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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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华

2024-07-10 03:0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与“互文性”理论相比,赵毅衡先生提出的“伴随文本”理论更为细致和系统,从而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赵毅衡先生首先对“文本”进行了重新认定。与人们通常将“文本”视为一个静态的、已完成的、有明确界限、明确作者或发送者的客观存在不同,赵毅衡先生认为,“文本的构成并不取决于文本本身,而在于接收方式。……如果他(指接收者——引者注)坚持读到底,一部百万字的长篇小说是一个文本,如果他中止阅读的话,一个章节也构成一个文本。”(2012,p. 42)依此,整部《文心雕龙》可视为一个文本,其《原道》篇也可单独视为一个文本,而《原道》首句“文之为德也大矣”同样可视为一个单独的文本。这样,确认文本的权力就被赋予了接收者,而文本也因此成为一个动态的、由接收者主观认定、以接收者感知为界的符号意义组合。

“伴随文本”是与“文本”相对的概念,指的是“伴随着符号文本一道发送给接收者的附加因素”(2012,p. 143)。任何文本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当它发送给接收者时,都必然携带着大量的社会文化关联。这些关联并不显现于文本中,而是作为附加因素被文本所携带,故称“伴随文本”。将《文心雕龙》视为一个文本,则《文赋》、《诗品序》乃至《毛诗序》、《论语》甚至《诗经》、《楚辞》等都可视为其伴随文本;将《文心雕龙》中的《原道》作为一个文本,则《征圣》、《宗经》等其他篇目都是其伴随文本,同时,《文赋》、《毛诗序》、《诗经》等仍可视为《原道》的伴随文本;将《原道》中的“文之为德也大矣”视为一个文本,则《原道》中其他句子,《征圣》、《宗经》等其他篇目,《诗经》、《楚辞》等其他作品,亦均可视为“文之为德也大矣”的伴随文本。

赵毅衡先生指出:“所有的符号文本,都是文本与伴随文本的结合体。这种结合,使文本不仅是符号组合,而是一个浸透了社会文化因素的复杂构造。”(2012,p. 143)因此,对任何文本的解读,都离不开伴随文本。本文就试图从伴随文本入手,对“文之为德也大矣”这样一个浸透了社会文化因素的复杂构造进行新的解读。

一、已有解读与伴随文本

事实上,历来的《文心雕龙》研究者虽未引入符号学理论,实际上也都是从伴随文本入手来解释这句话的。最早对此做出解释的范文澜先生,就是将《易·小畜·大象》作为“文之为德也大矣”的伴随文本。他认为:“《易·小畜·大象》:‘君子以懿文德。’彦和称文德本此。”(1962,p. 6)按《易·小畜》象传的原文是:“《象》曰:风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周振甫,1991,p. 40)意为:《小畜》这一卦是乾下巽上,乾指天,巽指风,乾下巽上意为“风在天上吹”,君子用来赞美德化在上。显然,这里的“德”指的是德教。而周易的《象传》为曾子后人所作,体现的是儒家思想。依此,刘勰所谓“文之为德”指的就是儒家的德教。按:《周易》是《文心雕龙》的重要思想来源之一,以《周易》为伴随文本解释《文心雕龙》无疑是可行的。但《易·小畜·大象》中的“文德”与“文之为德”明显不同,正如台湾学者李曰刚所指出:“盖‘文德’与‘文之为德’有殊,‘文德’重在‘德’字,‘文之为德’重在‘文’字。”(1982,p. 6)将二者等同,则难免带来解释上的偏颇。

王礼卿先生则是以《礼记·乐记》、梁代皇侃《论语义疏》中的郭象注、《素问·解精微论》等为“文之为德也大矣”的伴随文本,发挥了“德即性情”的观点。他认为,《礼记·乐记》中“德者,性之端也。”(李学勤,礼记正义,p. 1111)《论语义疏》郭象注“德者,得其性者也。”(皇侃,p. 20)《素问·解精微论》中“是以人有德也”一句下注“德者,道之用,人之生也”等句,皆说明“德”即“性”,“文德犹言文之性也。其性即文采,亦称文章。”(王礼卿,p. 11)此解仍是将“文之为德”解作“文德”,将重点放在“德”而非“文”上,与前一解犯了同样的错误,其区别仅在于将“德”解作“德教”还是“性情。”

