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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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4-03-13 04:2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学院(部)团委(总支)、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基层团组织建设,强化学生社团思想引领和工作指导,提升组织育人、实践育人程序,经校团委研究决定推进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加强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积极适应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教育评价改革新要求和青年学生新特点,全面融入“大思政”教育格局。充分发挥团组织在学生社团中的政治功能,积极扩大团组织的有效覆盖面,提升学生社团的组织活力,推动学生社团发挥好第二课堂的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功能,让学生社团成员在社团活动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延伸专业能力、培养学习兴趣、丰富业余生活,坚定广大青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的理想信念。

二、组织设置

(一)校团委总体负责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建设工作,各学院(部)团委(总支)在校团委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开展所指导的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建设工作。

(二)学生社团会员人数达到3人及以上的,原则上均须申报成立功能型团支部,依托业务指导单位团委(总支)进行建设,功能型团支部团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业务指导单位为党政职能部门的,功能型团支部依托校团委进行建设。

(三)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设书记1人,原则上由社团负责人兼任,可根据实际设置支部副书记1人或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人。支部可按照团员的人数和分布情况划分团小组。

(四)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主要组织团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团员,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团内评优推荐工作等,监督学生社团的换届工作、活动开展、财务管理等。

(五)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不具备发展团员、收缴团费、接转组织关系、推优入党等功能,其团员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原则参加功能型团组织的活动,团费缴纳和团内统计均在团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团组织进行。

三、工作流程

(一)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团委(总支)根据学生社团实际确定功能型团支部数量、人员构成及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人选,并征求所在单位党委(总支)意见。

(二)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团委(总支)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成立登记表》(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团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2年6月17日前就功能型团支部成立问题统一向校团委提交相关材料(附件3)。

(三)校团委对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成立进行批复。

(四)各学生社团根据批复意见正式成立功能型团支部,召开支部会议宣读批复结果,重温入团誓词,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委员会成员纳入学校团干部培训体系。

(二)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纳入学校“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等相关评奖评优范围。

联 系 人:王靖雯 方桂阳

联系方式:85310386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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