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Outlook 中恢复已删除的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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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Outlook 中恢复已删除的电子邮件

2024-01-21 08:3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在 Outlook 中意外删除电子邮件时,如果邮件仍在“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则可以恢复该邮件。 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可以在清空“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之后恢复这些邮件。

如果已删除的文件夹(包含其所有邮件)仍在“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您也可以将其恢复。 遗憾的是,您无法恢复已永久删除的文件夹。 但是,您可以使用本主题中的步骤来恢复永久删除文件夹中的邮件。

注意: 使用 Microsoft 365 工作或学校帐户登录到 Outlook。

注意: 如果说明与你看到的内容不匹配,则你可能使用的是旧版 Outlook 网页版。 请尝试参阅经典 Outlook 网页版说明。

删除电子邮件、 联系人、 日历项目或任务时,该记录将移到已删除邮件文件夹。 如果看不到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的邮件,请检查垃圾邮件文件夹。 展开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之后,已删除的文件夹的内容才可见。

在左窗格中,选择“已删除邮件”文件夹或“垃圾邮件”文件夹。

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已删除邮件”文件夹: 选择要恢复的消息,然后选择“ 还原”。

注意: 

您不能恢复已从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删除的邮件。

只能通过选择移至并选择未被删除的文件夹,来恢复已删除文件夹中的邮件。

恢复按钮的屏幕截图

对于 “新建 Outlook for Windows”,右键单击要恢复的邮件,然后选择“ 还原”。

垃圾邮件Email文件夹: 选择要恢复的邮件,然后选择“ 非垃圾邮件”。

非垃圾邮件按钮的屏幕截图

对于 “新建 Outlook for Windows”,选择要恢复的邮件,然后选择“ 不是垃圾邮件”。

如果在“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找不到项目,下一个查找位置是“可恢复的项目”文件夹。

在左窗格中,选择“已删除邮件”文件夹。

在邮件列表的顶部,选择恢复从此文件夹中删除的项目

恢复此文件夹中已删除项目按钮的屏幕截图

选择要恢复的项目,然后选择“ 还原”。

已恢复的项目到哪里?    选择要恢复的项目将尽可能还原到其原始文件夹。 如果原始文件夹不再存在,项目将恢复如下:

邮件进入你的收件箱。

日历项目进入您的日历。

联系人进入您的联系人文件夹。

任务进入您的任务文件夹。

每次注销时,Outlook 可能会清空“已删除邮件”文件夹。 若要更改此设置:

在页面顶部,选择 设置 

选择邮件>邮件标题

在注销时下,取消选中清空已删除邮件文件夹旁边的框。

经典 Outlook 网页版的说明

当你删除电子邮件、联系人、日历项目或任务时,系统会将其移动到邮箱中的“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 如果你尝试查找已删除的邮件,则“已删除邮件”文件夹是尝试查找的首要位置。 如果在该文件夹中找到项目,则恢复方法如下:

在电子邮件文件夹列表中,选择“已删除邮件”,然后执行以下操作:

若要将邮件恢复到其原始文件夹中,右键单击该项目,然后选择恢复

屏幕截图显示选中的“恢复”选项,这一选项是在“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选中电子邮件后显示。

要将邮件恢复到其他文件夹,请右键单击邮件,然后选择“移动”>“移动到其他文件夹”。 接下来,指定文件夹位置,然后选择“移动”。

提示: 如果你删除某个文件夹,系统会将它移动到“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并显示为子文件夹。 若要恢复它(以及它包含的所有项目),请右键单击已删除的文件夹,单击“移动”,然后选择要将其移动到的文件夹。

如果在“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找不到项目,下一个查找位置是“可恢复的项目”文件夹。

在 Outlook 网页版 窗口的左窗格中,选择“已删除邮件文件夹”。

在窗口的底部,选择“恢复删除的项目”。

“恢复删除项目”按钮的屏幕截图。

选择要恢复的项目,然后选择任一工具栏上的恢复

Outlook 网页版工具栏上的删除和恢复选项的屏幕截图。

或从阅读窗格。

在阅读窗格中选中的恢复选项的屏幕截图。

在“恢复项目”中,选择“确定”。

屏幕截图显示恢复项目对话框,其描述是那些要被恢复的项目在可能的情况下会被还原到其原始的文件夹。

已恢复的项目到哪里?    选择要恢复的项目将尽可能还原到其原始文件夹。 如果原始文件夹不再存在,项目将恢复如下:

邮件进入你的“收件箱”。

日历项目进入你的“日历”。

联系人进入你的“联系人”文件夹。

任务进入你的“任务”文件夹。

注意: 您也可以清除“恢复删除的项目”对话框中显示的项目。 选择项目,然后单击“清除”。 如果清除某个项目,则无法使用“恢复删除的项目”进行恢复。

当删除邮件时,邮件首先将移动到“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 您可以让邮件保留在该位置,直到您删除它们,也可以将 Outlook 网页版设置为在您每次注销时自动清空“已删除邮件”文件夹。

要在注销时清空“已删除邮件”文件夹:

选择 设置 “设置”图标 > 邮件 > 选项, 在左侧打开 选项 面板。

邮件下选择邮件选项

选中“在注销时清空‘已删除邮件’文件夹”复选框,然后选择“保存”。

屏幕截图显示的是邮件选项对话框,此对话框已选中“注销时执行清空已删除项目的文件夹操作”复选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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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仍需要帮助?

本文中的信息仅适用于Outlook 网页版。 如果您未使用Outlook 网页版,请选择下列主题以获取帮助:

Outlook.com: 还原在 Outlook.com 中已删除的电子邮件

Outlook Web App:恢复在 Outlook Web App 中已删除的项目或电子邮件

Outlook 2016、 Outlook 2013或Outlook 2010:在 Outlook for Windows 中恢复已删除的项目

注意: 如果你不确定你正在使用哪个版本的 Outlook,请参阅:我有什么版本的Outl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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