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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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鲁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金沙县长坝乡长兴煤矿
爆破各岗位
操 作 规 程
金沙县长坝乡长兴煤矿
2016年9月
目 录 一、爆破作业安全操作流程 2 二、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 10 三、安全员安全操作规程 12 四、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12 五、风钻(开挖、凿孔)工安全操作规程 13 六、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14 七、测量工安全操作规程 16 八、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8 九、钻机安全操作规程; 18 十、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 19
一、爆破作业安全操作流程 1、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爆破证。 2、露天、地下、水下和其它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峒室爆破、蛇穴爆破、深孔爆破、金属爆破、拆除爆破以及在特殊环境下的爆破工作,都必须编制爆破设计书。裸露药包爆破、浅眼爆破应编制爆破说明书。爆破设计书应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批准。爆破说明书由单位的总工程师或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 3、在城镇居民区、风景区、重点文物保护区和重要设施附近进行爆破,须经主管部门批准,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协商,并征得当地县(市)以上公安部门同意。 大爆破应有现场指挥。大爆破设计书的审批权限,由各主管工业部(或相当于此级的总公司)大爆破作业除报主管部门批准外,应征得当地县(市)以上公安部门同意。 4、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工作。 a、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 b、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有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护损坏; c、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 d、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e、距工作面20m内风流中沼气含量达到或超过1%,或有沼气突出征兆; f、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 g、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 h、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 i、未严格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5、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的人员穿化纤衣服。 6、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地面和水下爆破。需在夜间进行爆破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遇雷雨时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7、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装药前应对峒室、药壶和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b、大爆破装药量应根据实测资料校核修正,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 c、起爆材料应专人背送,禁止炸药与起爆材料同车装运。爆破材料运到现场应放在安全地点,要加强保管,起爆材料与炸药应分开堆放。 d、爆破材料运到现场应放在安全地点,要加强保管,起爆材料与炸药应分开堆放。 c、使用木质炮棍装药; d、装起爆破包、起爆药柱和硝化甘油炸药时,严禁投掷或冲击; e、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能装入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应采用铜或木制长杆处理; f、禁止烟火; g、禁止用明火照明; h、禁止使用冻结的或解冻不完全的硝甘油炸药。 8、填塞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装药后必须保证填塞质量,峒室、深孔或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扩壶破除外); b、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c、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d、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e、禁止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 9、禁止拨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 10、导爆索网络起爆注意事项:导爆索固定在炮孔中后,应立即切断。不应等整个炮孔的药量装完后再行切断。切割导爆索要用锋利的快刀,一刀切断,不得多刀切割,禁止用卡线钳剪切或用石块等砸断。导爆索联接搭头应用黑胶布缠结实,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厘米。当导爆索的支线联接到干线上时,必须使支线的传爆方向与主线的传爆方向一致。敷设导爆索网路时,不应将其绕成环状或结成扣,在有交叉的导爆索部分,两者间应衬以厚度不小于10厘米的隔离衬垫。 11、电力起爆网络注意事项: a、距爆区边界50米范围内不应有电缆通过或存留电器设备。放主线时,不应通过电缆线,若必须通过时,要用木板或绝缘物品垫好。爆破施工前应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存在危险立即采取预防和排除措施。 b、联线时各接头要擦净。每孔都应进行导通试验,应使用专用导通器和爆破电桥,仪器仪表应每月检查一次。电阴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头要结牢,缠绕圈数不应少于6圈,并用胶布包好。 c、电爆网路不应使用裸露导线,不得利用铁轨、钢管、钢丝做爆破线路,爆破网路应与大地绝缘,电爆网路与电源之间应设置中间开关。 d、爆区网路全部联接完后,应用专用仪表测试其电阻,并使其符合设计要求。母线与网路接头应在工作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区,警戒人员发出安全信号后,由爆破总指挥发布命令方可联接。 e、线路联接后,不应有其它人员进入爆区。 12、导爆管起爆网络注意事项: a、把炮头装入孔内并用炮棍送到孔底,要及时把捆扎的导爆管脚线解开。下放炮头时要轻,管脚线要放顺,严禁出现打折现象。 b、每装完一个孔口,把外露管脚线盘起,用电管脚线捆扎好,放置在炮孔周围比较显眼位置,以防其它人员碰伤管脚线,而导致拒爆。 c、待所有钻孔装完药后,导爆管每10-20个为一组收集在一起,每一组使用2发电雷管反向连接引爆。2发工业电雷管,包裹在中间,用高压胶布或绑扎线和防水胶布缠扎实在,缠扎由电雷管尾部30mm开始直到电雷管引药部位前30~50mm处。电雷管与导爆管连接采用反向连接,电雷管尾部距导爆管的端部不小于300mm。 