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履职评价 强化委员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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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履职评价 强化委员责任担当

2024-06-06 05:4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全国政协对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为贯彻落实这些要求,市政协不断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完善委员履职服务管理制度体系。2021年1月,市政协研究制定了《委员履职评价办法》,对委员如何履职、如何评价委员履职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办法运行一年多来,委员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履职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升,有力促进了政协工作提质增效。

  提升政治站位 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肩负着当好人民政协制度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的光荣使命,承担着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政治任务。加强委员的履职管理、做好委员履职评价,是市政协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应时之举。

  开展履职评价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现实需要。政协委员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也是政协组织的优势所在和活力之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委员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委员要着力增强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这些重要论述,对委员的履职意识、履职能力、作风修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需要各级政协强化委员履职管理,开展委员履职评价,提升委员队伍的整体能力和素质。

  开展履职评价是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的实际举措。2019年中共中央出台的《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委员履职管理,落实委员履职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委员履职档案、委员履职情况统计、常委提交履职报告等制度,建立健全委员履职评价及激励机制。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市政协结合委员队伍建设实际,研究制定了《加强委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修订了《委员履职工作规则》,制定了《委员履职档案管理办法》和《委员履职评价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加强委员队伍建设的制度体系。

  开展履职评价是加强委员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近年来,市政协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全国政协有关要求,积极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委员履职意识进一步增强,履职数量和质量持续攀升。但少数委员在处理本职工作与政协履职、委员荣誉和委员责任之间的关系上,与新时代的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市政协将新时代对委员履职的有关要求融入履职评价工作中,通过设置评价指标体系、细化评价内容、量化评价标准、加强结果运用等,对委员履职进行引导和激励,进一步激发委员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委员意识,强化委员责任担当。

  明确价值取向 有效理清设计思路

  开展委员履职评价工作,主旨在于激发委员履职热情,提升委员履职实效。在构建评价体系,设定评价指标时,我们坚持了以下思路和原则。

  突出对委员“讲政治”的评价。首都政协的各项工作,要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要严格落实“看北京首先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在评价委员的履职情况时,我们把委员履行政治责任作为首要内容进行评价,鲜明提出对委员的政治要求。

  坚持基础履职和其他履职相结合,突出基础履职。我们把委员履职分为基础履职和其他履职。基础履职是委员按照政协章程的要求和市政协有关规定,应该完成的履职项目。可以概括为“5+2”。“5”指的是面向全体委员的5项内容,包括:全程参加政协全会、参加1次专委会全体会、每季度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提交1件提案、反映1件社情民意信息。“2”指的是面向部分委员的2项内容,包括:常委参加常委会,中共党员委员参加政协专委会分党组和党员委员履职临时党支部活动。基础履职之外的履职为其他履职。

  坚持正向激励。委员参加的各项履职活动都计入履职档案,形成履职分数。委员参加的履职活动越多,得分就越高,以此鼓励委员多履职。

  突出质量导向。把委员在政协各类会议上做重点发言,担任履职活动的承办人或主讲人,履职成果得到领导批示或获奖等作为高质量履职,并赋予较高分值,鼓励和引导委员进一步提高履职质量。

  坚持科学合理 系统构建评价体系

  政协委员依据政协章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承担委员义务,履行委员职责。我们将委员各项履职活动,按照“谁主办、谁录入”的原则,由市政协相关部门登记到委员履职平台,形成每个委员的履职档案。委员履职评价以履职档案为基础,设定履职评分标准,给委员各项履职赋予一定分值,年底形成委员履职总分。在履职总分基础上,根据委员履职表现、履职质量,综合评定委员履职等次。

  合理确定评价内容。我们将委员履职的形式和内容归纳为13个方面,作为委员履职评价的主要内容。这13个方面内容包括:履行政治责任;参加政协会议;参加学习培训;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参加视察、考察和调查研究;参加民主监督活动;参加联系群众活动;参加团结联谊活动;参加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媒体宣传、文史资料工作;参加重大活动、承担特殊履职任务,参加扶贫济困、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中共党员委员履行党员职责;参加市政协组织的其他履职活动。市政协各部门将举办的会议活动信息按分类录入履职平台后,后台自动记入每个委员的履职档案,形成每个委员的完整履职记录。

  科学设置计分标准。将委员履职分为履行政治责任、基础履职、其他履职、高质量履职4类,采用不同方式进行计分。履行政治责任采取年初预赋分值,履职不到位予以扣分的方式计分。一般情况下,委员都可以得满分。基础履职是按要求委员应该完成的履职内容,给予的分值相对较高。基础履职中委员参加全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常委参加常委会、中共党员委员参加政协专委会党组织活动这四项履职内容,按照年初预赋一定分值,少参加一次扣一次分数的方式计分。委员提出首件提案、反映首条社情民意信息、首次参加专委会全体会这三项基础履职为正向计分,给予的分值也相对较高。委员完成基础履职,一般可以达到评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的分数要求。其他履职为正向计分,委员参加各项履职活动,都按照一定的分值计分,鼓励委员根据个人兴趣、专长特点等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履职活动。高质量履职为正向加分,高质量履职的成效突出,需要委员付出的时间和精力较多,因此给予分值也较高,体现了引导委员高质量履职的导向。

  综合评定履职等次。委员履职评价按年度进行。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由所在专委会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委员年度履职总分,结合委员履职表现,综合评定委员的履职等次。委员认真履行政治责任,完成基础履职,主动参加其他履职活动,并积极发挥作用,可以评为优秀等次。评为优秀等次的委员一般占本专委会委员数的50%左右。委员年度履职总分达到70分,常委、中共党员委员年度履职总分达到80分,可评为良好等次。委员参加履职活动次数少,整体履职情况一般,年度履职总分70分以下,常委、中共党员委员年度履职总分80分以下,原则上评为一般等次。这个评价办法,体现了对委员履职以正向激励为主的理念,只要委员认真履职都可以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

  强化结果运用 充分发挥评价作用

  在对委员履职进行评价的基础上,我们重视委员履职评价结果的运用。

  向委员反馈本人履职情况。通过委员履职平台向委员本人呈现履职档案、履职分数、评价等次等情况,使委员全面实时了解本人年度履职情况,促进委员更好地结合自身特长和优势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做好个性化履职服务管理。市政协专委会根据履职档案、履职评价结果,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分析,根据委员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履职服务工作。对本职工作繁忙、参加履职活动较少、得分较低的委员,加强走访和沟通联系,创新履职方式,搭建履职平台;对履职评价为一般等次的,由所在专委会进行谈话提醒。

  定期向市委有关部门反馈。每年将委员履职情况及履职评价结果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和委员推荐单位反馈,让相关部门了解委员履职情况,为委员履职提供更好条件。

  作为委员换届是否继任的重要依据。届末对本届委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客观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评选表彰委员的重要参考,同时也是委员继任与否的重要依据。

  《委员履职评价办法》实施一年来,对促进委员履职产生了积极作用。委员履职的积极性大幅提高,履职质量明显提升,基本实现了履职评价办法的设计初衷。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委员履职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委员履职成效的评价,不断提升委员履职评价的科学性。同时,在搭建委员履职平台、畅通委员履职渠道方面持续发力,继续做好委员履职服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强化委员责任担当。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副秘书长、人事联络室主任

责任编辑 崔晨 助理编辑 高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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