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项目开标结束5天后还没有公布中标结果,合法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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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根据以上条款,发布公告的最晚时间是在评审后7个工作日。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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