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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4 22: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文件

攀公土告〔2023〕22号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攀枝花市2023年第22期(拍卖第19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受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宗地

面积

主要规划条件

出让年限

(年)

竞买保证金

起拍价

增价幅度

2023—FT10#

位于钒钛高新区团山片区

出让面积 12325.21平方米(约18.49亩)

该宗地涉及《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团山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版)成果中的B16-100103/2020-01地块。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100103);容积率≥0.8;建筑系数≥40%〔《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FT10#宗地规划条件》中该地块容积率≥0.6,建筑系数≥30%,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的通知》的要求,本宗地产业准入其他电池制造(3849)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2号)的要求,本宗地容积率按照“大于等于0.8”、建筑系数按照“大于等于40%”执行〕;绿地率≤20%。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FT10#宗地规划条件》。

工业用地30年

311万元

311万元

10万元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2023—FT10#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产业准入:其他电池制造(3849);投资强度控制指标≥300万元/亩,项目竣工投产后年亩均税收≥20万元/亩。项目建设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本)、《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严禁建设限制类、淘汰类,不得新增钢铁产能项目、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及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危险化学品产业、新(改、扩)建尾矿库选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岸线距离。

3.成交价款缴纳方式:土地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4.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

5.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 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宗地外水、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6.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如不需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结合城市建设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7.宗地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测试、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设设计规范要求。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竞得人改变用途用于其他开发的,必须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按规定程序出让。

    8.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9.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攀办发〔2021〕62号),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或指定的管理部门签订《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凭建设投资协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严格按照《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且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0.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1.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等工作,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并应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有关环保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应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确保与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相关要求和景观效果。附属绿化用地布局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51346—2019)执行。

12.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3.宗地位于钒钛高新区,由钒钛高新区管委会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三、竞买资格。

(一)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失信主体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满足拍卖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竞买人在竞买报名时需提交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文件。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拍卖文件的获取。

1. 拍卖文件由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竞买申请人可在获取时间内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8楼B区B808)(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B808室免费获取。

2. 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12日9:00至2023年12月18日15:00期间。

法定工作日:

(1)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5日9时-12时、13时30分至17时。

(2)2023年12月18日9时-12时、13时30分至15时。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提供相关服务。

获取时间内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B808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六、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竞买申请资料的,经审查后将书面通知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3年12月19日10时40分在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9楼B区B901)(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9楼拍卖大厅举办。

八、竞买保证金的缴纳。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按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存入。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15时。

账户名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攀枝花分行

账    号:2302332119100116196

九、其他公告方式。

本公告在以下网址同时发布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

(http://landchina.mnr.gov.cn/)

2.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http://www.spprec.com/)

3.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sc.gov.cn/)

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zgj.panzhihua.gov.cn)

5.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攀枝花市)

(http://ggzy.panzhihua.gov.cn/)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8楼B区B808)(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

联系电话:0812-3378053

联 系 人:杨先生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7日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综合科     2023年1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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