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4·关注】事关开学返校!最新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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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关注】事关开学返校!最新明确!

2023-05-11 11:2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5.针对不同表现形式的突出心理问题,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为学生提供针对性强、常态化、多形式的心理健康指导和援助,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学生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强化心理重症和危机识别与干预,及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6.学校加强对感染师生康复期的健康指导,引导师生做好康复期健康管理。不组织或要求康复期的师生参加剧烈运动。

高等学校

17.高等学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对校内从事餐饮、物流、保安、保洁等重点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

18.除跨地区返校入学确有必要外,高校师生出入校门和校园公共区域不要求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的健康查验办法,由属地或学校征得属地同意后作出规定。

19.高校校内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实施线上教学、调整教学安排等疏散人员措施。

20.高校科研、实习、考试等相关教学活动以及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疫情适时作出合理调整安排,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

21.高校校医院要扩充资源、改善条件、充实力量、提高能力,建立与亚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和学校附属医院的业务联系和工作对接,设立发热门诊,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面向师生公布热线电话、提供师生在线医疗咨询服务。

22.疫情流行高峰期间,高校可利用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大型场所增设发热诊疗点,提供快速便捷医疗服务。

23.将高校老年教职员工作为重点人群,摸清老年教职员工健康状况底数并建好台账,及时了解其健康状况和就医需求,做到“一人一策”。

24.有条件的高校可为老年教职员工发放血氧仪、药品等,指导老年教职员工通过居家监测血氧水平等方式,提升重症早期识别和预防能力。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25.根据实际需要和当地条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师生筛检、轮检、抽检等适宜的抗原或核酸检测,师生出入校门不再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提供核酸或抗原阴性证明。

26.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出现感染者后,学校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报告,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提出并实施防控措施。当感染者占比较大时,可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停止线下上课、实施线上教学。

27.幼儿园和家长共同做好幼儿的健康监测,确保健康的前提下送园。一旦出现感染者,应及时采取临时关停措施。

28.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设置师生健康观察室,为有发热等症状师生提供临时留观,并指导家长安全接护学生和幼儿回家。

29.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加强卫生室(保健室)建设,配齐专业人员,强化从业人员专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医疗设施设备和药品,承担防疫知识普及、学生患病应急处置等职责。发挥校医院(卫生室、保健室)的学校健康管理中心作用。

30.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师生健康监测,落实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建立学生健康信息电子台账,提高疾病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

提示

本指南适用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中小学、中职、幼儿园等,其它类别教育机构可参照执行。本指南中相关表述如与《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表述不一致,以本指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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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国家卫健委

编辑丨钮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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