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贷”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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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贷”操作手册

2024-07-15 02:4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第一步:“政采贷”供应商库中的供应商,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签发的《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向“政采贷”签约银行提出融资贷款申请(申请格式由各签约银行自定)。

第二步:“政采贷”签约银行受理“政采贷”供应商提交的贷款申请后必须从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出具“政采贷”受理通知书(见格式一),且在中标通知书上签署受理意见。

第三步: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申明本合同将用于“政采贷”信用融资,并提交签约银行签发的“政采贷”受理通知书。

第四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增加相应条款内容(或者合同补充协议):为保障“政采贷”信用融资贷款回收安全,项目完成履约验收后合同备案支付时将资金打入下列帐户:开户银行:****;开户帐号:****。

第五步:“政采贷”签约银行应按规定对申请信用融资的供应商及确认的政府采购合同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予以放款。

格式一:

“政采贷”受理通知书

根据《关于转发的通知》(平财采监〔2016〕8号)的规定,×××公司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编号:平政采公(2020)第×××号]向我行申请“政采贷”信用融资业务。我行经审查受理×××公司“政采贷”信用融资业务。

                 ×××银行平湖支行

2020年             月  日

特别申明:本授信证明仅在办理签订“政采贷”合同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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