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邮政业务局<关于做好集邮爱好者邮资凭证盖销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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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邮政业务局<关于做好集邮爱好者邮资凭证盖销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4-04-21 21:0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中 国 邮 政 集 团 公 司

 

 

 

                                

                                 业务函〔2016〕126号

 

 

关于做好集邮爱好者邮资凭证

盖销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区、市)分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邮政企业服务水平,提升集邮爱好者的用邮体验,满足集邮爱好者邮资凭证盖销服务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盖销服务相关规定:

盖销服务是各邮政营业网点为满足集邮爱好者的集戳需求,为集邮爱好者免费零星加盖普通日戳、集邮戳记的服务。根据邮资凭证的接收形式,可分为现场盖销和来函盖销方式:现场盖销服务是各邮政营业网点或集邮活动现场为集邮爱好者申请盖销邮资凭证而提供的邮政服务;来函盖销服务是各级邮政企业接收到集邮爱好者来函申请盖销邮资凭证 (附有回函信封和标准邮资)而提供的邮政服务。

(一)现场盖销服务要求:

     1.邮资凭证要求:

各邮政营业网点盖销的邮资凭证应按照《关于规范营业网点日戳使用的通知》(业务函 [2016] 100号)文件要求,需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盖销的邮资凭证必须是现行有效的,按规定已经停止使用的不能盖销;二是加盖的邮票须贴在信封、明信片或其它纸质的载体上。

2.盖销数量要求:

各邮政营业网点原则上满足集邮爱好者一次性、个人零星盖销需求,如遇到盖销需求较大的,应由营业网点加派人员配合做好服务,如遇人手不足的情况下,可向上级管理部门申请调配人员;各级邮政企业举办的集邮活动现场如集邮首发式、集邮大型活动等,盖销品限定数量依据现场情况酌情而定。

3.盖销戳记要求:

各邮政营业网点应根据集邮爱好者的需求,为集邮爱好者免费加盖普通日戳、风景日戳、纪念邮戳等。申请加盖的戳记,限用于爱理邮政营业网点当天使用的普通日戳和风景日戳,不得按集邮者指定或要求的日期加盖(也不接受集邮者转送其它邮政营业网点加盖日戳的要求);集邮者如果要求加盖纪念邮戳,在相关纪念邮戳纪念的当日及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加盖,超过日期则不予办理(原则上一个月以内),纪念邮戳不可盖销纪念日以后发行的邮票、邮资明信片和邮资信封。

盖销邮票或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上的邮资图案,要确保戳记的四分之三左右位置在封、片上;盖销邮票时,要确保邮票上有四分之一左右的戳印;戳印要求清晰可辨,如收寄局名,收寄时间的年、月、日及风景日戳的图案等。

4.处理时限要求:

集邮爱好者现场申请盖销服务的,确定符合盖销要求的,各邮政营业网点应为集邮爱好者现场进行盖销服务。

5.具体流程要求:

一是审核。各邮政营业网点审核现场盖销服务是否符合要求,如符合,进行下一步流程;如不符合要求,向客户做好现场解释;

二是加盖戳记。根据客户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加盖服务。

三是各邮政营业网点管理人员要进行抽查,确保盖销服务质量。

(二)来函盖销服务要求:

1.邮资凭证要求:同现场盖销的要求,补充如下条款:

(1)须附寄贴有邮票的空白信封、明信片或空白纸(或备足邮票,委托邮政营业网点工作人员贴票),且另附写有收件人名址并贴足邮资的信封。

(2)来函不符合盖销邮票要求的,留有电话的,优先以电话方式回复告知集邮爱好者不符合盖销的原因,并予以退回;如以平常信函寄来,需进行登记留档。未留电话的,函复退回。

(3)如附来禁用邮票的,应将禁用邮票报县(区)、市级集邮业务管理部门没收,向客户说明没收依据和原因,并存档备查。                               

2.盖销数量、盖销戳记要求:同现场盖销服务要求。

3.处理时限要求:集邮爱好者来函委托盖销服务的,确定符合盖销要求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盖销处理并回复客户。

4.具体流程要求:

一是审核登记。收到委托盖销服务来函的各级邮政部门为第一责任人,该部门收到来函后,原则上要在2个工作日内移交相关邮政营业网点处理。各邮政营业网点先需登记在客户来函盖销服务登记统计表(详见附件),再审核来函盖销服务是否符合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客户来函盖销服务登记统计表与其他业务记录本一并归档;

二是加盖戳记。根据客户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加盖服务;

三是回函答复。根据客户地址,进行盖销品的寄递,并附有“已按要求进行加盖”字条等;如有电话,可进行电话回复或回访,并在统计表上做好记录。

二、盖销服务相关要求

    (一)纳入规定服务,定期检查

各级邮政企业应将盖销服务工作纳入各邮政营业网点的规定服务内容,并做好业务培训和服务引导,指定盖销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为集邮爱好者做好盖销服务。

各级邮政企业应将盖销服务邮政营业网点以及集邮专业服务检查范围,对营业网点现场服务规范、客户来函盖销服务登记统计表以及客户反映情况等,实行定期检查。

(二)实行首问责任制,追究问责

各级邮政企业、营业网点在接到客户现场盖销或来函盖销服务申请后,应实行首问责任制,及时处理并回复集邮爱好者。按照邮政日戳和集邮戳记相关使用规定,对符合盖销要求的应及时给予满足;对不符合盖销的相关要求应不予办理,同时须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对于在邮政内部业务检查中丰存在不符合相关业务规范的、存在业务处理不当的,或者在对外盖销服务过程中出现的拒绝办理、延误办理、乱收费等情况,而产生客户投诉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做好社会宣传,联动配合

各级集邮管理部门和集邮协会组织,应将盖销服务做为集邮协会会员和集邮认证会员的一项惠民服务项目进行推广,要利用集邮网厅、集邮微信、各种媒体等信息渠道以及开展集邮各类活动等方式, 向社会集邮爱好者做好盖销服务规范的长期宣传工作;同时也要与邮政营业网点做好联动配合,共同满足社会集邮爱好者的个性化需求。

 

附件:客户来函盖销服务登记统计表

 

 

 

邮政业务局

                              2016年9月29日

 

 

 

抄送集团公司内:邮票发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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