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知识 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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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知识 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7-01 08:0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队、院: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制定我市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

法治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求,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知晓度,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于年底前在全市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知识竞赛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

二、活动形式

竞赛活动包括人社系统竞赛和网络答题两种形式。

(一)人社系统竞赛

1、比赛时间及地点:拟定于2018年12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赛单位及人员: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人社局代表队、市人社局代表队,共计7支参赛代表队,每队3人,领队1人(领队由各参赛单位分管领导担任)。

3、题目范围:自治区人社厅统一下发题库至各地级市后,由本次竞赛活动组委会命题组负责下发至各参赛队。

4、选拔赛规则:参照《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竞赛选拔赛规则》(附件1)

5、奖项设置:现场知识竞赛选拔赛答题结束后,现场公布参赛队最终得分情况,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其中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4个,同时择优选拔选手或者代表队组成银川市人社系统代表队,代表我市参加全区决赛。对于在全区决赛中表现出色的,自治区组委会将给予奖励。

6、责任分工:(1)各县(市)区及市人社局各选送一支参赛队,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竞赛联系人(附件2)和参赛队员信息(附件3)报至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各参赛队负责统一队员服装;(2)现场竞赛试题由市竞赛(选拔赛)活动组委会命题组从题库中选择并编制;(3)协调组负责选拔赛现场相关工作,包括场地布置、选择一男一女两名节目主持人负责竞赛主持、印制主持人题卡、撰写主持串词并向现场节目主持人提供、负责现场裁判与主持人联络等现场应急情况,比赛当天各参赛队座次抽签等,竞赛现场准备工作应于正式比赛前一天完成;(4)裁判组根据需要负责对在选拔赛当天参赛队员答题的全面性准确性作出最终裁判;(5)宣传组负责竞赛活动前期宣传及比赛当天拍照及邀请媒体报道等,同时负责现场观众组织,其中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及银川市人社局各组织30人,各局分别指定1人负责联络、带队,所有观众于比赛开始前30分钟组织入场,比赛前10分钟就座完毕。

(二)网络答题

1、答题时间:2018年12月4日至2019年2月28日

2、答题方式:一是关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宁夏12333等微信公众号(附件4)或通过自治区人社厅门户网站链接,点击进入“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竞赛”栏目参与答题,本地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要全员参加;二是自治区竞赛活动组委会将在《宁夏日报》《宁夏法治报》等报纸,设置“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竞赛”专栏,在全社会开展有奖答题活动。

三、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以宪法和人社法律法规为主,人社相关政策及其他法律通用知识为补充。

四、活动组织

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成立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竞赛(选拔赛)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谢金海  银川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戴玉荣  银川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东风  银川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素蓉  银川市人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成  员: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科、创就科、职业能力科、专技科、事业科、工资科、养老科、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仲裁科、机关党委、仲裁院、市社保局、市就创局、市监察支队、市人事考试中心、市培训中心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社局局长。

组委会下设协调组、命题组、裁判组、宣传组等四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1、协调组:负责选拔赛活动的统筹和具体组织。

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科、局办公室、各县(市)区人社局

2、命题组:负责竞赛活动试题库及参考答案的组织整理发放工作。

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3、裁判组:负责对在选拔赛中答案的全面性准确性作出最终裁判。

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科、监察室、法律顾问

4、宣传组:负责竞赛活动的宣传工作,组织通过我市主要媒体、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竞赛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过程宣传报道,并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单位门户网站上开设活动专题链接。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县(市)区人社局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由银川市人社局王东风副局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牵头组织实施我市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各项工作。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从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局属各单位、各科室抽调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竞赛活动,各单位应当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竞赛活动,认真研究部署,亲自抓好落实。自治区竞赛活动组委会将根据各地级市截止决赛前一天的公众参与答题率(地级市参赛人数÷地级市人口总数)评选优秀组织奖2名,在决赛现场公布,并对在此次全区人社法治知识竞赛活动中组织认真、参与度高的单位,在“七五”普法终期考核时计入加分项。因此,各单位务必要深刻认识此次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宣传群众参与网络答题,精心选派人员参加市级选拔赛,确保本次竞赛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注重宣传本次竞赛活动,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设置竞赛活动专题链接,真正使竞赛答题过程成为生动普法过程,深入推进人社系统学法普法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人社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三)做好总结报送。各县(市)区人社局要组织好竞赛活动期间的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好本单位组织宣传此次竞赛活动的相关图片、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于12月底前报送至银川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黄  莹     张  芸 

联系电话:0951-6888932(兼传真)

附件:1.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竞赛选拔赛规则

      2.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竞赛活动联系

        人统计表

      3.银川市人社系统选拔赛参赛人员信息表

      4.人社部和人社厅微信公众号

附件1

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知识

竞赛选拔赛规则

1.各代表队抽签决定参赛组次及台号,每队各有500分作为底分。

2.比赛题型设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三种类型。

第一轮:必答题

每队3名队员轮流独立回答,其他队员不得提示或补充,否则取消该人的答题权。必答题每题1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全答对,加10分;答错、没完全答对或答题超时,不加分也不扣分。

第二轮:抢答题

共24题。现场在大屏幕上公布题目,主持人读题后宣布“开始”,各队方能按抢答器,抢到答题机会代表队答题,答题时,本队队员可以补充。抢答题每题1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全答对,加10分;提前抢答、答错、回答不完整或答题超时则扣减10分。

第三轮:风险题

设20分、40分两个分值。由主持人按台号依次征求各队是否参与答题及所选择的分值及题号,参与答题的队伍依次选择相应分值题目作答,弃权队不加分也不扣分。在规定时间内由一位选手进行答题,本队选手可以补充。答对得相应的分值;答错则扣减相应的分值。

3.必答题的答题时间30秒,抢答题、风险题的答题时间分别为1分钟和2分钟。选手答题超时时,由主持人终止选手答题,并扣除相应分值。

4.选手要求用普通话答题,在答题完毕后,报告“答题完毕”,此后将不得补充、修改答案。

5.常规比赛结束后,积分相同代表队加赛抢答题确定名次。

6.各市选拔赛总裁判长由各市选派人员担任,负责竞赛中答题内容完整性、准确性的最终裁决。当选手答题内容出现与答案不一致时,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由主持人征询比赛总裁判长意见后,裁定是否得分;总裁判长若对答题有疑义的,可提示主持人,并发表裁判意见。

7.各市选拔赛总监督长由人社厅选派人员担任,负责竞赛全过程公开、公正、公平情况的监督和各市选拔赛最终结果的确认。

8.各队选手应统一着正装,精神饱满,注重文明礼仪。

附件2

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知识

竞赛活动联系人统计表

单位名称:                         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联系电话

备注

附件3

银川市人社系统选拔赛参赛人员信息表

单位名称:                         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名  称

领  队

参赛队员

1

XXX代表队

附件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微信名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微信号:rsbzwwx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微信名称:宁夏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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