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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疫情防控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2022-05-01 15:00
导语 所有市外来扬返扬人员应在抵扬前事先联系、抵扬后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 疫情最新消息:
☞扬州新增3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4.30) ☞扬州新增5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4.29) ☞扬州新增12例无症状感染者(4.28) ☞扬州新增8例无症状感染者(4.27) ☞仪征一名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情况通报(4.26) 防疫要求(持续更中) 温馨提示:所有来(返)扬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并在抵扬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通过“扬城E健行”小程序自主申报来扬信息,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 情况 疫情防控政策 有市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3+11”健康管理措施 即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跟踪健康监测,第1、2、3、5、7、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低风险地区(行程卡带“*”)及其他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7天严格健康监测 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单人单套、单独居住,不得外出,拒绝探访,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7天“双采双检”; 7天严格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外出需向社区报备,不去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第10、14天各采样1次。 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 7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与阳性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14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2022年疫情防控通告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3号) 第11号通告 (全国统一式样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第12号通告 (来扬返扬货运车辆驾乘人员闭环管理) 扬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7号通告 扬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4号通告第10号通告 (加强来扬返扬货车通行保障及驾乘人员疫情防控) 第9号通告 (强化来扬返扬货车驾乘人员闭环管理) 第8号通告 (加强主城区高速道口物流运输车辆通行保障) 第6号通告 (强化“扬城扫码通”应用) 第5号通告 第3号通告 第2号通告 第1号通告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疫情】可获关于扬州疫情最新消息(持续更新)、全国隔离政策查询入口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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