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通知书(佛山标准产品申报项目资料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等技术服务(202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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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佛山标准产品申报项目资料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等技术服务(2023年)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佛山标准产品申报项目资料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等技术服务(2023年)。 (二)项目内容: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佛山标准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2020〕11号)、《佛山标准产品评价通用规范》DB4406/T 16—2022:建立佛山标准产品评价制度。加强佛山标准产品评价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佛山标准产品评价机制,明确佛山标准产品评价内容、程序和工作要求。 开展佛山标准产品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从标准水平、质量稳定、科技创新、效益提升等多维度,制定佛山标准产品评价规范,按照“企业自主申请、专业机构组织评审、专家综合评价、政府指导监管”的模式,对优势产品采用先进标准、保持产品质量稳定性等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包括资格审核,资料审查,现场评价),建立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的评价运行体系,保障评价工作的科学、合理、公正、权威”,确保佛山标准工作的科学、合理、公正、权威。拟选取供应商负责本评审项目的组织、资料审查和会务等工作,预计组织评审2次,每次评审时间约2天。 (三)基本要求: 1.对申报佛山标准产品项目材料进行资格性形式审查; 2.对通过资格性形式审查的项目,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 行评审; 3.邀请评审专家组须5人(含5人)以上; 4.编制评审工作报告; 5.按时整理归档评价材料。 (四)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告。 2.★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不得申报佛山标准产品评价项目(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不得作为佛山标准产品评价项目申报单位的合作单位,不能在具体项目的申报过程中为项目单位提供申报咨询、辅导等工作(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成交供应商对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企业商业机密或者敏感信息保密,对于本项目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声像资料、电子数据等),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可自行对外发表或向第三方提供。 5.★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不允许出现收取申报单位利益或干涉专家评审、影响评分等行为,一经发现,采购人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关责任。 6.如非不可抗力等外力因素,成交供应商不可中断服务。 (五)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1月30日。 (六)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初拟要求仅为项目的初步意向,询价方可根据最后的报价情况和项目需求进行调整,具体以任务合同为准。 2.本项目实行询比价采购,项目预算为9.75万元,本项目以单个项目为单位进行结算,预计评审项目总数量为150项,每项申报项目的评审费用单价最高限价为650元,若成交单价乘以实际项目数超过项目预算则按9.75万元结算,采购人不补差价。 3.付款方式:分两次支付,合同生效后,采购人收到发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剩余的按实结算,合同期满或完成项目内容后并通过验收一次性付清,合同期满未完成50%的,未完成部分资金将追回。 4.根据报价确定供应商。 二、报价文件及相关要求 (一)报价文件: 1.报价单位依法设立的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 2.报价单(格式见附件)。 3.近年来同类项目合同。 4.其他体现对项目理解的佐证材料,如工作方案、承诺函。 (二)相关要求:所有报价文件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三、递交相应文件时间 请报价单位于2023年4月7日前报价文件盖章送达询价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804标准化科),盖章扫描发送至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送达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放弃报价。 四、监督方式 本次询价主动接受监督,投诉电话:0757-83380026,邮箱:[email protected],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佛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报价单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9日 (联系人:黄曦,联系电话:0757-82282630) 附件: 1.附件:报价单.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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