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文化主义的起源、实践与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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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文化主义的起源、实践与局限性

2023-10-27 02:2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

多元文化主义的内涵

什么是多元文化主义?这个问题貌似简单,但却难以准确予以回答。困难在于“多元文化主义”虽被称之为“主义”(-ism),且使用频率很高,但它始终没有一个清楚的、公认的定义。实践中的“多元文化主义”与其说是一种严格的理论,不如说是一种象征性的政治口号。在多元文化主义的旗帜下,往往集合了一大批不同的(有时甚至相互冲突的)诉求。有的诉求涉及理论问题(如呼吁推翻西方文明在美国教育和文化中的统治地位、建立新的知识话语体系、改革传统的人文教育、呼吁停止对发展中国家的剥削等),有的涉及具体政策(如要求政府继续坚持推行“肯定性行动”措施、要求政府加大对少数民族集中居住区的教育和经济资助、要求大学和公司增加少数民族和妇女雇员等),还有的则涉及一些具体的社会行为和态度(如要求媒体对少数民族的形象进行正面刻划、提倡对包括同性恋在内的不同生活方式的包容和尊重、严禁在公共和工作场合对异性进行“性骚扰”、在言语方面避免使用伤害他人的字眼词句等)。尽管这些诉求的内容不同,但坚持者都自认为是在体现“多元文化主义”的精神,而那些持反对意见的人(即便只是反对一种诉求而同时支持其他的诉求)也有可能被当作反多元文化主义者。如此而来,界定多元文化主义的工作变得难上加难。历史学家戴维·霍林格(David Hollinger)曾说,“多元文化主义”几乎变成了一种“暗语”(shibboleth),只是用来识别和联络政治上的盟友和学术上的同志,本身应该具备什么内容并不重要了。

尽管如此,不同类型和用途的“多元文化主义”在基本原则上还是相通或有共同之处。一个比较可行的认知方式就是对不同用法的“多元文化主义”实行分类考察,了解它们包含的具体内容,通过比较,获取一种对普遍意义上的多元文化主义的认识。我认为,当代美国的多元文化主义主要有下列几种用法:

首先,“多元文化主义”是一种教育思想和方法。1970年代当多元文化主义的概念首次出现时,它的目标是在中小学教育中增加对不同民族和族裔的文化传统的理解。在80年代时,“多元文化主义”又为一些大学借用来描述对传统人文学科内容的改革。到90年代,多元文化主义教育思想逐步趋于成熟。主张多元文化主义教育的人认为,知识在人类生活和社会发展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但知识并不是中性的,其内容及构成方式不仅受特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关系的制约,也受到制造和传播知识的人的兴趣和立场的影响;教育是传播知识的重要过程,又是塑造公民群体的关键过程,为了适应变化了的美国社会,教育中的“文化压迫”现象———即对非主流文化的排斥和曲解———必须改变;多元文化主义教育为美国学生提供新的知识结构和内容,帮助学生了解和尊重其他文化传统,减少乃至消除种族主义的偏见。无疑,这种教育思想与随民权运动而兴起的“种族意识”(racial consciousness)有密切联系。

其次,多元文化主义也是一种历史观。多元文化主义教育者尤其强调对传统的美国历史知识的内容的改革。这种要求与“新美国史学”的目标正好吻合。新美国史学自1960年代开始兴起,它以社会史学为基础,意图纠正旧的美国史观史论,注重对少数民族和弱势群体历史的研究,强调美国人历史经验的“多元性”。现在是否已经出现了一种多元文化主义史学,是一个值得争论的问题,但多元文化主义思想对历史研究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持多元文化主义历史观的学者认为,美国历史和传统是多种民族或族裔共同经历相互作用的结果,为了“懂得美国文化的本质和复杂性”,学生必须了解所有美国人(尤其那些被传统史学排除在外的群体)的历史经历。与多元文化主义的教育思想一样,多元文化主义的史学希望帮助学生了解美国社会目前存在的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和贫穷等问题的历史根源,克服和消除对其他民族和族裔文化的误解,解除他们对日趋激烈的文化冲突的恐惧,培养他们对群体差别的欣赏,鼓励他们采用一种民主的而非等级式的观点来看待美国社会的群体差别,最终培养他们在“由多元民族组成的国家以及相互依存的世界”中进退自如的能力。

第三,多元文化主义也被用作为一种文化批评的理论。在这方面,多元文化主义常与后现代主义、结构主义和女权主义归为一类,被看成是向传统西方文明知识霸权进行挑战的一种话语。多元文化主义者认为,任何文明都是历史的产物,有其内在和特定的价值体系,没有一种文明可以宣称比其他文明更为优越,也没有理由以主流文明自居,并歧视、否定甚至取代其他文明;西方文明之所以能够在目前人类的知识结构中取得支配性的地位,关键是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领先于世界其他各地,西方向世界扩张的同时,也将带有严重偏见的西方思想和知识,以及表达思想的媒介(包括语言、艺术、文学及其他)扩展到世界范围,以致于非西方社会的知识分子在向西方文明挑战时,仍然继续下意识地使用西方文明中的思维模式。在哈佛大学非裔美国人研究系主任亨利·路易斯·盖茨(Henry Louis Gates Jr.)看来,多元文化主义理论的核心是承认文化的多元性,承认文化之间的平等和相互影响,打破西方文明在思维方式和话语方面的垄断地位。

