源兴办旅游产业。

(六)加强市场监管。健全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机制,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涉文旅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开展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加强行业标准建设,提升文化旅游服务质量。加强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综合治理,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

(七)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考核评价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成效。适时开展督查检查,通报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

关于加快推进洞口县文旅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洞办发【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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