钱钟书先生将东汉马融的《琴赋》(严可均,p. 565)、“竹林七贤”之一刘伶的《酒德颂》(严可均,p. 1835)以及《韩诗外传》(赖炎元,p. 70)等作为“文之为德也大矣”的伴随文本,认为这里的“德”“如马融赋‘琴德’、刘伶颂‘酒德’、《韩诗外传》举‘鸡有五德’之‘德’,指成章后之性能功能,非指作文时之正心诚意。”(1979,p. 1506)周振甫先生也持此论,认为“德,指功用或属性,如就礼乐教化说,德指功用;就形文、声文说,德指属性。就形文、声文说,物都有形或声的属性;就情文说,又有教化的功用。文的属性或功用是这样遍及宇宙,所以说‘大矣’。”(2006,p. 58)此解所引伴随文本,与《文心雕龙》并无思想上的关联,仅就“德”之一般字义而言。而且,此处所引“琴德”、“酒德”、“鸡德”并非“琴之为德”、“酒之为德”、“鸡之为德”,与“文之为德”句式明显相异,显然比“文德”离“文之为德”更远。

马宏山先生在《论的纲》中,将《论语·雍也》(李学勤,论语注疏,p. 82)、《礼记·中庸》(李学勤,礼记正义,p. 1434)作为“文之为德也大矣”的伴随文本,认为“德”即功用:“‘文之为德’是文的功能或作用之意。《论语·雍也》‘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礼记·中庸》‘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这两个例子即可说明‘文之为德’的‘德’字的的意义是‘功能’或‘作用’。”(1982,p. 6)杨明照先生进一步补充朱熹的《中庸章句》和孔融的《难曹操表制酒禁书》为其伴随文本,他认为,《中庸章句》中的注“为德,犹言性情功效”(朱熹,p. 6)作为对于“鬼神之为德”的解释,也可以用来解释“文之为德”。而《难曹操表制酒禁书》中的“酒之为德久矣”(严可均,p. 922),与“文之为德也大矣”的造句和用意极其相似。“‘为德’虽各有所指,但都应作功用讲则一。”(1990,p. 4)吴林伯先生又补充西晋陆机《瓜赋》为其伴随文本,认为《瓜赋》中“佳哉!瓜之为德”(严可均,p.2015)之“德”应与“文之为德”之“德”用法相同,是“功用”之意。(吴林伯,p. 13)此解选择伴随文本,注意到了“之为德”句式,相比前两解是难得的进步。但在对“德”的解释上显得牵强。无论“中庸之为德”、“鬼神之为德”、“酒之为德”、“瓜之为德”,其下文论述的要点都不在于其功用,而在于其自身,如中庸品德的崇高、鬼神的神秘莫测、酒的发展历史、瓜的生长习性,大致应译为“中庸是最高的品德”、“鬼神可真是了不得呀”、“酒的历史真是很悠久啊”、“瓜真是好啊”等等。

王元化先生将老子的《道德经》、韩非的《解老篇》以及《管子·心术》等作为“文之为德也大矣”的伴随文本,并由此得出“德是道所派生”的结论。在《一九八八年广州国际研讨会闭幕词》中,他引《管子·心术》篇中的话“德者,道之舍,物德也生。德者,得也”,并解释说:“所谓‘德者道之舍’,意思是说‘德’是‘道’所寄寓的地方。‘道’无形无名,在什么地方显现出来呢?只有通过万有显现出来。‘德者,得也’,物之得以为物,就是这个‘德’字的正解。我想,这样来解释‘文之为德也大矣’就通了。再根据‘道’与‘德’的关系,文之得以为文,就因为它是从‘道’中派生出来的。”(2004,p. 332)张光年先生对王元化先生的观点表示赞同,他说:“我注意到王元化1988年在一次学术讨论会上演讲,……我现在的解释:文是道的体现(德),从道中派生出来,而且是与天地同时诞生的。”(2001,p.54)此解实际是将《原道》之“道”等同于道家之道,从而得出“德是道的体现”的结论。《文心雕龙》兼收儒、道、佛三家,三家之中又以儒为主,道佛为辅,在晚清以前本为不争之论,只因“五四”时“打倒孔家店”的风潮,《文心雕龙》中的佛道思想才被强化,甚至被说成《文心雕龙》的思想核心。此问题颇为复杂,笔者将专文讨论,此处仅述结论:《原道》之“道”以儒家之道为主,兼收道佛,将其“道”等同于道家之“道”、将“德”解为“道的体现”并不恰当。