第四,多元文化主义也被看作是一种冷战后的新世界秩序的理论。一些学者认为当代美国多元文化主义思潮与历史上的被压迫民族反对主流民族的压迫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一种在多元社会中寻求对人类的文化能力的保护的努力,而对于不同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尊重应该被看成是一种普遍人权得到政治社会的合法保护。芝加哥文化研究小组(Chicago Cultural Studies Group)在其论述多元文化主义的报告中提出,多元文化主义力图寻求的是一种更适合于冷战后的社会和政治模式;冷战的结束、欧洲的统一、亚洲和太平洋区域的崛起和经济全球化等使各国和民族之间的交往更为频繁和密切,无论是在美国内部,还是在世界范围内,都需要建立一种更为现实的相互认可和尊重的文化和政治关系,所以,除了向主流文化挑战以外,多元文化主义也在描述各种文化(和社会)在冷战后时代的一种相互流动的关系。

对于利用多元文化主义作为改革旗号的人来说,上述这些多元文化主义未免过于学究气。在他们看来,“文化”是政治社会中权力关系的一种表现方式,文化的不平等主要是因为政治的不平等;要建立真正的文化平等,必须改变现有的不合理的政治和经济权力结构,所以,多元文化主义的最终目的不是追求“文化平等”(cultural equity),而是“社会平等”(social equity),是争取不同群体(尤其是那些在历史上长期受到歧视和压迫的群体)在分享美国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资源方面的平等。“多元文化主义”因此也变成一种意识形态,其功能在于动员和集合广泛的力量,推动现实的社会改革。换言之,多元文化主义是一种具有转换和改造社会功能的思想。这种“转换性的多元文化主义”(transformative multiculturalism)包含至少两个方面的内容:支持“不同群体在文化和物质方面的繁荣”和“在自由和人类尊严原则范围之内的群体认同”,要求政府采取激进措施来保证受压迫群体的进步。其核心内容是将多元文化主义的政治转换为政策。虽然不乏激进色彩,但这种多元文化主义的前提仍是追求一种体制内的改革,在本质上是一种弱势群体与主流群体进行讨价还价,据理抗争的“强势”(empowerment)运动。

由此可见,多元文化主义具有多种功用,既是一种教育思想、一种历史观、一种文艺批评理论,也是一种政治态度、一种意识形态。它们之间的共识可概括为:(1)美国是一个多元民族和族裔构成的国家,美国文化是一种多元的文化;(2)不同民族、族裔、性别和文化传统的美国人的美国经历是不同的,美国的传统不能以某一个民族或群体的历史经验为准绳;(3)群体认同和群体权利是多元文化主义的重要内容,也是美国社会必须面临的现实。从广义上看,这些不同用法的多元文化主义都表现出一种强烈的对未来的期许,如同社会学家内森·格莱日尔(Nathan Glazer)所指出的,多元文化主义者们力图从各自的角度描述一个“不带偏见和歧视的更为美好的美国”的图画,希望将美国文化看成是所有种族和族裔文化交融的结果。

二、

多元文化主义兴起的历史背景

多元文化主义内涵的广泛性与它起源的复杂性是分不开的。多元文化主义是20世纪50、60年代民权运动的结果之一,但其思想根源则应追溯到更早时候的美国历史。20世纪初出现的“文化多元主义”(Cultural Pluralism)思想和黑人民族主义(Black Nationalism)思潮更是对多元文化主义的兴起有重要联系。

关于美国社会中“一元”与“多元”关系的讨论早在美国建国时期就开始了,并与美国人民族性的定义问题联系在一起。北美人口的“多元化”一开始就存在,独立和立宪使美国人有了一个历史机会来建立一种与欧洲传统不同的政治社会,这个过程被认为是美国民族性的重要基础,而在其间建立的政治原则和价值也被奉为美国政治传统的精髓,成为不同背景的美国人相互认同的基础。1782年,德克雷弗柯(Hector St. John de Crevecoeur)曾在他那本非常有名的《一个美国农人的信札》中对美国民族性的“一元”化与人口的“多元化”的相互关系作了生动的描述。何谓美国人呢?德克雷弗柯回答说:美国人不是欧洲某一个国家或文明的后裔,而是一个“奇怪的血缘混合体”,是一个人类的新种族。在这里,德克雷弗柯首次提出了“熔炉论”的思想:人的生长与植物一样受制于周围环境的影响,美利坚特殊的“气候、政治制度、宗教和工作”环境会将来自世界不同国家的移民熔制成具有同样品质和理想的人。德克雷弗柯的说法不过是早年清教徒所信奉的上帝选民之说的世俗版,而且在他写作之时,近1/5的美国人连起码的人身自由都没有,但这种思想却因为独立和立宪的成功而成为一种坚信不移的文化神话。19世纪末,历史学家特纳(Frederick Jackson Turner)在他著名的“边疆学说”中肯定了德克雷弗柯的思想,但特纳强调将无数欧洲移民“熔成一个混合的种族”的是美国对西部边疆的扩张和开发,西进运动创建了美国式民主,建立了美国人对美国体制和思想的认可。特纳学说为20世纪初“美国化”(Americanization)运动———要求和强制新移民从语言、文化、政治行为到精神完全接受美国传统的运动———的兴起提供了有力的支持。1909年,犹太移民作家伊斯雷尔·赞格威尔(Israel Zangwill)在以《熔炉》( The Melting Pot )为名的剧本中,将美国喻为能使“所有的欧洲民族……融化和再生(re-forming)的伟大熔炉”。“熔炉论”之说更为普及。

