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快评:“摇一摇”广告,摇不出真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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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观快评:“摇一摇”广告,摇不出真用户

2023-12-21 05:3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双十一”临近,还没来得及享受购物的快乐,一大波购物广告早已袭来。据央广网11月6日报道,有消费者表示,感觉“双十一”临近,各种软件的开屏广告都活跃了起来,走路的时候打开软件都能触发“互动”机制,弹到第三方软件,想关掉还有门槛。

多个软件“摇一摇”广告 图源 央广网

不少人都有类似的体验:在走路、乘车、身体正常摆动等情况下打开某软件,很容易误触“摇一摇”广告,触发后将跳转到第三方软件页面。更有甚者,会在用户摇晃手机后,直接在手机上下载广告商的软件,让人不堪其扰。因此,不少用户点开带有“摇一摇”广告的软件后,只能屏气凝神保持静止,化身“木头人”。

法律人士表示,“摇一摇”广告属于一种误导性的,或者是诱导性的跳转。用户本来是想使用A的APP,通过这种误导性的跳转,转到了B的APP,就剥夺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一定程度上浪费了用户的时间,也破坏了用户体验。

从平台的长远发展看,用“摇一摇”广告肆意“绑架”用户的做法,其实是不明智的。打开第三方软件并非用户的本意,甚至带着被动的意味,在这样的心情下,有多少用户会真正对不小心摇出来的软件有耐心,甚至产生购买欲望?想必更多的是厌烦,甚至抵触情绪。

不过,“摇一摇”广告确实能吸引大量短期流量。对平台来说,就算明知“摇一摇”广告留不住人,“随大流”依然是平台营销中最安全的手段。也正因如此,在越来越多平台选择使用“摇一摇”广告吸引点击量的背景下,“拒绝加入”可能意味着与竞争选手的差距被拉开,这就导致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

用户苦“摇一摇”广告久矣,然而想要维权却没那么简单。此前,武汉大学一名学生曾试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开屏广告问题。最后的判决结果是,法院要求涉事公司停止侵权,涉事公司赔偿原告1元流量费用。不过,原告希望争取的,应该并非仅仅是损失的一点流量,更重要的是应对“摇一摇”广告骚扰时,付出的时间、精力等成本,而后者往往难以用简单的“流量费”衡量。

更何况,大多数用户抱着免费使用软件的退让心理,对“摇一摇”广告也只敢怒不敢言。用户的维权意愿低、维权成本高,都对“摇一摇”广告的盛行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面对这种侵权行为,法律法规应尽快补位。今年2月,工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要求不得频繁弹窗干扰用户正常使用或利用“全屏热力图”、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然而,从相关报道中可以发现,部分企业对于相关规定落实不彻底的现象依然存在。

让广告的进入方式能充分体现用户意图,需要各方形成合力。目前,一些手机系统运营商通过严格把控陀螺仪等传感器权限,从根本上将选择权重新交回用户手上。此外,检察机关也应该发挥司法能动性,消费者保护协会等公益性社团组织应加强公益诉讼,打破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正观评论员 杨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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