冯春田先生将王夫之《周易外传》作为“文之为德也大矣”的伴随文本,并引用王夫之所说的“行而有得于道而有德”(1977,p. 1),认为“‘德’指的是‘道’在具体事物中的存在或体现”。(2000,p. 259)他又进一步将“道”和“德”都引申为“规律”,认为“道”是普遍规律,而“德”则是“事物自身特有的特殊规律”。(1986,p. 4)赵仲邑先生同此说,将“文之为德也大矣”译为“文作为规律的体现多普遍!”(1998,p. 21)此解实际是上一解的延伸,只不过将道家之道解作“规律”。将道家“惟恍惟惚”的“道”解作客观规律,是学界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为保证对道家的研究不受特定因素的干扰,将原本定位为“唯心主义”的道家转为“唯物主义”结果,依此为据进一步将“德”解为“特殊规律”则更不可取。

对“文之为德也大矣”一句的解读大体如上。不难看出,这几类解读之所以不同,是因为解读者所选取的伴随文本不同。正如赵毅衡先生所说:“在相当程度上,伴随文本决定了文本的解释方式。”(2012,p. 143)而对于任何一个文本来说,其伴随文本都包括其生成之前(生成性伴随文本)乃至生成之后、解释之前(解释性伴随文本)的所有文化文本,甚至可以说,是全部文化史的总和。那么,任何一个文本,都可能有无穷多的解读,这也从另一个角度验证了符号学的“无限衍义”(infinite semiosis)理论。能否由此得出结论,对于一个文本的任意解释都是合理的?当然不能。按照接受美学的观点,对于一个文本的解释虽然是无限的,但却是有界的。界在何处?仍在伴随文本之中。上引对于“文之为德也大矣”的几种解释之所以不尽合理,就是由于解释者所引入的伴随文本不尽恰当。

二、文内伴随文本

如何选取恰当的伴随文本?本文试图引入当代西方“互文性”理论中对“内互文性”和“外互文性”的划分来解析这一问题。早在1985年,杰伊·莱姆基(Jay Lemke)就提出,“互文性”包括“内互文性”(intratextuality)和“外互文性”(extratextuality)两种形式;“内互文性”指的是一个给定的文本内部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外互文性”则是指不同文本之间的关系(1985,p. 175)。巴兹尔·哈特姆(Basil Hatim)也认为,除了不同文本之间的相互关系外,互文性也可能存在于同一文本内,即“内互文性”(2001,p. 218)。丹尼尔·钱德勒(Daniel Chandler)也提出,当前,“互文性”通常用来指某一文本对其他文本的暗示或提及;那么,与之相应,在一个文本内部的各种关系就应称为“内互文性”(2004,Part 13)。这些学者都认为,以往的互文性理论过分强调“外互文性”,而对“内互文性”有所忽视。从伴随文本的角度来说,就一个文本单元而言,处于同一文本中的其他文本单元与其构成“内互文性”关系,是其文内伴随文本。而处于这一文本以外的其他文本,则与其构成“外互文性”关系,是其文外伴随文本。

就文内伴随文本而言,通过上文的梳理不难看出,以往学者为了解释“文之为德也大矣”的含义,可谓旁征博引,但偏偏对其文内伴随文本,即《原道》中的原文重视不够。其实,将“文之为德也大矣”视为一个文本,其最重要的伴随文本就是《原道》篇中的其他文字。对“文之为德也大矣”的解释,必须放在《原道》篇的具体语境中,做到上下顺畅,文脉相承。