“熔炉论”的核心是追求美国民族在传统方面的一致性,而一致性的基础是盎格鲁-撒克逊美国人的传统和历史经历。在“熔炉论”的口号指导下,美国化运动要求来自东南欧国家移民“完全、彻底地忘却……与出生国之间的一切义务和联系”,无条件地接受主流文化。这种变相的“文化帝国主义”做法受到犹太籍哲学教授霍勒斯·卡伦(Horace Kallen)的强烈批判。1915年,卡伦在《民族》杂志上发表长文指出,人们可以选择或改变自己的服饰、政治信仰、伴侣、宗教和哲学等,但无法选择和改变自己的祖父母(即自己出生的文化背景),强制一个犹太人放弃犹太文化,等于要求他停止生存。卡伦提出,强制性的一元文化(即让所有美国人都统一在盎格鲁-撒克逊的传统之下),只能离间非盎格鲁-撒克逊传统移民对美国的感情。卡伦提出,“美国化”运动等于将非盎格鲁-撒克逊的欧洲移民看成是低等民族,不配享有同等的权利,这种做法是违背《独立宣言》所宣示的平等精神的。他认为,真正的美国精神应该是“所有民族间的民主”(democracy of nationalities),而不是某一民族对其他民族的绝对统治。1924年,卡伦在将该文收入论文集时,首次使用了“文化多元主义”(Cultural Pluralism)一词。

卡伦的“文化多元主义”思想包含了后来出现的“多元文化主义”中的一些观点。虽然都是对主流文化传统的挑战,并在思想上有相同之处,但两者之间仍然有重要区别,不能简单等同。关于这点,我将在本节后面专门讨论。卡伦提出的“文化多元主义”有两个严重的缺陷:首先,他忽略了经济、政治和教育体制对文化一元化的巨大作用,因而也低估了东南欧洲移民后代“融入”主流文化的能力和速度;更重要的是,他的“文化多元主义”思想并没有包括有色人种的文明。卡伦写作的时期正是南部的黑人丧失了选举权、印第安人的土地被出卖、亚州移民被全面禁止的时候,但他忽略了这种深深嵌入在美国政治和法律体制中的对有色人种的歧视和排斥。

早在卡伦提出“文化多元主义”之前,著名黑人学者杜波依斯(W. E. B. DuBois)就对为美国法律认可的种族歧视进行过深刻的批判。在他那本1903年出版的《黑人的灵魂》的著作中,杜波依斯描述了被排斥在主流文化之外的黑人民族的精神创伤。他写道:每个美国黑人始终生活在两种同时存在的意识(double consciousness)之中,始终意识到他既是一个美国人,又是一个黑人,“两个灵魂,两种思想,两种不可调和妥协的抗争,两种始终处在交战状态的理想,并存于一个漆黑的躯体之中”。杜波依斯提出了卡伦在12年后提出的同样问题:“我到底是谁?我是美国人,还是黑人?我可不可以同时成为两者?我是不是有责任要尽快地停止成为一个黑人而变成一个美国人?”

杜波依斯的问题既是对种族歧视的抗议,也是一种对美国社会中“一元”与“多元”问题的深刻思考。这种思考导致了黑人知识分子开创了早期的黑人研究(Black Studies)。杜波依斯率先开始了学术上的对美国黑人的历史和文化的研究。另一位黑人学者卡特·G·伍德森(Carter G. Woodson)更是将白人的主流文化斥为奴役黑人心灵的“邪教育”(mis-education),认为这种充满偏见的教育只会将黑人学生引入歧途,让他们看不起自己的种族和文化,产生极度自卑的心理。伍德森在1916年创办了《黑人史研究期刊》( The Journal of Negro History )和黑人生活和历史研究协会(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Negro Lifeand History)。同一时期兴起的由马库斯·加维(Marcus Garvey)发动的“加维运动”则从政治上进行了呼应。加维提出,黑人不应向白人社会和文化投降,不应致力于“熔入”白人社会,而要坚持自己独特的民族性和传统,他主张通过建立泛非运动(Pan-Africanism)来争取美国黑人和所有非洲民族的彻底解放。随后出现并延续至40年代的“哈莱姆文艺复兴”(Harlem Renaissance)则是早期黑人文化运动的一个鼎盛时期,黑人作家创作了大量文学作品,对黑人的生活经历和独特的文化性格作了深刻的描述,丰富了黑人民族主义思想的内容,许多作品成为90年代多元文化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这也是“文化多元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之间的一种非常特殊的联结。

当代多元文化主义产生的直接历史背景是20世纪50、60年代的民权运动。民权运动在几个关键方面为多元文化主义的兴起准备了条件。首先,民权运动采用的是以种族为基础的“群体斗争”的方式来争取“群体权利”,这种斗争方式是对强调个人权利的美国传统的一种极具创意性的反叛,但它却成为一种有效的意识形态和组织方式,“群体诉求”、“群体权利”也因此成为多元文化主义运动的核心思想和策略。

其次,民权运动的结果为多元文化主义的兴起奠定了政治基础。1964-1968年通过的一系列联邦法律为黑人和其他少数民族享受平等的政治和公民权利扫清了法律上的障碍,迫使联邦政府承担起保障公民权利的责任,街头抗争得以转化为法律结果。这一点对日后多元文化主义运动有重要的启发。1965年《选举权法》实施后,南部黑人重新获得选举权,他们对政治的参与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区域和地方政治的结构。到1974年为止,南部已有1500多名黑人担任了不同层次的公职,相当一部分是担任了州立法机构的成员。1970年,国会内的8名黑人议员组成了“国会黑人党团组织”(Congressional Black Caucus,简称CBC),专门就有关黑人权利的立法进行磋商和协调,成为一种利益集团。随着当选的黑人议员增多,CBC的成员已达到41人。一些当年民权运动的领袖(如约翰·路易斯等)已成为国会议员。人数较多的拉美裔议员也有类似的党团组织。

