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暨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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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暨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4-04-15 10:2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精神,做好温州市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落实“数字化改革先行市”总目标,经研究,决定成立温州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暨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郑焕东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伍  挺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白炳兴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专职)

王剑波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志坚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市纪委、市监委

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朱景高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维凯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倪  彤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专职副总督学

郑为民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

成  员:市局机关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

温州市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暨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改革办),负责做好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刘添梁任主任,法规处处长吴永远、市教育技术中心主任侯元东任副主任。

创建改革办负责召集工作专班,推进全面工作。按照“1+4+1”架构,设总体推进、数字基建、数字教育、全民学习、整体智治、要素保障等六个工作专班,由局领导领衔。

一、总体推进组

组  长:朱景高

副组长:刘添梁

主要职责:统筹推进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全市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以及教育信息化提升发展工作;研究制定和迭代升级重大规划、重要政策、重点项目及相关工作方案、年度计划等;建设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专家智库;加强“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和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宣传推广。对接省教育厅数字化改革总体推进组、市委数字化改革综合协调工作。

牵头部门:办公室

协同部门: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法规处、组织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基础教育处、职业和成人教育处、民办教育处、直属学校管理处,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教师教育院、学前教育指导中心、教育技术中心等。

联络员:刘珍

二、数字基建组

组  长:朱景高

副组长:侯元东

主要职责:负责区域智慧教育发展指数评估和智慧校园的创建;负责数字化改革智力和技术支撑;负责创客2.0和人工智能教育的实施;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数字新基建和网络信息安全规划建设;负责温州教育“数字大脑”体系的数字中枢、基础教育阶段资源建设和安全保障建设。对接省教育厅数字化改革数字基建组、市委数字经济相关工作、省之江汇学习广场建设工作。

牵头部门:市教育技术中心

协同部门:基础教育处、职成教处、校园安全处、督导处,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等。

联络员:周承露

三、数字教育组

组  长:王剑波

副组长:吴君宏

主要职责:负责学校、学生和教师“数字画像”建设;负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推进STEAM和人工智能教育普及等;负责教师信息化素养提升工程2.0实施推进。

牵头部门:基础教育处、人事处

协同部门:组织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督导处,市教育考试院、教育教学研究院、教师教育院、教育评估院、教育技术中心等。

联络员:卓跃华

四、全民学习组

组  长:朱景高

副组长:戴剑锋

主要职责:负责教育社会服务数字化改革;负责全民学习资源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教育“数字大脑”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习资源、线上社区教育、学分银行等建设及场景应用工作。对接省教育厅数字化改革全民学习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数字社会系统建设有关工作。

牵头部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协同部门:法规处、基础教育处、高等教育处、民办教育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市教育考试院、教育教学研究院、教师教育院、学前教育指导中心、教育技术中心等。

联络员:郭高腾

五、整体智治组

组  长:张维凯 郑为民

副组长:刘添梁 吴永远

主要职责:负责温州教育“数字大脑”治理服务中心建设;负责协同办公和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对接省教育厅数字化改革整体智治组(办公室)、市委数字化改革整体智治系统(办公室)、数字政府系统和数字法治系统建设有关工作(法规处)。

牵头部门:办公室、法规处

协同部门:市局机关各处室(单位)

联络员:刘辉 李智超

六、要素保障组

组  长:张维凯

副组长:李智英

工作职责:负责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政策、资金等争取;负责人力资源调配、管理考评,以及对参与人员的保障;负责建立健全教育数字化改革和“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体制机制,探索教育数字资源“公益+市场”应用机制;负责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数字化改革推进机制;负责建立项目清单和要素保障承诺制,落实具体项目负责人和跟踪服务责任人,确保项目如期推进和顺利实施。对接省教育厅数字化改革要素保障组工作。

牵头部门:计划财务处

协同部门:组织处、人事处、督导处等。

联络员:王迎雪

以上成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若发生职务变更,由相应岗位的新任人员接替。

七、专班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任务清单机制。对数字化改革和示范区创建项目进行常态化、全程化监督管理和要素保障。建立专班工作清单,理出月度任务清单,细化工作内容、进度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现闭环管理,确保落地落实。

(二)建立市县联动推进机制。各县(市、区)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参照组建相应机构,成立项目化、实体化运作的工作专班。建立工作专报制度,每月20日前由县级各专班(除总体推进组外)向市级对应的专班报送本地本月改革推进情况。

(三)实行工作月报制度。一是市级各专班原则上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并根据需要召开专题会议,并于每月25日将本组本月完成内容和下月工作计划报给总体推进组,总体推进组汇总报送创建改革办。二是创建改革办原则上每月组织召开重点工作研究会议,并向各领导小组组长和上级数字化改革工作牵头部门报送每月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组织召开重要事项部署会议;每半年组织召开重大项目推进会议。总结数字化改革工作进展,解决影响改革进程的重点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有关工作。

(四)实行评估通报制度。创建改革办定期对各专班和各部门工作进度进行评估和通报,晾晒成绩单、激发新活力,为高质量推进区域和学校数字化改革、加快智慧教育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温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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