除赞语外,《原道》篇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部分:道之文——人之文——文之理。有学者认为,道家由天道而人道,儒家由人道而天道,《原道》先言天文后言人文,故此“道”应为道家之道。这种观点显然过于简单化。《文心雕龙》兼容儒道,正如纪昀评《原道》所说:“文以载道,明其当然;文原于道,明其本然。”(周振甫,2006,p. 58)“当然”是儒家之道,“本然”是自然之道,二者融合,儒道互补,方为《原道》之“道”。就《原道》的三个部分而言,道之文是起笔,人之文是核心,文之理是落脚点。《文心雕龙》是论文章写作之书,《原道》之行文虽由道之文开始,但道之文只是为人之文提供一个论述的框架。刘勰在人之文中突出孔子之文,在文之理中突出儒家文理,而赞语中的“光采元圣,炳耀仁孝”更是对儒家之道的明确标示。联系后篇《征圣》所征之圣皆为儒家圣人,《宗经》所宗之经皆为儒家经典,直到“以驭群篇”的《序志》,刘勰也说自己梦到孔子而“搦笔和墨,乃始论文”,可见《文心雕龙》全书均以儒家为指导,对老庄其人其书却多有批评。《原道》之“道”显然以儒家之道为核心,道家之道为儒家之道的自然基础,为儒家之道的存在增添合理性。

《原道》所推究者为“道”,重心却在“文”,故第一部分先论“道之文”,旨在说明“文”是“道”的本性,是人的本性,是万物的本性,所以说“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此处强调“文”与天地并生,并举“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等三个例子,说明三者皆是“道之文”。显然,这里的“文”并非文章,而是形而上之文。天地、日月、山川皆有文,这些文皆为道的体现。“仰观吐曜,俯察含章,高卑定位,则两仪既生矣。”虽然“两仪”仍是说天地,但“仰观”、“俯察”的主体是人,故很自然地过渡到“惟人参之,性灵所钟,是谓三才。”这显然是儒家传统的以人比类天地的写法。天地即大人,人即小天地,人“为五行之秀,实天地之心”,所以天地有文,人亦有文,“自然之道也”。但刘勰并未由此自然转入对“人之文”的论述,而是宕开一笔,以“龙凤以藻绘呈瑞,虎豹以炳蔚凝姿”、“云霞雕色,有逾画工之妙”、“草木贲华,无待锦匠之奇”以及“林籁结响,调如竽瑟”、“泉石激韵,和若球锽”为例,说明“傍及万品,动植皆文”。此处的“文”,正如《情采》篇所说,包括了“形文”、“声文”、“情文”,三者皆是道的体现,因此,此处所论仍是“道”之文。

若《原道》篇止于第一段,将“文之为德也矣”的“德”释为“道所派生”、“道的体现”尚可。但自“人文之元,肇自太极”进入第二段,“文”就由“道之文”落实到“人之文”。如何落实?刘勰将其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太极生《周易》,河出图,洛出书,说明人文也同天文、地文一样,是太极自身演化的直接结果;二是“自鸟迹代绳,文字始炳”,按历史顺序说明文字出现后“人之文”的演进过程。从神农伏羲,到尧舜禹,再到商周的《诗经》、特别提及周文王和周公旦,直到孔子熔钧六经,道之文终于完全实现于人之文中,成为后世之文的最高准则:“木铎起而千里应,席珍流而万世响;写天地之辉光,晓生民之耳目矣。”