“肯定性行动计划”(Affirmative Action)(又译“平权措施”)的实施对多元文化主义的兴起也有重要的影响。“肯定性行动计划”是一项由1964年《民权法》衍生而来的经济民权政策,目的是帮助那些美国历史上长期受到集体性和体制性歧视的群体更快地改变在教育和经济地位方面的劣势地位。具体讲,就是在就业、就学、接受政府贷款、分发奖学金或助学金,以及分配政府商业合同时,在竞争者能力和资格同等的情况下,少数民族(如黑人、拉丁语裔、印第安人、亚裔等)和妇女有被优先录用或得到政府合同的权利。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联邦政府对全国经济的控制能力增强,尤其是在发放合同和基金方面,许多重要的私营大企业和大学都需要从联邦政府那里接受合同或研究资金,各州对联邦政府的财政依赖性增大,这使得联邦政府有体制上的优势来强制性地推动“肯定性行动计划”。自70年代以来,美国大企业和大学出现了明显的多元化。政府部门、文艺界和大众传媒界等也开始改变过去那种白人男性一统天下的状况,连一些经济上独立于政府的机构出于商业利益和公共形象的需要,也实施了变相的“肯定性行动计划”。尽管不是政府的初衷,促进“多元化”被当成是“肯定性行动计划”的目标之一。

民权运动的另一项成果——1965年移民法——更为现实和直接地推动了多元文化主义的兴起。这项新移民法改正了实行近半个世纪之久的对有色人种的歧视性移民政策,使大量来自亚洲和拉丁美洲的移民得以进入美国。新移民的到来对美国整体人口的结构开始产生影响。到1990年为止,共有1600万新移民进入美国,其中1200万(88%)来自欧洲以外的地区。1990年的人口统计显示的美国人口种族比例为:

在这个统计的基础上,同时考虑到未来几十年内各种族的人口自然出生率和移民的来源,美国人口统计局对未来60年美国人口的增长和种族的结构趋势作了预测,其结果为:

如果这个预测实现的话,到21世纪中叶,现在被称为“少数民族”(minorities)的美国人将成为美国人口的多数,而现在属于“白人”(whites)范畴的美国人将成为美国人口的少数!这种人口发展的趋势对传统的价值体系无疑是有重要的冲击作用的,不同的种族和族裔利益集团也都意识到这种发展的潜在涵义。多元文化主义可以说是对这种现实的紧迫感的一种回应。主张多元文化主义的人更是认为,如果美国想要在21世纪继续保持领先的位置,必须要在民族和国家认同上建立共识,而原来的白人社会主流价值观已经不能成为这种新的民族认同的基础了,惟有接受多元文化主义,并从现在就培养具有多元文化主义精神和心灵的新一代,美国的未来才有希望。

在这里还应该提及的是,多元文化主义的思想也受到来自美国以外的政治和哲学思潮的影响。如前所述,作为批评理论的多元文化主义就受到法国哲学家福柯的影响。而民权运动后期崛起的“黑权运动”(Black Power)除了继承了早期的黑人民族主义传统之外,也受到包括中国在内的亚非拉国家反对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思想的影响。

由此可见,“多元文化主义”与“文化多元主义”有历史和思想上的联系,但两者之间也在背景、范围、内涵和目标方面有很大的不同。两者都强调美国社会的多元性,强调对不同文化和传统的尊重和包容,强调多元性是美国精神的基础等,但它们所产生的历史背景不同,所包含的历史内容不同,所具备的政治功能也不同。“文化多元主义”是对“美国化”运动的一种抵制,要求的是白人社会(或欧洲文明)内部各种文化之间的平等; “多元文化主义”争取的不仅仅是对美国社会不同种族和族裔的文化和传统的尊重,而是要对传统的美国主流文化提出全面检讨和重新界定,它要求的不止是在文化和民族传统上对有色种族的尊重,而是改变美国政治的基础,要求将种族平等落实到具体的政治和经济生活中去,“多元文化主义”所包含的“文化”的内容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文化”范围,实际上成为一种明显而直接的政治诉求。同时,多元文化主义也不再是一种局限在美国国内的运动,它的形成也受到世界形势发展的影响,它本身也是对全球化时代世界秩序的一种探索。比起“文化多元主义”来,多元文化主义代表了一种更为深刻和广泛的诉求,对美国社会的震撼更为剧烈,所引起的反弹必然更为强烈。

三、

多元文化主义的实践及引起的争论

实践中的多元文化主义主要表现在政治参与、政府对教育和经济资源的分配和对各级学校中人文教育课程的改革等方面。政治参与“多元化”是民权运动的直接结果。1965年的《选举权法》以及后来的几个修正补充法不仅取消了南部各州阻止黑人投票的限制性规定,而且在选区划分上作了重大修正,使黑人居民占多数的选区能选出黑人官员。1964年,美国全国一共只有103名黑人担任民选官员;30年后,黑人民选官员的数字增加到近8500人,其中包括了相当一部分女性。到90年代中,美国有400个城(镇)的首席行政长官均为黑人。1996年,联邦国会议员的黑人达41人,虽然不到国会两院议员总数(535)的10%,但在有关种族问题的立法方面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力量。拉美裔的议员也在国会组成了类似的利益集团。两大政党(尤其是民主党)为了争取少数民族和妇女的选票,在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上实施一种变相的“肯定性行动”规定:保证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和妇女代表。这些“有色”政治势力集团利用在政治决策过程中的位置,推动了一系列重要法案的制定和实施,巩固和扩大了民权运动的成果,打破了白人政治势力一统天下的局面。可以说,政治参与“多元化”是一种促发多元文化主义思想和运动兴起的政治机制。

