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无故冻结本人微信零钱支付投诉直通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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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23年12月12号中午发现微信支付被限制,随后在微信客服收到依据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的要求,当前账户零钱已被限制使用,如有疑问请您联系执法机关咨询。 有权机关提供的联系电话:0316-5280190 文书编号:(2023)冀1026财保896号 但本人未收到任何裁定书,包括纸质和电子形式的,也未收到短信或者来电通知,文安县人民法院却依然强行冻结本人微信支付功能,本人日常生活离不开微信,限制以后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 一、本人拨打微信客服平台以及冻结页面提供的电话(0316-5280190),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占线。 二、本人通过0316-114查询到0316-5280190并非文安县人民法院电话。 三、本人在河北省人民法院网并未查询到编号:(2023)冀1026财保896号保全文书。 四、本人目前为止没有在河北省人民法院查询到关于本人的案件信息。 五、本人在此之前没有收到过任何电话、短信、纸质文书等任何方式告知这一消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被异地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一直生活在安徽合肥,从未去过河北廊坊 综上所述,无论是遵循户籍地管辖原则,还是按照居住地管辖原则,河北文安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均不具备管辖权。请贵院解除我的微信支付限制。 处理中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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