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天津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换届遴选结果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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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天津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我委组织完成了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换届遴选工作,经材料申报和现场竞聘答辩后,初步确定57家天津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拟挂靠单位和拟聘用主任委员,现将相关信息(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反映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信函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900室,邮编300070,信封上需要注明“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换届遴选结果的公示”字样。 附件:天津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拟挂靠单位和拟任主任委员信息 2023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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