政治参与的“多元化”必然要求联邦和州政府在政策上作出相应地改变。自1970年代开始,“多元化”在政府政策和美国社会生活的许多层面上反映出来,就连一向被视为最保守的联邦最高法院也出现了多元化。1981年和1993年,里根和克林顿总统分别任命了桑德拉·戴·奥康纳(Sandra Day O’Connor)和鲁斯·巴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erg)两名女大法官,结束了联邦最高法院无女性大法官的历史。全国性电视网的主播也都增加了少数民族和女性的面孔。应该指出,多元文化主义在美国社会的传播和深入也得益于美国的商业文化。为了适应变化了的观众口味和避免受到少数民族的抵制,大众媒体和娱乐制造业(包括好莱坞在内)在70年代后开始改变传统的文化观,推出了一些数量有限、但影响深远的正面描写少数民族(尤其是黑人)形象的作品。一些商业产品(从玩具到广告)都加入了少数民族的成分。这种被称为“跨国公司式多元文化主义”(Corporate Multiculturalism)以非常有效地(尽管有时不免流于形式)传播和普及了多元文化主义的意识,起有改变公众态度的潜移默化的作用。

多元文化主义进行得最深入、影响最大的是在美国的教育和学术界。自70年代以来,美国大学的学生和教师队伍的组成有了很大的改变,在“肯定性行动计划”的推动下,校园肤色的层次不断增加和丰富。根据美国教育部的统计,1960年美国大学毕业生中的少数民族成员仅占总数的6%,到1988年,少数民族的比例上升至20%。同期的女性大学毕业生在总人数中的比例由35%上升到54%。同期女性博士学位获得者的人数由1112(10%)上升至14538(37%)。为了实施“肯定性行动计划”,许多大学建立专门项目,刻意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学生队伍的多元化(包括拥有较高的少数民族学生和国际学生比例)逐渐成为衡量一个学校总体质量的标准之一。一个最为突出的例子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学生队伍的变化。1974年,伯克利的白人学生占学生总数的68.6%,但在1994年仅为32.4%;伯克利因此成为美国第一所少数民族学生为多数的主要州立大学,而这种情形更加增加了伯克利原本就很高的声誉。

“肯定性行动计划”的实施也带来了教师队伍的变化。据美国教育部的统计,1960年代,在美国高等院校担任教职的少数民族和妇女人数寥若晨星,但到1985年时,美国高校教员总数的27%是妇女,10%是有色人种。1995年美国高校教师的总人数为555822人,其中少数民族为69505人,占总数的12.9%,与全国人口中少数民族的比例相比,这个比例仍然偏低。就美国历史学界来看,女性历史学家的人数在过去30年间有显著的变化。1950年间,女性历史学博士仅占总数的13%,在90年代初达到了34.6%,但同期少数民族历史学博士的比例却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这种情形反映了少数民族在接受研究生以上的高等教育方面仍然处于十分落后的地位。

多元文化主义带来了美国大学人文和社会学科教学内容的改革。自60年代末期起,一些以强调少数民族和妇女研究的学科开始兴起,并随着少数民族研究人员的增加而渐成声势。非裔美国人研究(African American Studies)、印第安人研究(Native American Studies)、拉丁语裔美国人研究(Latino American Studies)、社会性别研究(gender studies),以及最近方兴未艾的亚裔美国人研究(Asian American Studies)等,此起彼伏。黑人研究(现通常称为“非裔美国人研究”)在民权运动后正式进入主流大学,当时曾有近500所大学建立了黑人学研究中心,近一半在80年代时因资源和人事方面的原因停止运作,但在最重要的大学中得以保留和发展。到目前为止,已有五所大学(天普、麻省大学阿默斯特分校、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耶鲁、哈佛)可以授予黑人研究的博士学位,足见该领域发展的成熟和制度化。有关非西方文化(包括历史、文学、哲学、宗教等)的课程被列为大学生的必修课。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要求学生必须选修本身文化以外的两个其他文化的知识的课方能毕业。除了多元文化主义思想的影响外,美国在全球影响和利益不断扩大也要求学生具有一种国际多元文化主义(international multiculturalism)的知识或背景。

多元文化主义对人文和社会科学的研究有普遍的影响,但对美国历史的研究和教学的影响最为强烈。民权运动揭露了美国社会存在的各种种族歧视现象,暴露了长期以来为传统历史学研究掩盖或忽视的深层矛盾,促发了历史学界对美国历史本质的重新思考。与此同时,新崛起的群体要求得到历史的承认,而传统的史学研究却不能回应这种要求。史学改革与社会改革相互呼应,新美国史学应运而生。新美国史学抛弃了以精英人物和传统政治为核心的研究,将在传统史学中不曾有过地位的少数民族群体和妇女作为研究的重点。一些亲身经历了民权运动和具有少数民族或妇女背景的历史学家是新美国史学的主力军。他们把建立一种多元文化主义的历史观看成一种顺应历史潮流的使命。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日裔美国史教授罗纳德·高木(Ronald Takaki)的 话来说,美国的未来取决于现在的美国人用什么样的“镜子”来看这个国家的历史,美国社会只有在理解和懂得了少数民族和族裔的美国经历之后,才可能真正建立起共同的“民族认同”。新史学的研究成果在90年代被普遍纳入大学的历史教育中,当代大学美国通史课本中,有关少数民族和妇女的篇幅大为增加,平均占到通史教材总页数的近1/5。同时,历史学家还力图将新史学成果介绍到中小学历史教学中去。多元文化主义历史也通过各种历史展览表现出来,这些做法都引起了极大的争议。

