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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书院分团委: 根据求实、宗复学院党总支开展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工作要求,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山西省高等学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太原理工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基本规程(试行)》,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校党组[2015]12 号)、《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的通知》(中青发[2019]9号)的相关规定,院团委拟在2023级团员中推荐一批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形成榜样示范效应,特开展本项工作。望各书院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严格执行。 一、工作主体 晋阳书院分团委 令德书院分团委 河汾书院分团委 文瀛书院分团委 凌霄书院分团委 二、目标对象 求实、宗复学院全体团员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严守政治纪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有端正的态度和正确的入党动机; 2.年满18周岁且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 3.“推优”对象应有1年以上团龄(2023年3月1日前入团); 4.参加团课培训并获得团课结业证(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5.2023年度团员民主评议等次为“优秀”; 6.未受到校级、院级处分情况; 7.无挂科记录、无宗教信仰情况; 8.志愿服务时长达到20小时及以上。 (二)推荐名额 拟推荐1090名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可根据具体情况适量增补)。 1.学院、书院团学组织推荐126名(名额见附件3); 2.除团学组织推荐的外,求实学院每个团支部推荐4名,宗复学院推荐40名。 (三)“推优”工作流程 1.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全体团员学习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相关民主评议和“推优”工作教育。 2.团支部确定“推优”候选人 (1)团支部委员会对入党申请人的政治表现、思想素质、业务学习、参加社会工作以及平时的表现情况进行认真考察; (2)在征求辅导员、党支部意见,广泛听取团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初步确定“推优”候选人; (3)填写《团支部“推优”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4),上报院团委审查后,确定团支部“推优”候选人。候选人数应多于推优名额,进行差额选举。 3.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 由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团员到会方可进行。团支部可邀请辅导员参加“推优”大会。团支部要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基层团支部推优大会会议记录》(见附件5)。 (1)主持人简要介绍候选人的考察情况; (2)候选人向大会汇报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的情况; (3)团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得超过到会团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的,方可通过。 4.院团委审核、上报推荐材料 院团委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根据有关要求及各支部推优名单经集体研究筛选,确定“推优”对象,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院团委确定“推优”对象后,由团支部负责填写《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记事卡》,并由学院团委签署意见报校团委审批。 5.档案整理 经校团委审核,确定为推荐对象的,由学院团委汇总“推优”名单及考察材料向党支部推荐。推优大会会议记录需按照要求真实记录,并存入团支部档案。 四、材料提交和安排 经校团委审核,确定为推荐对象的,由学院团委汇总“推优”名单及考察材料向党支部推荐。推优大会会议记录需按照要求真实记录,并存入团支部档案。 学院审核后下发团学组织推荐名单,各团总支审查推优学生资格,无误后与团支部推荐团员一并填写《附件6:求实学院推优汇总报表-XX书院2023级-X名》(电子版),并以书院为单位于3月15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推优注意事项 团学组织推荐候选人需回归团支部参加“推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但不占团支部推荐名额。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期团课合格学生名单 2.2023-2024学年第二期团课合格学生名单 3.2023-2024学年“推优”名额分配表 4.团支部“推优”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5.太原理工大学基层团支部推优大会会议记录 6.求实学院推优汇总表-2023级-XX书院-X名 共青团太原理工大学求实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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