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 |《数据安全法》全面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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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 |《数据安全法》全面解读

2023-10-17 12: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9)  不履行规定保护义务:责令改正和警告,给予单位 5 万至 50 万元罚款,给予负责人 1 万至 10 万元罚款;拒不改正或造成大量数据泄漏等严重后果的,给予单位 50 万至 200 万元罚款,最高责令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给予负责人 5 万至 20 万元罚款。

30)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合法权益的:给予 200 万至 1000 万元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31)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10 万至 100 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 1 万至 10 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 100 万至 1000 万元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负责人给予 10 万至 100 万元罚款。

32)  交易来源不明的数据: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所得一至十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 10 万元的给予 10 万至 100 万元罚款,最高责令吊销营业执照;对主管和直接责任人 1 万至 10 万元罚款。

33)  拒不配合数据调取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5 万元至 50 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 1 万至 10 万元罚款。

34)  国家机关不履行安全保护义务: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分。

35)未经审批向境外提供组织数据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10 万至 100 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 1 万至 10 万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 100 万至 500 万元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负责人给予 5 万至 500 万元罚款。

36)  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依法给予处分。

37)窃取或非法获取数据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38)  给他人造成损害: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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