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20元购买3部暴恐视频!揭阳中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持有暴恐视频 男子花20元购买3部暴恐视频!揭阳中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男子花20元购买3部暴恐视频!揭阳中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2023-04-06 18:5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原标题:男子花20元购买3部暴恐视频!揭阳中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2022年1月27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度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社会道德观念和价值追求的重要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推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杨某豪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案

「基本案情」

2020年4月7日,杨某豪在家中通过手机微信,以20元的价格购买了3部暴恐视频,存储于手机百度网盘中,后视频均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查获的视频中1部为暴恐视频,该视频画面完整连贯,时长1小时1分钟45秒。

「裁判结果」

揭阳中院审理认为,杨某豪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的视频资料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罪。鉴于杨某豪系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以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罪判处杨某豪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典型意义」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分子常常通过网络途径传播暴恐视频。此类视频宣扬杀戮、血腥场面,对观看者进行蛊惑、洗脑,煽动、粉饰暴恐活动,传播宗教极端思想,传授犯罪方法,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我国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刑法》第120条规定,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案中,杨某豪因猎奇心理通过互联网观看并保存涉恐视频,所保存的视频时长已达情节严重的标准,依法构成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罪。

互联网非法外之地,广大人民群众应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觉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切莫为了寻求刺激、满足好奇心而去制作、传播、观看、下载、持有暴恐音视频。

来源: 揭阳中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