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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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2 03:5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5转债代码:113061 转债简称:拓普转债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9时在公司总部C-105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董秘办已于2023年9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邬建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届满举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邬建树先生、邬好年先生、王斌先生、潘孝勇先生、吴伟锋先生、王伟玮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谢华君女士、赵香球女士、汪永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可自动卸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工业厂房租金担保的议案》

拓普集团墨西哥有限公司(简称“拓普墨西哥”)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扩大北美业务,其拟在墨西哥租赁工业厂房用于汽车零部件的生产。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拓普墨西哥租赁的工业厂房提供租金担保,每月租金为130,979.80美元,加上相应的增值税,在84个月的初始期限内支付,并根据美国劳工统计局公布的消费者价格指数(CPI)确定的通货膨胀率每年进行相应调整。董事会授权上述担保总责任额不超过1400万美元,有效期覆盖租赁协议的整个有效期,并同意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的担保书。董事会同意拓普墨西哥免予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本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拓普集团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议程及其他相关事项,公司随后将根据时间安排发布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拓普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

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邬建树:男,1964年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2006年11月成为中国香港居民。历任宁波拓普减震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拓普隔音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拓普连轴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拓普汽车特种橡胶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拓普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迈科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邬建树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以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本公司706,297,938 股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邬好年:男,2000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23年7月毕业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获得学士学位,本科学历。

邬好年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先生之子,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

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3、王 斌:男,1975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拓普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拓普减震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宁波拓普机电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拓普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总裁)。

王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4、潘孝勇:男,1980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博士。历任宁波拓普声学振动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拓普声学振动技术有限公司系统开发部经理、宁波拓普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总裁),宁波域想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总裁。

潘孝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5、吴伟锋:男,1977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宁波拓普减震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拓普汽车特种橡胶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巴赫模具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拓普隔音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拓普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总裁)。

吴伟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6、王伟玮:男,1983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汽车工程学士,清华大学机械工程博士。历任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刹车系统总经理、稳定控制系统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宁波域想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伟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7、谢华君: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现任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3997.SH)独立董事。

谢华君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8、赵香球:女,1970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宁波市服务企业优秀律师、宁波市江东区优秀女律师。曾任浙江凡心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亚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执行主任,现任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赵香球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9、汪永斌:男,1957年出生,中国籍, 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教授职称。曾在浙江农业大学宁波分校任教。曾任浙江万里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汽车电子技术研究所所长、汽车技术实验室主任。荣获浙江省和宁波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浙江省高等院校优秀青年教师等奖项,2017年6月退休。现任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3997.SH)独立董事、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114.SH)独立董事、宁波大智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汪永斌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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