此处行文颇为纠结。若人文直接肇自太极,则应先有《周易》及河图洛书,后有鸟迹代绳,文字始炳;但事实上,无论是孔子所作《十翼》,还是洛书所韫九畴,皆是有文字之后的事,理应放在“鸟迹代绳”之后。“人文”究竟是与天地之文同时,还是位于天地之文之后,由此成为龙学中的死结。罗宗强先生认为,“彦和是说,有了天地之后,才有人文”,“他论述的逻辑思路是:天地→人→言→文。”(2007,p. 7)而王元化先生则认为:“刘勰把太极作为天地万物产生的最终原因。太极产生了天地,天地本身具有自然美(即所谓‘道之文’)。太极在产生天地的同时,也产生了人(圣人),人(圣人)通过自己的‘心’创造了艺术美(即所谓‘人之文’)。道文、人文都来自太极,这就叫做‘自然之道’。”(2007,p. 56)出现此种歧解,是刘勰自身表述所致。刘勰一方面试图将“人文”与“天文”、“地文”并列,同视为“道”之文,不分先后,从而突出“人文”的伟大;但另一方面,在具体描述人文的产生过程时,又不得不将其描述为产生于天地之后的、由人创造出来的文字作品,由此造成行文的自相矛盾。这说明《原道》中儒家之道与道家之道并未实现很好的融合,刘勰本以儒家之道为“文心”,因六朝玄学盛行,又不免以道补儒,为儒家之道寻找一个更为宽阔的宇宙论背景,但未能实现二者的无缝对接。总之,道之文是一个十分广泛的概念,包括了天文、地文、人文,但道之文向人文落实,便成为儒家之文,周孔之文。

自“爰自风姓,暨于孔氏”起综述“文之理”,由上文的历时性梳理转入共时性评述。刘勰从上文的历时性梳理中,拈出伏羲和孔子,突出二人作为“玄圣”和“素王”的地位和作用。二人皆“原道心以敷章,研神理而设教”,如何原道心、研神理?“取象乎河洛,问数乎蓍龟,观天文以极变,察人文以成化”,即接受道的神秘启示,辅之以自己的观察和思考,而最终的目的则在于“经纬区宇,弥纶彝宪,发挥事业,彪炳辞义”。刘勰由此总结全文的脉络与旨趣:“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并指出,人文也和天文、地文一样,同为“道之文”。最后的赞语总结全篇:“道”为文之源头,“教”为文之目的,人文效法天文,皆为道之体现。可见《文心雕龙》虽以道之文开篇,但其真正研究的,还是以语言文字所表现出的文;而道之文落实到人之文,则成为以伏羲、周、孔为代表的儒家之文。

综上,《原道》之道,兼及儒道两家,而以儒家为主;“文之为德也大矣”之“德”,则无论释为德教、性情、功用、规律或道的体现,都有不足或牵强之处。这说明,要理解“文之为德也大矣”,仅局限于《原道》一篇是不够的,还需要引入《原道》篇之外、《文心雕龙》之外的其他文化文本。

三、文外伴随文本

就文外伴随文本而言,如前所述,以往学者对于“文之为德也大矣”的解析,已经引入了大量《文心雕龙》之外的文化文本,范围不可不谓不广,分析不可谓不深。但多数学者在将这些文本作为“文之为德也大矣”的伴随文本时,均将重点放在对“德”字意义的阐释上,即将“文之为德”理解为“文德”,并将其与“琴德”、“鸡德”、“酒德”、“瓜德”之“德”进行比较和阐释。但与“文之德”重在“德”不同,“文之为德”重在“文”而不在“德”。古汉语中“X之为德”与“X之德”表意明显不同,与“X之为物”也有重大区别。将“X之德”、“X之为物”作为“X之为德”的伴随文本,通过对三者表意的比较,可以对“文之为德也大矣”做出更合理的解释。

(一)“X之为德”与“X之德”

“X之为德”与“X之德”表意是不同的,前者重在“X”,而后者重在“德”。《孟子》中说:“君子之德,风也;小人之德,草也”(李学勤,孟子注疏,p. 131),就是说君子的德行可以影响小人。这句改成“君子之为德,风也;小人之为德,草也”则不通;将“德”省略,改为“君子,风也;小人,草也”也不通。《毛诗序》中说:“《关雎》,后妃之德也”(李学勤,毛诗正义,p.4),是说《关雎》篇表现了后妃的美德,改为“《关雎》,后妃之为德也”不通,改为“《关雎》,后妃也”更不通。显然,“X之德”重在“德”,离开“德”则不可解。

