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青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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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青年说

2024-07-12 17:2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6.参加校、学部(院)各级团校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简称“青马班”)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以及在校、学部(院)团学组织中任职、表现优秀且经相关团组织出具书面证明者具有优先推荐资格。

03

“推优”工作的基本程序

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推优”工作程序,有计划地向院团委、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学年推荐两次,一学期一次。召开“推优”大会。由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参加“推优”大会的成员应为团支部全体成员,其中包括共青团员、预备党员和党员,不包括群众。“推优”大会具体程序:

(一)推优前的准备工作

1、确定推优对象

2、由班团支部拟一份推优活动申请书及一份活动计划书

3、下班党员对推优对象进行辅导

4、问题征集

(二)进行推优答辩会

“推优”大会结束后,院团委汇总“推优”结果后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结束后,团支部组织“推优”成功的团员填写《湖南大学党校第x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信息表》,材料分别报送党支部及院团委。党支部确定当期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后反馈至各团支部,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须参加该团支部组织的下期推优。

04

团员“推优”确定发展对象

身份为共青团员的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要再次通过团支部“推优”。学生党支部将对被推荐者进行考核评定,符合入党条件者,将上报院党总支推荐其加入党组织。经院党总支讨论后,报上级党委备案后确定为发展对象。团支部再次“推优”的基本工作程序同第三章相关条款,“推优”结束后,党支部组织成功推优人选填写《湖南大学党校第x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信息表》、《团组织推优意见表》,经团支部、团总支、院团委出具意见后,归入个人入党档案。

05

团员“推优”后的培养教育

加强对已“推优”团员的培养、教育,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是“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各级团组织要配合党组织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进一步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真正具备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奉献青春力量。

06

团员“推优”工作要求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意民主程序,结合民主评议,把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政治坚定,在同学中有一定威望的优秀团员、团学干部及时向基层分团委、党委推荐。推优工作采取本人回避原则,所在支部或团员对推优工作有看法的,可向院团委、党支部或基层党委反映。

各团支部和院团委必须严格按照各项具体指标和要求进行推优工作,按时优质完成工作。团支部要在工作手册中做好推优工作记录,团支部书记要熟悉掌握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包括申请入党团员名单、思想汇报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等。

院团委将会对各分团委“推优”工作进行审核备案,同时也将对各团支部的推优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并作为评选五四优秀团支部的依据之一。

图文编辑 | 查然

责任编辑 | 张裕

审核 | 冉晓芬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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