d、最后由爆破员与安全员认真检查是否有漏连或错连,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与母线相连接。 13、炸药起爆完后,露天爆破不少于5分钟(不包括峒室爆破),地下爆破不少于15分钟(经过通风吹散炮烟后)才准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14、地下爆破作业点的有毒气体的浓度不得超过标准。 爆破工作面的有毒气体含量应每月测定一次,爆破炸药量增加或更换炸药品种,应在爆破前后进行有毒气体测定。 地下各爆破作业点的通风要求与安全措施,应由单位的总工程师批准。 15、爆破警戒与信号: a、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b、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使所有通路经常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地下爆破应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回风巷应使用木板交叉钉封或设支架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入内”的标志。爆破结束,巷道经过充分通内后,方可拆除回风巷的木板及标志。c、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 应使全体职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声响信号的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法和时间。 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所有与爆破无关的人员应立即撤到危险区以外,或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 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确认人员、设备全都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 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d、最末一声炮响15分钟后才可撤出警戒人员。 16、爆破后的安全处理和检查 a、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 b、爆破员如果发现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产危险警戒或标志。 c、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人珀,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e、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17、盲炮处理 (1)处理盲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b、难处理的盲炮,应请示爆破工作领导人,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大爆破的盲炮处理方法和工作组织,应由单位总程师批准; c、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它作业; d、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e、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爆破网络短路; f、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g、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 (2)处理裸露爆破的盲炮,弁许用手小心地去掉部分封泥,在原有的起爆药包上重新的起爆药包,加上封泥起爆。 (3)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手下列方法: a、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b、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口不得小于0.3m,对于浅眼药壶法,平行眼距盲炮药壶边缘不得小于0.5m,为确定平行炮眼的方向弁许从盲炮孔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cm的填塞物; c、用木制、竹制或其它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d、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e、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盲炮数目、炮眼方向、装药数量和起爆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4)处理深孔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a、爆破网络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联线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联线起爆; b、在距盲炮孔口不小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由爆破工作领导人确定; c、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孔壁完好者,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之失效,然后作进一步处理。 (5)处理峒室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a、如能找出起爆网络的电线,导爆索或导爆管,经检查正常,仍能起者爆,可重新测量最小抵抗线,重划警戒范围,联线起爆; b、沿竖井或平峒清除填塞物,重新敷设网络,联线起爆或取出炸药和起爆体。 (6)处理水下裸露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a、在盲炮附和另设行投放裸露药包,使之殉爆; b、小心地将药包提出水面,用爆炸法销毁。 (7)处理水下炮孔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a、造成盲炮的因素消除后,可重新起爆; b、填塞长度小于炸药的殉爆距离或全部用水填塞者,可另装入起爆药包起爆; c、在盲炮附近投放裸露药包爆破。 (8)破冰爆破发生盲炮,可在盲炮药包处投放新起爆药包诱爆。 (9)处理地震勘探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a、从炮孔中小心地取出药包,用爆炸法销毁; b、不可能从炮孔或炮井中取出药包者,可装填新起爆药包进行诱爆。 (10)处理金属、金属结构物和热凝物爆破的盲炮,应吹出部分填塞物,重新装起爆药包诱爆。处理热凝物爆破的盲炮,必须使孔壁温度冷落到40℃以下,才能重新装药爆破。 18、由于情况变化,将严重影响爆破效果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后再行起爆。 19、多排炮孔起爆时,应采用微差或秒差起爆,不应同段即发起爆。 20、每次爆破作业完成后,爆破员必须将剩余爆炸物品认真清理退回,并对本次爆破作业情况进行认真记录备查。 二、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 1、乡镇矿山企业的爆破员必须参加爆破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持有爆破员作业证,方可担任爆破作业。 2、爆破员作业前要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禁止穿化纤衣服),严禁喝酒并不得携带能发火的物品,作业时必须按爆破设计规定要求进行。 3、爆破员领用的导火索、电雷管等起爆器材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用于同一工作面必须是同厂、同批号的合格产品。 