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23年“海河 工匠杯”技能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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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23年“海河 工匠杯”技能大赛

2024-07-11 00:4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23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暨第五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选拔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暨第五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选拔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向大赛办公室反馈。

市人社局                   市总工会

                               2023年10月20日

2023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暨第五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选拔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技能、尊重劳动的良好氛围,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加快培养和选拔我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领域高技术技能人才,决定举办2023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暨第五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选拔赛。为做好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为市级一类竞赛,由市人社局、市总工会主办,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承办。

成立竞赛组委会(见附件1),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竞赛综合组织协调等工作。专家委员会设在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负责竞赛组织实施工作。

二、竞赛项目和分组

    大赛设机修钳工(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方向)、数字孪生应用技术员(智能制造控制技术方向)、模具工(智能制造加工技术方向)、仪器仪表制造工(智能制造传感技术方向)、机电设备维修工(智能制造生产运维方向)等5个竞赛项目。各赛项分设职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均为双人团体赛。

三、竞赛标准

大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各赛项总成绩中理论考试成绩占20%、实际操作成绩占80%。

各赛项各组别分别以《机修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模具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仪器仪表制造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数字孪生应用技术员职业工作要求为基础,同时结合智能制造应用技术领域在切削加工、模具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精密模具、智能制造、机电设备维修、仿真技术工具和数字孪生平台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和企业生产实际命制试题。各赛项命题将在上述要求基础上,借鉴世界技能大赛相关赛项命题内容和考核评价方法。

大赛试题由竞赛组委会专家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具体竞赛规程及要求由竞赛组委会专家委员会另行通知。

四、参赛资格

凡在相关岗位从事数控机床编程与操作、数控机床装调与维修、自动化生产线安装与调试、工业机器人操作与维护、模具设计与制造、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智能传感器、精密模具智能制造等相关专业相关工作的企业职工,以及具有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自动控制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技术应用、工业大数据应用技术、工业互联网技术等专业的各类院校教师和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赛项和组别的竞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国家级荣誉及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比赛;获得“海河工匠”、“天津市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人员,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参加本市选拔赛,但获得名次后不享受相关竞赛奖励。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10月初)

各区人社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及院校多方面做好竞赛宣传工作,鼓励动员企事业职工、职业院校师生积极报名参赛。

(二)报名阶段(10月22日前)

1.报名方式:按照竞赛组别和参赛对象要求,各区人社局、各院校或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选送参赛人员集体报名。竞赛组委会不接受个人报名,符合参赛条件的人员可以到户籍或工作单位、居住地所在区人社局报名。

2.报名要求:各赛项各组别各队选手均须来自同一单位。报名时需提供参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张,近期1.5寸白底证件照片1张(有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者需提供证书复印件1张),填写《2023年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暨第五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选拔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2)、《2023年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暨第五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选拔赛汇总表》(见附件3)。

根据大赛组委会的实施方案,按照裁判员候选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附件4),各参赛单位同一竞赛项目可推荐一名裁判员,填写《2023年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暨第五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选拔赛裁判员推荐表》(见附件5)。

各单位请将电子版选手报名表、汇总表及裁判员推荐表和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名称注明报名单位及参赛赛项名称。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名材料于报名截至日期前送至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三)比赛阶段(10月23日至25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竞赛形式:本次竞赛分理论竞赛、实际操作技能竞赛两部分,各赛项、组别的参赛选手按比赛总成绩(理论成绩占20%、实际操作技能成绩占80%)排名决定名次。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决赛。

2.竞赛地点: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六、奖励政策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关于印发2023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计划安排的通知》相关政策给予奖励。

全市决赛时,各赛项、组别参赛人数须在20组以上,不足20组的,选手成绩只作为参加国家级竞赛选拔的依据,不给予相关选手竞赛奖励,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比赛。同一赛事的同一赛项、同一参赛单位报名参赛人数一般不超过2组。

联 系 人:张舒雅

联系电话:022-28629715

联系地址: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A区403室)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23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暨第五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选拔赛组委会名单

          2.2023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暨第五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选拔赛选手报名表

          3.2023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暨第五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选拔赛汇总表

          4.裁判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相关要求

          5.2023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暨第五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选拔赛裁判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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