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邮政法》十一实施 挂号信丢失损毁赔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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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邮政法》十一实施 挂号信丢失损毁赔三倍

2024-07-10 12:4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次实施的《邮政法》,将对老百姓寄平信、快递以及行业发展,带来什么影响?记者采访了省邮政管理局人士。  修订后的新邮政法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给据邮件,包括挂号信件、单件重量不超过五千克的印刷品、单件重量不超过十千克的包裹寄递,如保价的丢失或者全部损毁,按照保价额赔偿。未保价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普遍服务业务以外的快件损失,适用民法赔偿。“也就是说,按合同条款约定赔偿”,相关人士对此解释并提醒快递用户:今后一定要详细填写快递面单,并仔细阅读其中条款约定,因为这些内容是一旦发生损失时的赔偿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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