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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0 19:2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公文处理管理规定

第一节

第一条

为使公司的公文处理

(

公文的办理、整理、处理

)

科学有序,公文内

容准确、格式正确、运转迅速、保管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节

收文管理

第二条

收文是指由外部送达公司的公务文件和材料。收文的主要程序是:

签收、登记、呈阅、批办

(

传阅

)

、转送、承办、注办、归卷等。

第三条

凡外部送达的收文,不论何人、何部门签收后必须送交公司经理办

公室,由公司经理办公室统一负责收文处理。

第四条

公司所属单位的文件

(

包括请示性、报告性文件

)

按照对囗分办的原

则,分别由各部门进行接收管理。

第五条

经理办公室对所有收文要按规范进行登记。收文登记范围:

(

) 

上级机关文件。包括指导性、参阅性和需要办理的文件等;

  

(

) 

重要的带有密级的刊物、资料;

(

) 

其它机关商洽问题和需要答复的文件;

(

) 

上级机关召开会议印发的会议文件材料。

第六条

经理办公室根据来文的内容,及时报公司分管领导阅批;领导已批

办的文件要及时转发承办单位。严格收文管理,控制文件的运行,不得积压、丢

失。领导阅批文件不横传,不超范围传阅。

第七条

承办单位要认真按照领导批示及时准确地办理。承办单位办理完毕

后,

要在

上注明处理结果,

并及时将文件返还经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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