多元文化主义对传统美国价值观的批判和对现实美国政治和教育体制的影响,引起了传统势力的恐慌,而多元文化主义本身在理论上的模糊性、诉求上的广泛性,以及在实践中的一些硬性做法也引起了许多争议。保守势力对教育和学术界的多元文化主义实践尤其反感,自80年代后期起,便开始对多元文化主义进行一场批判,导致了一场文化冷战。

1987年芝加哥大学教授艾伦·布卢姆(Allan Bloom)的著作《封闭美国心灵》的出版是这场冷战的一个重要标志。布卢姆在历数了多元文化主义和“政治上的正确性”行为在美国大学的种种表现后宣称,美国大学的传统精神和功能已经被肢解,经典的西方人文思想“已经死亡”。他认为,多元文化主义者力图追求种族和不同文化的平等的做法,是一种反历史的一厢情愿,注定要失败,因为“历史与社会本身就是同时拥有高低贵贱等不同内容的。”该书在《纽约时报》畅销书栏上停留了长达30周,卖出80万册,并带动了一批类似著作的出版。布卢姆的观点得到了曾以提出“历史的终结”而一鸣惊人的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的呼应。福山认为,1960年代以前的美国从来不是一个多元文化的国家,WASP(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文化一直是主导美国的文化,而正是因为有了WASP的文化霸权,美国才可能充满自信地称霸世界。《纽约时报》记者理查德·伯恩斯坦(Richard Bernstein)对与多元文化主义有密切联系的新美国史学批判甚为激烈,声称当前的美国历史讲的都是压迫与痛苦,让人认为美国历史就是一部“除白人之外的所有其他人都始终在受苦受难的历史”,这种治史的方法无异于“刻意的宣传鼓动”(advocacy)。宾夕法尼亚大学教授沃尔德·麦克杜格尔(Walter A. McDougall)则把多元文化主义斥为冷战后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一种变异,在多元文化主义的影响下,历史研究被降格为“脚注掩饰的诡辩”(polemics tricked out with footnotes),历史学家则沦为“欺世盗名的海盗”(pirates flying under false colors)。还有的学者走的更远。如查尔斯·默里(Charles Murray)和理查德·赫恩斯坦(Richard Herrnstein)就力图用遗传学和IQ研究来证明黑人智力普遍低于白人和其他人种的观点。

除了学术界和思想界的反对和批判外,一些民间的极端保守派和右翼组织也利用媒体经常性地诋毁多元文化主义及其相关政策。极右势力的所谓“仇恨演说”(Hate Speeches)是热门广播节目,听众多为白人中的保守分子。一些更为极端的右翼也诉诸于非法行动和类如“自卫民兵”(militia)的准军事组织,对少数民族进行人身打击。

相当一些对多元文化主义的反对实际上是针对体现多元文化主义精神的政策的,因为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政治和经济资源的分配模式或程序。如“肯定性行动计划”的原意是纠正历史上对少数民族和妇女的歧视,但在实施中,往往被一些机构或大学简单化(如实施学生教员的“定额制”等)和公式化,其结果并不能帮助真正处于贫困状态的黑人,而且对那些本身非常优秀的少数民族或女性的自尊心也颇有伤害。但对“肯定性行动计划”的主要反对集中在它所产生的“反向歧视”(reverse discriminations)的后果上。反对“肯定性行动计划”的人启用宪法第14条修正案中的“平等的法律保护”条款,声称以肤色和性别为入学、就职和接受政府合同的前提条件是违反宪法的,而民权运动最初的要求就是争取宪法面前人人权利的平等。

在“肯定性行动计划”实行初期,联邦最高法院曾表示了坚决的支持,认为这项改变体制性歧视的措施与第14条宪法修正案并不矛盾。但到了70年代后期,当一些州采取了生硬的“定额制”做法时,最高法院便表示了反对。1978年的加州大学校务委员会诉巴基案便是最高法院态度的一个转折点。在对这个案子作出的裁决中,最高法院以5:4的微弱多数否定了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医学院在录取学生时的“定额制”(即为少数民族学生预留一定的入学名额),认为这种做法剥夺了合格的白人学生的就学权利。但在同一判决中,最高法院同时又认为大学有权采用一些具有种族意识的措施(racial conscious remedies)来创建一个与教学质量有关的、丰富的教育环境,帮助学生做好面临社会挑战的准备,这是宪法第一条修正案所允许的。1980年,最高法院在富里洛夫诉克卢茨尼克案中继续支持了联邦政府将政府公用设施合同的10%专门保留给合格的少数民族合同者的做法,但在1989年后,最高法院开始限制“肯定性行动计划”的实施。与此同时,反对“肯定性行动计划”的行动在州一级的政治上产生了结果。1996年,加利福尼亚州选民举行公决投票,以54%的多数通过了名为“209提案”(Proposition209)的“加州民权动议”(California Civil Rights Initiative),全面禁止州属机构(包括州立大学)实施“肯定性行动计划”。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推动这项公决议案的人是加州议会的黑人议员沃德·康纳利(Ward Connerly)。康纳利反对“肯定性行动计划”的主要理由是这项政策并没有解决真正处于社会底层的美国人的贫困、失业和教育不足的问题,反而帮助那些已经占有一定地位的人(尤其是白人妇女)进入到更有利的位置。最近,得克萨斯和佛罗里达两州也相继取消了在州立大学实行“肯定性行动计划”的做法。这些行动的后果和影响还有待观察。