4、爆破员在加工起爆药包时,必须在爆破作业面附近的安全地点进行,严禁在爆破器材存放间、住宅和靠近人群的地点加工,每次起爆药包的加工数量,不应超过本次爆破所需的数量。 5、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在使用前须经爆破专用仪表逐个检查电雷管的电阻值,康铜桥丝雷管的电阻值差不超过0.3欧姆,镍铬桥丝雷管的电阻值差不超过0.8欧姆。检查合格的雷管脚线在使用前须短路联接。 6、爆破员在采用导爆网路时,使用前每卷导爆管两端封口须切掉5公分以上,雷管部(聚能穴)禁止朝向导爆管的传爆方向。联结时须在全部装药充填结束以后,从爆区一端逐步仔细进行。 7、爆破员在放炮前必须要求矿山企业在炮区范围内设立警戒,同时要发出符合规程要求的三种信号,严格按信号要求进行起爆。 8、爆破员在爆破后,露天矿山经过规定时间,并待通风吹散炮烟后才能进入作业地点进行安全检查,经确认安全后,方准解除警戒。若发现有盲炮或怀疑有盲炮须立即报告并处理,处理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并在危险区边界设立警戒。 9、在雷雨天、大雾天、七级以上风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露天爆破,如在爆破作业过程中遇雷雨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 三、安全员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安全员应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取得安全员证)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2、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严禁携带烟草、点火工具执行任务。督促接触爆破器材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3、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GB6722《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4、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5、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6、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7、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四、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器材进库时,必须认真清点数量,确认无误后在收货单上签字,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2、爆破器材存放时不得超过库房的设计容量。 3、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开存放。 4、严禁将火工器材发放给无证人员。严禁发放受潮变质的火工材料。 5、库房重地,禁止他人入内,坚守岗位,并对库房的安全负责。 6、库房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悬挂安全标志和消防器材。 7、建立领退制度,做到帐物相符,防止流失。 8、库内禁止存放管理工作无关的物件。 五、风钻(开挖、凿孔)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扩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二、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三、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四、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五、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以修理或更换。 六、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持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拨出,不可敲打,未关风钻前不得拆除钻杆。 七、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线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八、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九、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十、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米/分钟。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六、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岗位安全职责 1、负责日常例行保养,对空压机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2、负责操作中的人员和机械的安全; 3、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作业。 二、必须持证上岗。 三、上岗作业准备 1、作业前重点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燃、润油料均添加充足; ②各连接部位紧固,各运动机构及各部位阀门开闭灵活; ③各防护装置齐全良好,贮气罐内无存水; ④电动空气压缩机的电动机及启动器外壳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2、空气压缩机应在无载状态下启动,启动后低速空运转,检视各仪表指示值符合要求,运转正常后,逐步进入载荷运转。 四、安全操作规程 1、空气压缩机的内燃机和电动机的使用应符合内燃机和电动机的有关规定。 2、空气压缩机作业区应保持清洁和干燥。贮气罐应放在通风良好处,距贮气罐15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或热加工作业。 3、空气压缩机的进、排气管较长时,应加以固定,管路不得有急弯;对较长管路应设伸缩变形装置。 4、贮气罐和输气管路每三年应作水压试验一次,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压力的150%。压力表和安全阀应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5、输气胶管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并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在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 6、作业中,贮气罐内压力不得超过铭牌额定压力,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进、排气阀、轴承及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7、每工作2小时,应将液气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贮气罐内的油水每班应排放1~2次。 8、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①漏水、漏气、漏电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②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指示值超过规定; ③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 ④机械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 9、运转中,在缺水而使气缸过热停机时,应待气缸自然降温至60℃以下时,方可加水。 