而“X之为德”重点不在“德”而在于“X”。如《论语·雍也》“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李学勤,论语注疏,p. 82),就不可改为“中庸之德”,因为中庸就是这种品德本身。因此,“之为德”带有复指意味,“中庸之为德”可以译为“中庸作为一种品德”,也可以译为“中庸这种品德”。这句话在《礼记·中庸》中被直接写作“中庸其至矣乎”(李学勤,礼记正义,p. 1424),这说明,带有复指意味的“之为德”,随着其意义的弱化是可以被省略的。“中庸这种品德,真是好到极点了啊”,与“中庸真是好到极点了啊”,在意义上并无大的分别,几乎可以通用。

需要说明的是,在“X之为德”这种句式中,“德”不一定指品德,而在更多的情况下指禀性。《礼记·中庸》“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李学勤,礼记正义,p. 1434),如解作“鬼神作为一种品德”、“鬼神这种品德”、“鬼神的品德”皆不通,因为下文的“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并非品德,而是鬼神的禀性。故而此句可译为“鬼神的禀性真是了不得呀”,也可只取其复指意味,译成“鬼神这种东西真是了不得呀”;将其复指意味弱化,直接译为“鬼神真是了不得呀”亦可。又如《淮南子·原道》中有这样一段话:“天下之物,莫柔弱于水,然而大不可极,深不可测,修极于无穷,远沦于无涯……与万物始终,是谓至德”,高诱注云:“言水之为德最大,故曰至德也。”(诸子集成,第七册,淮南子,p. 10)此处“水之为德”与上引“鬼神之为德”一样,可译为“水的禀性最了不起,所以称之为至德。”

在将“德”理解为“禀性”的情况下,“X之为德”与“X之德”的区别似乎就不那么明显了。例如,将“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改为“鬼神之德其盛矣乎”,仍可译为“鬼神的禀性真是了不得呀”,二者意义似无分别。但有时则不然。如苏东坡《东坡易传》论“乾”卦之《彖传》中“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一句时说:“此论‘元’也。‘元’之为德,不可见也,其可见者‘万物资始’而已。”(p. 4)意谓“元”不可见,但能从“元”的性能即万物都得以发生这一点上看出来。这里“元之为德”显然不等于“元之德”,因为“元之德”便是“万物资始”,那正是可见的,而不是不可见的。因此,还是应当将“X之为德”与“X之德”区分开来。为避免二者混淆,不宜将“X之为德”的“德”译为“禀性”,最好取其复指意义为宜。

再回到“文之为德也大矣”,显然,无论将“德”译为“德教”、“性情”、“功用”还是“规律”,虽然译法各不相同,且译者各有道理,但都把“德”的意义落得太实,把“文之为德”等同于“文之德”了。而在“文之为德”这一表述中,“之为德”主要起复指作用,其意义不宜落得太实。

(二)“X之为德”与“X之为物”

由于“X之为德”的句式具有复指意味,因此,它经常与古代文献中的另一句式“X之为物”的意义非常接近。例如前引《礼记·中庸》“鬼神之为德”,可只取其复指意味,翻译成“鬼神这种东西”,那么,这句话表述为“鬼神之为物”也可。又如徐幹的《中论·虚道》:“人之为德,其犹虚器欤?器虚则物注,满则止焉。”(p. 63)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就人的性情而言,他就如同一个空虚的器具,谦虚就受益,自满就无所长进。这里的“德”可以理解为“性情”、“性质”,也可以只取其复指意味,直接说“人就如同一个空虚的器具”。在这种情况下,这句话表述为“人之为物,其犹虚器欤?”也通。又如《易·乾·文言》“潜龙勿用,下也”一节的王弼注:“龙之为德,不为妄者也。”(王弼,p. 90)是说龙这种东西,是应时而行、不轻举妄动的。此处表述为“龙之为物”,亦通。而《孟子·尽心上》中说“流水之为物也,不盈科不行”(李学勤,孟子注疏,p. 365),意为“流水这种东西,不把洼处流满就不前行”,此句若表述为“流水之为德也,不盈科不行”,也是可以的。总之,“X之为德”与“X之为物”是两种非常接近的表达方式,在某些语境中甚至可以互换。