四、

多元文化主义的意义与局限性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多元文化主义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它既是对传统美国主流文化的一种挑战,也是捍卫和扩大民权运动成果的一种政治手段和工具,同时也是对已经出现的经济和资本全球化所带来的后果的一种在理论上的严肃探索。多元文化主义改变了美国人文和社会科学的部分内容,在美国历史领域内建立了新的知识结构和内容,改变了美国人对美国历史和传统的认识。与此同时,多元文化主义也帮助培养了美国社会对不同民族、族裔、性别、性别取向等群体的权益的敏感性。这一切对美国社会的发展无疑具有正面的作用。

但多元文化主义也引发一些更为深层的理论和实践难题,而目前的多元文化主义思想或理论本身并不具备面对或解释这些问题的能力。我认为多元文化主义至少在三个问题上面临挑战。

首先,主张多元文化主义的人在理论上没有完全解决“一元”与“多元”的关系问题。多元文化主义提出了解释美国传统和民族性内容的新思路,但在强调不同群体的美国经历的同时,如何将不同群体的传统与美国的民族传统统一起来,多元文化主义没有提供有力的答案。多元文化主义者在强调“多元”的同时,往往忽视或无法“一元”,或予以其准确的定义,而且由于需要强调“多元”,多元文化主义者往往要求摆脱“一元”的影响,这种做法给多元文化主义的推行和贯彻带来许多困难。美国社会和美国的传统有没有一种共同认可的传统?如果有的话,它的内容和来源是什么?如果没有的话,美国人如何认同自己的国家和历史?美国的民族性如何定义?多元文化主义者必须回答这些问题,否则,多元文化主义不但会持续地遭到保守派的反对,也会使一些在原则上支持多元文化主义的人感到政治认同上的一种无所适从。如果美国的历史的内容只有群体压迫和斗争,那么为什么美国历史还能进步与发展?如果美国的传统充满了邪恶与不正义,一个美国人对国家和民族还有什么可值得认同的呢?老牌自由派历史学家小阿瑟·施莱辛格(Arthur Schlesinger Jr.)就坚决反对多元文化主义推行的“族裔崇拜”(the cult of ethnicity)的做法,认为这种做法只会夸大种族差别,激化了种族间的敌对情绪,使少数民族陷入“自我怜悯和自我孤立”的境地,导致种族分离历史的重演。他反对将美国史解释为分离的种族史的集合体,坚持认为英国和欧洲文明是美国发展的基础,美国的历史虽然曲折,但美国人对一些政治观念(如自由、平等、民主,优裕的生活条件)的追求是共同的,不同种族和族裔之间在这方面并没有完全对立的意识形态和文化冲突。

对于美国民族来说,所谓“民族性”或“民族传统”的形成经历了一个从分散到集中、多元到一元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文化体制同时发挥了铸造民族性的作用。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些铸成美国民族性的“集中性机制”对不同群体的美国人影响非常不同,不同群体的美国人对这些体制及其所产生的民族传统的认同程度也就很不一样。当少数民族和妇女被排除在这些体制之外时,传统的民族性不会受到严重的挑战,弱势团体对美国认同是一种分裂的认同,即在名义上的认同与在实际上的反抗同时存在。但是,当这些原先被排斥在集中性体制之外的群体有效地进入体制内后,它们便提出对传统民族性的重新定义。而它们的定义显然又是传统势力所不能全盘接受的。如何确定新的、共同认可的美国民族传统,如何准确地描述这个传统的历史演变、如何认识和欣赏促使这个传统发生变化的机制与思想,这也是多元文化主义必须回答的问题。另一些相关的问题是:什么是文化?政治、经济和文化三种机制如何相互作用?不弄清楚这些问题,多元文化主义便无法准确地界定自己的目标。即便是一些支持多元文化主义思想的人也认为,主张多元文化主义并不意味着必须否认美国人有一个共同的传统。多元文化主义史学的领衔人物之一盖瑞·纳什(Gary Nash)也强调,多元文化主义必须“就什么是美国文化的核心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不可能摆脱那种将所有事物视为同等重要的“简单多元论”。

多元文化主义面临的第二个挑战是它是否能够成为一种持久的意识形态和政治胶合剂的问题。在面对体制性歧视的情况下,“群体斗争”、“群体诉求”是团结和整合政治力量的有效方式。但法律上的平等和类如“肯定性行动计划”的实施后,除非多元文化主义提出新的、更高的政治理想,它原来所具备的政治效力将不可避免地减弱,甚至转换成为阻力。原先具有一致目标的各群体可能因为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实施而造成利益上的冲突。譬如,对于“肯定性行动计划”,亚裔与黑人、拉美裔之间就存在着一种非常尴尬的局面。亚裔是加州人口的10%,但加州大学系统中亚裔学生的比例相当高。在实施“种族优先”(racial preference)政策的1996-97学年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的新生中,少数民族占了35%(其中黑人为7.6%,拉美裔人为10.6%,印第安人为1.5%,亚裔为14.4%);这项政策取消后,少数民族学生的比例下降至25.7%(黑人1.8%,拉美裔4.9%,印第安人0.2%,亚裔18.8%),但亚裔的实际比例却提高了。这种改变对非裔、拉美裔和印第安人群体来说,当然是一种倒退,但对于许多亚裔来说,可能是一件值得欢迎的事。