10、当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转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等来电后重新在无载荷状态下起动。 11、停机时,应先卸去载荷,然后分离主离合器,再停止内燃机或电动机的运转。 12、停机后,应关闭冷却水阀门,打开放气阀,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方可离岗。 13、在潮湿地区及隧道中施工时,对空气压缩机外露摩擦面应定期加注润滑油,对电动机和电气设备应作好防潮工作。 七、测量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2、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从事工程测量工作。 3、作业人员服从领导和安全监察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工作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4、施工测量负责人每日上班前必须集中本项目部全体测量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和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安全状况及施工队人员素质、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5、六级以上强风和下雪、下雪天气应停止露天测量作业。 6、测量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7、在道路上进行导线测量、水准测量等作业时要注意来往车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二、施工测量安全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的测量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米以上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鞋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体严禁穿拖鞋、短裤及宽松衣物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避让现场施工车辆避免发生事故。 3、施工现场不得随意攀登脚手架、井字架、外用电梯等施工设备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上下。 4、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挪动。确因测量通视要求等需要拆除安全网等安全设施的要事先与项目领导和安全监管部门或人员协商并及时予以恢复。 5、在沟、槽、坑内作业必须经常查沟、槽、坑壁的稳定情况上下沟、槽、坑必须走坡道或梯子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严禁直接从沟、槽、坑壁上跳下休息时不得在沟、槽、坑坡脚下休息。 6、在路基边沿进行架设仪器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挂在牢固可靠处。仪器在使用过程中严防磕碰和损坏。 7、配合机械挖土作业时严禁进入机械回转半径范围。 8、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领导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9、作业人员处在可能坠落的区域应佩戴好安全带并挂在牢固位置未到达安全位置不得松开安全带。 八、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及格发给证件,方准单独驾驶。严禁无证驾驶,驾驶车辆时应随身携带各种车辆行驶的证件,以便接受有关人员检查。 2、司机驾驶车辆时,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严禁酒后驾车、超限超速行驶,不在行驶中谈笑、吸烟。 3、加强车辆维护保养,保障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出车前要认真检查水箱、油料、轮胎气压,要保证制动、转向、灯光、喇叭、雨刮良好齐全,不带故障车辆行驶公路。’ 4、行驶中做到礼让三先(先停、先慢、先让),做到“宁停三分,不抢—秒”,超车时要先呜喇叭等对方减速礼让后再超车。 5、服从调度,按指定路线、时间执行任务。未经调度私事用车发生事故,由驾驶人员负责经济赔偿。 九、钻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口罩、劳保手套及劳动工作鞋,劳动工作服,且穿着得体并系好钮扣,严禁穿拖鞋及赤膊上岗。 2、上岗操作人员应集中精力,禁止在操作现场打闹,严禁带病上岗和酒后上岗。 3、经常检查钻机各传动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卷扬机钢丝绳头牢固情况。 4、各操作手把定位和换档都必须处在正确的位置。 5、升降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与塔上和孔口人员密切配合,不得用手摸钢丝绳。 6、上塔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钻架平台上禁止放置材料、工具等物。 7、升降钻具时,孔口人员不得站在水龙头、导向杆下面,并控制升降速度。 8、操作人员需要观前顾后,启动任何电闸及机械,必须与有关人员联系。 9、严禁向钻孔内丢弃任何物品,人工挖孔完工后,要及时将工具材料清理干净带回地面。 10、严禁接触和跨越机械运转部位;严禁用硬物撞击碾压电线、电缆;发现电器漏电、冒火花,应立即关闸,并请电工检修;雷雨时,停止操作。 十、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 1、挖掘机驾驶员及有关人员在使用挖掘机之前,必须认真仔细地阅读制造企业随机提供的使用维护说明书或操作维护保养手册,按资料规定的事项去做。否则会带来严重重果和不必要的损失。 2、检查并确保所有灯具的照明及各显示灯能正常显示。特别要检查转向灯及制动显示灯的正常显示。 3、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 4、挖掘作业前应先将朝地,并使前轮稍离开地面,踏下并锁住制动踏板,然后伸出支腿,使后轮离地并保持水平位置。 5、作业时,操纵手柄应平稳,不得急剧移动;动臂下降时不得中途制动。挖掘时不得使用高速挡。 6、回转应平稳,不得撞击并用于砸实沟槽的侧面。 7、动臂后端的缓冲块应保持完好;如有损坏时,应修复后方可使用。 8、移位时,应将挖掘装置处于中间运输状态,收起支腿,提起提升臂后方可进行。 9、装载作业前,应将挖掘装置的回转机构置于中间位置,并用拉板固定。 10、挖掘作业,应使用低速挡。 11、铲斗提升臂在举升时,不应使用阀的浮动位置。 12、在前四阀工作时,后四阀不得同时进行工作。 13、在行驶或作业中,除驾驶室外,挖掘装载机任何地方均严禁乘坐或站立人员。 14、行驶中,不应高速和急转弯。下坡时不得空挡滑行。 15、行驶时,支腿应完全收回,挖掘装置应固定牢靠,装载装置宜放低,铲斗和斗柄液压活塞杆应保持完全伸张位置。 16、当停放时间超过1h时,应支起支腿,使后轮离地;停放时间超过1天时,应使后轮离地,并应在后悬架下面用垫块支撑。 17、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 18、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2)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 3)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4)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5)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6)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 19、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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