但是,“X之为德”与“X之为物”这两种句式并不完全相同。例如上文引《淮南子·原道》高诱注云“水之为德最大”,可以简写为“水之德最大”,却不能改写为“水之为物最大”,因为“大不可极,深不可测,修极于无穷,远沦于无涯”说的是水的禀性了不起,而不是说水作为物的体积大。又如前引“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虽然可以简化为“中庸其至矣乎”,却不能改写为“中庸之为物也,其至矣乎”。因为“中庸”是一种德,而不是一种物。《老子》中“道之为物,惟恍惟惚”(诸子集成,第三册,老子注,p. 12)似乎是一个反例,“道”当然不是一种物,但此处要讨论的是“道是什么”,把“道”当作一个“什么”来讨论,当然也就是当成一种“物”。说“道这个东西,是恍恍惚惚的”,未必是说“道”就是一种物质性的东西,只是为了方便行文而做出的一种表述。此处的“道之为物”,反而不能表述为“道之为德”,因为“德”是道的表现,并不像“道”一样是“惟恍惟惚”的。这与“中庸之为德”看似相反,但都说明“X之为德”与“X之为物”这两种句式虽然相近却并不相同,不可随意互换。

再回到“文之为德也大矣”,虽然并没有学者将其释为“文之为物也大矣”,但将“文之为德”释为“文德”,其实就是将“文”理解为“文章”这种具体的“物”;而用“琴德”、“鸡德”、“酒德”、“瓜德”等来解释“文之为德”,则是把“文”等同于琴、鸡、酒、瓜等具体的物。而刘勰此处所说的“文”首先是“道之文”,是形而上学之文,将其理解为“物”显然有失偏颇。总之,“X之为德”与“X之德”、“X之为物”,虽十分接近但不完全等同。“文之为德也大矣”不应等同于“文之德也大矣”,或“文之为物也大矣”,而由于“之为德”的复指意味,与“文也,大矣”反而基本同义。

四、结语

本文尝试从伴随文本入手对《原道》的开篇之句“文之为德也大矣”进行解读。《原道》全篇均可视为“文之为德也大矣”的文内伴随文本,以全文意义的通畅为标准,“文之为德也大矣”之“德”,无论释为德教、性情、功用、规律或道的体现,都有不足或牵强之处。而将“X之德”、“X之为物”作为“X之为德”的文外伴随文本,通过对三者表意的比较则不难发现,“X之为德”重在“X”而不重在“德”,“之为德”通常只起复指作用。中国古代文论重感悟而轻概念,将字义落得太实往往反而破坏了文意的表达。因此,不如就将“之为德”视为对“文”的复指,将“文之为德也大矣”直接译为“文真是很伟大呀!”反而更为贴切。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国内一些学者对伴随文本的理解较为狭窄,仅仅将其限于书籍的封皮、插图等副文本(para-text),并由此认为伴随文本仅仅是附加在文本上的装饰,这其实是对伴随文本的误解和贬低。如果借用王长才先生的观点,将“相对于伴随文本的文本”称为“核心文本”,将核心文本与伴随文本之和称为“全文本”(2018,p.10-11)。那么,在全文本中,哪些是核心文本,哪些是伴随文本,完全是由接收者所决定的。伴随文本与核心文本之间并无不可跨越的鸿沟,二者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以“文之为德也大矣”为核心文本,则“惟人参之,性灵所钟,是谓三才”等其他句子均可视为其伴随文本;以“惟人参之”为核心文本,则“文之为德也大矣”等其他句子又成为它的伴随文本。罗宗强先生的《释“文之为德也大矣”》和《释“惟人参之”》两文,实际上就是分别将“文之为德也大矣”与“惟人参之”各自作为核心文本,而将另一句作为其伴随文本进行研究(2007,p. 1,p. 15)。本文以“文之为德也大矣”为核心文本,主要是关注其作为《文心雕龙》首句的结构性意义,并不意味着其伴随文本不如其有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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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卫华,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古典文学符号学。

Author:

Li Weihua, professor of School of Liberal Arts, Hebei Normal University.Her research field is semiotics of Chinese Classical literature.

Email: [email protected]

本期编辑:邓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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