与此相关的是“种族”、“族裔”这些概念的定义的变化。多元文化主义运动的群众基础主要是有色人种组成的少数民族,但随着多元文化主义影响的深入和旧的文化传统的改观,种族通婚将比从前更容易为社会所接受,尤其是在白人与亚裔、白人与拉美裔之间,尽管黑白通婚仍将面临很大的社会压力(黑白种族通婚在所有种族间通婚的比例为20%)。人种和肤色的“多元化”(或非“二元化”)势必迫使修改旧的“种族”、“族裔”概念。虽然,在21世纪中叶,“白人”在数量上有可能变成美国人口的少数,但所谓“有色人种”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将成为跨种族、跨族裔的人,这些人将从什么角度来界定自己的种族背景呢?他们是否一定会认可目前多元文化主义所宣扬的主张呢?而所谓“白人与全部有色人种之间的对抗”模式真的有可能发生吗?这些问题的存在本身就要求多元文化主义对自己的目标进行明确而现实的界定。

多元文化主义面临的第三个重要挑战是如何解决“文化”与“权力结构”之间的矛盾问题。尽管现行多元文化主义中的激进力量提出了在政治权力、经济资源和教育资源分配、文化意识重建等方面一系列要求平等的主张,但多元文化主义并没有对美国制度本身提出挑战,没有对造成种族、族裔、阶级和性别间在政治和经济资源的占有和分配方面绝对不平等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提出直接严肃的挑战。多元文化主义者希望建立新的、富有民主、平等和多元的精神的民族传统,但并不刻意向主导“多元文化”发展的“权力体制”挑战,政治和经济行为的“一元”与文化上的“多元”间“共处”的结果仍然是文化上的“一元”;强大的市场经济机制不仅推动商业行为、商业心理、商业需求的“一元”化,也对政治和文化行为有集中化的影响。换句话说,“多元文化主义”运作的环境将是“一元”的,这个“一元”机制所包含的影响力对于“多元文化”是决定性的,而后者对前者的影响则是非常表面和微弱的。

在国际范围内,多元文化主义也将面临一个尴尬的境地。一方面,多元文化主义的口号和思想被跨国资本集团借来为自己的扩张鸣锣开道,谋取更大的利润服务,将市场扩展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美国经济的全球化扩展不断增大美国总体的经济实力,同时增加政府对过去受压迫受歧视的群体在经济利益上(通过资助和社会福利政策)予以更多的分配,但资本跨国扩张对美国国内的少数民族群体未必是一种福音。那些少数民族劳力比重很高的初级制造业被转移至国外本身就是他们经济利益的一种损害。与此同时,资本全球化也将世界上更多的发展中国家(绝大多数为非西方国家,其人民也多为有色人种)纳入进世界资本主义的体系。所以,当资本主义(或后资本主义)的经济体制随经济全球化而成为一种世界性体制时,美国的少数民族中绝大部分人与第三世界国家的绝大部分人在某种意义处在这个体制中的同一历史位置上,受到同一种“权力集团”对他们的经济(乃至政治和文化)命运的左右。用社会学家理查德·洛伊(Richard F. Lowy)的话说,经济全球化带来了一种“在体制、地域和意识形态方面同时发生的(权力)精英与大众间的冲突”。但因为现行的国家制度和国际秩序仍然是资本和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支撑力量和机制,这些已经建立而且不断巩固的现行“权力体系”是不会容忍多元文化主义对其取而代之的。同时,经济全球化带来技术、资本、人口和劳力的频繁流动,不同层次的对经济机会的争夺更加激烈,一些原本局限于美国国内的经济利益冲突会被转移到国际上,转移到美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劳工阶层之间,统一的阶级利益为民族国家或地区以致于更小的利益所割裂。在这样的情形下,多元文化主义者(至少那些把争取近期经济利益作为目标的多元文化主义者)不能够也不愿意把他们的诉求上升为一种“全球主义”(globalism)的思想,在国际大环境下考虑多元文化主义的用途。在现实的仍然以国家为基本政治单位的世界上,多元文化主义作为一种全球性的意识形态的机会和空间十分有限。

多元文化主义是否能够超越目前的思想,以及如何超越,已经成为美国学术界讨论的问题。历史学者霍林格提出多元文化主义应着眼于未来,要建立一种“世界主义”(cosmopolitanism)的眼光,将每一种文化置于其他文化的检视之中,并主张建立一种自愿基础上的文化。而具有马克思主义倾向的学者彼得·麦克拉伦(Peter McLaren)则指出,当代美国的多元文化主义在本质上仍然没有超过“自由主义式的多元主义”(liberal pluralism),多元文化主义要想获得新的生命力,必须关注那些全球各地被排除在后资本主义经济队伍中的劳动力队伍,必须承担更为广泛的社会正义的诉求,冲破后资本主义思想的藩篱,超越事实上以“一元”的经济和政治文化主义定位的“多元文化主义”,关心全球背景下的认同问题。他把这种意义上的多元文化主义称之为“革命多元文化主义”(Revolutionary Multiculturalism)。

根据上面的分析和叙述,指望多元文化主义近期内演变成“全球主义”或“革命多元文化主义”显然都是极不现实的。如同美国历史中其他政治价值观念一样,多元文化主义是美国历史的产物,是对美国社会发展的一种反映,并反过来作用于美国社会,促进其发展和进步。同样不可否认的是,多元文化主义的思想和实践对一些美国人国际政治(尤其是冷战后世界新秩序的模式)有重要的启发作用,尽管有的受启发者对多元文化主义并无好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的“文明冲突论”可被看成是一种放大了的对美国国内“多元文化主义”政治及其后果的忧虑和恐惧。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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