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业委会最有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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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业委会最有效办法

2024-07-17 18:4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㈠ 去哪个部门投诉业主委员会

如果想投诉业主委员会只能去街道办事处了,他们是主管部门。

㈡ 如何罢免小区业主委员会

由持有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可以决定是否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全部终止即为罢免整个业主委员会。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后,再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罢免投票。

法条链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1、第四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或者持有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可以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

(一)以书面方式提出辞职请求的;

(二)不履行委员职责的;

(三)利用委员资格谋取私利的;

(四)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因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2、第十九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对下列主要事项作出规定:

(一)业主大会名称及相应的物业管理区域;

(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三)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形式、时间和议事方式;

(五)业主投票权数的确定方法;

(六)业主代表的产生方式;

(七)业主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

(八)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人数和任期等;

(九)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补选办法等;

(十)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十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3、第二十一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况。

㈢ 如果业主委员会不作为,可向什么部门投诉

首先,可以向业委会委员们当面阐述,你对他们的工作有何不满意的地方,双内方沟通容。若无法沟通的话,再看,所谓的“不作为”,是否阻碍了正常工作的进程——例如,配合物业,审核维修基金的支出;对物业急等着的小区改造资金申请不予处置。诸如此类影响重大的事情已经发生?若是,则可寻求居委会、房管局办事处出面协调解决。若事情没这么急,只是其他原因,例如觉得他们无所作为,没将工作做得更加出色些。则可等到这届业委会任期届满需重选时,不选他们做新一届的委员,你毛遂自荐,自己来当好了。不就完了?

㈣ 业主投诉业委会应该由谁来答复

业主投诉业委会,应该由当地业委会的指导或者管理部门来答复,一般由当地社区、当地街道办或者房地产主管部门的物业管理……部门来答复。

㈤ 投诉物业最有效办法

1、如果是物业管理上的小问题,或者是物业工作人员态度不好,找物业经理就可以。严格来说物业经理是社区物业的最高决策者,有很大的自主管理权。

2、找街道办,街道办事处受辖区人民政府管辖,负责辖区方针政策贯彻、文化建设等综合管理工作,对物业投诉事件有受理和协助协商的权利。

3、找房屋管理部门,即房管局,房管局一般负责:住房保障、建设、制度改革、市场监管、物业管理及房屋管理方面的政策转变和督促实施。房管局能不能管事,主要看房产管理局与物业公司是否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若有关系,则什么都要管。无关系,则主要监督物业公司的定价标准和服务内容。

4、找业委会。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业委会成员以选举的方式产生。所以很大程度上会以业主利益为出发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可受理业主投诉问题。

5、找开发商,国内的一般的做法是,社区开发完毕由开发商选择与其有业务关系的公司或者开发商自己成立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这种物业公司经常要为开发商承受过多的质量返修工作压力,所以相应房屋质量及返修问题找这种物业,一般能得到解决。涉及这类投诉,开发商也是有受理的义务的。

6、找投诉机构,诸如“忠实仆人”一类的第三方物业投诉调解机构,是互联网时代高速发展的产物。业主可找此类投诉平台投诉,优点是投诉反馈快有人跟进,不需要业主费时费力跟物业周旋。

㈥ 如何对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及街道办事处进行投诉

物业管理一般由住房监督局管辖,上级单位是建设局,没有全国统一的投诉电话,具体投诉单位请查询当地住房监督局电话询问。

㈦ 如何解决居民投诉业主委员会选举不公

应该是街道负责指导首次业主大会的筹备以及召开。居委会不是业委会的上级单位,不存在隶属关系,另外居委会也没权利和资格来指导业委会。至于选举的事情,只能是起到协助的作用。居委会的角色定位一定要清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可以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在业主大会上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对于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的决定侵害业主权益的,业主可以起诉撤销。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㈧ 怎样罢免不称职的小区业主委员会

由持有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可以决定是否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全部终止即为罢免整个业主委员会。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后,再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罢免投票。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或者持有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可以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

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四)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五)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业主委员会

㈨ 业主委员会不合法,应该向哪个部门举报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程序进行设立,不能私自进行设立,如果有私自设立业主委员会情况出现,可以向当地房管局部门进行报备,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要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也需要取得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业主委员会成立必须按照国家法定流程进行选举和成立,而不是少部分人自主可以成立的部门。

三、业主委员会不合格,可以向当地房管部门管理务与业主委员会部门进行投

业主委员会成立要求十分严谨,并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成立,要完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流程进行成立,如私自成立业主委员会,并没有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业主大会召开,没有履行选举,可以向当地业主委员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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